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没心没肺DR 2013-03-26

宁 桥大道以南,临平山以北的经济开发区居住片区;

09 省道以东、运河以 南、兴元路以北的钱江开发区居住片区,荷禹大道以东、宁桥大道以北的 运河居住片区;

老09 省道以东、运河以南的塘栖东居住片区;

杭浦高速 和杭甬高速以南的乔司居住片区;

宣杭铁路以南的星桥居住片区及天都城 大型居住区,以及绕城高速与练杭高速周边的崇贤居住片区 主导功能及目标主导环境功能 维持健康、安全、舒适、优美的人居环境,保障人群健康. 环境质量目标 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水环境功能区要求. 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 声环境质量达到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土壤环境质量达到相关评价标准. 生态保护目标 河漾功能保持,绿地覆盖率达到要求. 加强对大运河遗产区和缓冲区的保护. 管控措施合理规划布局工业、商业、居住、科教等功能区块,严格控制有噪声、恶臭、油烟、振动等污染的项目布局,防治污染影响. 最大限度保留区内原有自然生态系统,保护河湖湿地景观和生态功能.大力建设 下沉式绿地和地渗式绿地,提高区域防涝能力. 推进城镇绿廊建设,建立城镇生态空间与区域生态空间的有机联系. 负面清单禁止新建、扩建、改建三类工业项目,现有的应限期关闭. 禁止在工业功能区 (工业集聚点) 外新增工业用地用于新建、 扩建二类工业项目. 严格控制现有工业用地上新建、扩建、改建二类工业项目,必须符合污染物总量 替代要求,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同时污染物排放水平须达到同行业国内先 进水平;

不得加重恶臭、噪声等环境影响. 严格执行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规定,城镇建成区内禁止畜禽养殖. 污水收集管网范围内, 禁止新建除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外的入河/湖排污口, 现有的 排污口应限期纳管.但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必须单独设置排污口的除外. 禁止未经法定许可占用水域;

除防洪、重要航道必须的护岸外,禁止非生态型河 湖堤岸改造;

建设项目不得影响河道自然形态和水生态(环境)功能. 符合性分析: 根据《杭州市余杭区环境功能区划》中的附表二,本项目为二类工业项目, 不新增工业用地,主要污染物为少量生活污水、粉尘和有机废气,无需进行总量

8 调剂,不会加重恶臭、噪声等环境影响.本项目生活污水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不新建入河/湖排污口,项目建设不阻断自然河道,不占用水域,也不影响河道 自然形态和河湖水生态(环境)功能.对照 临平副城人居环境保障区(0110-Ⅳ -0-1) 中的相关要求,本项目不在其负面清单内.因此,本项目符合《杭州市 余杭区环境功能区划》中的相关要求.

9 3.环境质量状况 3.1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 下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 3.1.1 环境空气 为了了解项目周边大气环境现状, 本环评收集了杭州市余杭区环境监测站

2016 年对余德边界的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具体监测数据见表 3.1-1. 表3.1-1 项目周围环境空气监测结果 监测 地点 监测时间 监测值(mg/m3 ) PM2.5 PM10 SO2 NO2 O3 CO 余德 边界 2016.10.25 0.033 0.044 0.020 0.054 0.013 1.120 2016.10.26 0.046 0.060 0.017 0.071 0.015 1.429 2016.10.27 0.021 0.032 0.013 0.040 0.040 0.546 2016.10.28 0.024 0.035 0.017 0.037 0.035 0.757 2016.10.29 0.024 0.038 0.023 0.037 0.043 0.709 2016.10.30 0.028 0.056 0.029 0.053 0.035 0.683 2016.10.31 0.033 0.048 0.024 0.053 0.027 0.628 最大值 0.046 0.060 0.029 0.071 0.043 1.429 标准值 0.075 0.15 0.15 0.08 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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