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三石 2013-03-24

2015 年05 月31 日的市场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目的: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无锡市新峰管业股份 有限公司股权.为此需要对无锡市新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进行评 估,为该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二、评估对象:无锡市新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 益.

三、评估范围:无锡市新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整体资产,包括全部资产及 相关负债.

四、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五、评估基准日:

2015 年05 月31 日.

六、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收益法.

七、评估结论 本次评估,评估人员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评估对象分别进行了评估, 经分析最终选取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 采用收益法评估后的无锡市新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50,694.30 万元,账面价值为 22,445.36 万元,评估增值 28,248.94 万元,增值率 125.86%.

八、特别事项说明 报告使用者在使用本报告的评估结论时,请注意本报告正文中第十一项 特 无锡市新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 第4页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别事项说明 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并关注评估结论成立的评估假设及前提条件. 提醒报告使用者特别关注: 1.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内房屋建筑物共

7 项, 房屋建筑物总建筑面积 47,297.11 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锡房权证滨字第

00140220 号、锡房权证滨字第

00140226 号、锡房权证字第 BH1000533592 号、锡房权证字第 BH1000533576 号、 锡房权证字第 BH1000533527 号、锡房权证字第 BH1000533543 号、锡房权证字第 BH10005335606 号,其中有

2 项房屋建筑物,为老厂区宿舍.截至评估基准日,老 厂区宿舍占用的土地为租赁用地.企业进行改制后,宿舍所有权人名称未做变更, 房屋所有权人为无锡市新峰管业有限公司. 无锡市新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房屋建筑物未做所有权人变更明细如下: 序号 权证编号 建筑物名 称 详细座落地址 建筑面积/容积房屋所有权人

1 锡房权证滨字第

00140220 号108 号宿 舍 梅园钱荣路张巷

108 号1,062.91 无锡市新峰管业有 限公司

2 锡房权证滨字第

00140226 号115 号西 宿舍 梅园茶果场史巷

115 号西 1,577.03 无锡市新峰管业有 限公司 本次评估没有考虑办理房屋产权证书变更以及交易环节产生的相关税费对评 估结果的影响. 2.

2011 年6月16 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惠山支行签订

2011 年惠抵字

009 号最高额抵押合同,以机器设备作抵押为公司与该行之间自

2011 年6月16 日至

2016 年6月16 日止签署的借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他 授信业务提供抵押担保.本报告期末,用于抵押的机器设备原值 3,574.00 万元, 净值 1,687.02 万元.

2014 年7月1日, 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滨湖支行签订合同, 以房产(锡房权证字第 BH

1000533527、锡房权证字第 BH

1000533543、锡房权证字 第BH

1000533576、锡房权证字第 BH

1000533592、锡房权证字第 BH1000533606)和 土地使用权(锡滨国用(2011)第464 号)作抵押为公司自该行取得的借款 5,200 万元提供抵押担保,同时朱全明为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借款期限自

2014 年7月24 日起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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