编辑: kr9梯 | 2013-04-04 |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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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57,631.8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 按照国家统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50,00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121,277.40 减:所得税影响额 31,144.77 合计 -944,790.34 -- 对公司根据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 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以及把 《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 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 应 说明原因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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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一)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无变化,主要从事钢铁、有色行业节能环保工程咨询、设计、设备供货和 EPC总承包业务.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8,388.1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0.08%;
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772.6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6.07%;
(二)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院的主要业务模式为工程咨询、设计、设备供货和EPC总承包业务模 式.
(三)业绩驱动的因素
1、政策红利促进发展 近年来, 随着国家对环境治理的高度重视, 新的环保政策不断出台. 自2016年底, 国家先后出台了 《国 家环境保护标准 十三五 发展规划》、《 一带一路 生态环境保护合作规划》、《重点行业排污许可 管理试点工作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等多部有关环境保护的 法律法规,其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将于2018年1月1日正式实施.新的环境保护税税额为: 尾矿15元/吨,危险废物1000元/吨,冶炼渣、粉煤灰、炉渣、其他固体废弃物25元/吨.根据2016年国家 新出台的《危险废物名录》,有色金属冶炼废物(HW48)、含铅废物(HW31)、含铜废物(HW22)等已归 入危险废物.以上政策的实施,对公司在大宗工业固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节能环保流程再造等领域的 业务拓展更加有利.
2、技术创新满足市场需求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院所拥有的神雾蓄热式转底炉(SRF)直接还原清洁冶炼技术、神雾氢气竖炉 (SHSF)直接还原清洁冶炼技术、神雾蓄热式燃气熔分炉(SRGS)技术三大核心技术,能够为钢铁、有色 固废处理、矿产资源高效利用,提供技术保障.公司技术的推广应用符合国家环保及循环经济的政策导向, 促进钢铁有色行业的产业升级.
二、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1、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主要资产 重大变化说明 股权资产 公司报告期内新设全资控股的内蒙古永道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华亨新材料 科技有限公司及参股投资联营公司中成碳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固定资产 无重大变化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