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Mckel0ve 2019-07-29
1 山东富利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利用窑炉余热和 太阳能处置

20 万吨污泥干化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 枣庄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二零一九年三月

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利用窑炉余热和太阳能处置

20 万吨污泥 干化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山东富利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19 年3月14 日 国家生态环境部制

3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利用窑炉余热和太阳能处置

20 万吨污泥干化项目 建设单位山东富利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傅潇联系人 唐金诚 通讯地址滕州市西岗镇大王村山东国中建材有限公司东侧 联系电话13581125856 传真 -- 邮政编码

277519 建设地点滕州市西岗镇大王村东北 860m 处(山东国中建材厂址东侧) 立项审批部门 滕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文号 滕发改字[2018]104 号建设性质新建√改扩建技改 行业类别及 代码 固体废物治理 N7723 占地面积(m2 )

28214 绿化面积 (m2 )

3500 总投资(万元)

9370 其中:环保 投资(万元)

448 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 4.

8% 评价经费(万元) --- 投产日期

2019 年9月工程内容及规模: 1.项目由来 随着国家环保法规的日益严格和完善,以及公众环保意识的增强,污泥的资源化、 减量化和无害化处理,已是随污水处理达标排放和废气达标处理之后的又一项环保要 求. 十一五 至 十二五 时期,我国城镇污水处理厂快速发展,数量和处理能力均 显著增加. 根据环境统计, 城镇污水处理厂从

2006 年的

939 家增至

2016 年的

5779 家, 增加了

5 倍.由于污水处理过程中,特征污染物并没有被降解或者消除,而是进入到污 泥中来实现水的净化.因此,污泥如果未经合规处置重回环境,易造成二次污染. 为此, 山东富利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在滕州市西岗镇大王村东北 860m 处建设利 用窑炉余热和太阳能处置

20 万吨污泥干化项目.利用窑炉余热(烧制煤矸石多孔砖的 隧道窑余热空气)和太阳能(补充余热空气的热量不足)进行污泥干化,有效降低污泥 热干化的能耗, 降低污泥处理成本, 同时处理后的污泥可外售砖厂作为制砖原料综合利 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 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有关规定,需4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 年修 改版,生态环境部令第

1 号),本项目归入项目类别中 三十四 环境治理业 第101: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泥)处置及综合利用.分类如下:采用填埋和焚烧方式的为报 告书;

其他为报告表.本项目为污泥的干化处理,因此项目评价类别为报告表.受山东 富利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 枣庄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 境影响评价工作.公司技术人员经过现场勘察及工程分析,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 则》的要求,编制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对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 分析,从环境保护角度评估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2.地理位置 山东富利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利用窑炉余热和太阳能处置

20 万吨污泥干化项目位 于滕州市西岗镇大王村东北 860m 处.厂址北侧为滕州市宏泰化工有限公司,东侧为农 田,西侧为山东国中建材有限公司,南侧和东侧为乡间生产路.该地交通畅通,水、电 等辅助生产设施配套齐全,条件良好.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 1. 3.相关政策符合性 3.1 产业政策符合性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年修正) 中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属于第一类 鼓励类 三十

八、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 中

15 条 '

三废'

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 及

20 条 城镇垃圾及其他固体废弃物减量 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工程 属于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项 目已取得滕州市发改局核准意见(滕发改字[2018]104 号),见附件 2. 3.2 选址符合性 项目位于滕州市西岗镇大王村东北 860m 处, 根据滕州市国土资源局出具的项目用 地预审意见,项目用地为规划建设用地,见附件 3;

根据滕州市西岗镇人民政府出具的 证明,项目符合西岗镇经济发展规划和镇域规划,见附件 4.项目厂区周围无风景名胜 区、生态脆弱带等,且不涉及居民搬迁、占地补偿等问题,项目选址符合要求. 3.3 三线一单 符合性分析 结合 《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 (环环评[2016]150 号)要求,本项目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5 符合性分析情况如下: (1) 生态红线符合性分析 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 年)》,与滕州市有关的生态保护红线 规划区域信息见表 1. 表1涉及滕州市生态红线区域信息表 生态保护对象 红线区域范围 面积 km2 相对 方位 最近距 离km SD-04- B1-01:南四湖以东水源涵养、 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 滕州市西部滨湖镇境内 53.69 NW 23.5 SD-04-B1-02:滕州荆河湿地水源涵养、 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 S343 以南,G104 以西, 东环路附近 6.58 NE 5.6 SD-04-B1-04:月亮湾湿地水源涵养生 态保护红线区 山亭区北侧,S245 以南 52.01 NE 30.5 SD-04-B1-06:薛河水源涵养、生物多 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 山亭区、滕州市、薛城区 交界处,薛河以南 87.56 NE 37.7 SD-04-B1-07:蟠龙河湿地水源涵养生 态保护红线区 薛城区北部、薛河以南, 蟠龙河湿地公园 13.09 SE 20.7 SD-04-B4-01:滕州市北部生物多样性 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 滕州市北部,东朱路以北 2.04 N 22.8 SD-04-B4-02:灵泉山生物多样性维护 生态保护红线区 东至龙阳界,西至后枣 村,南至龙山村,北至滕 州界 5.82 NE 23.7 SD-04-B4-03:马河水库生物多样性维 护生态保护红线区 滕州市北部边界,京沪高 速以东 7.20 NE 28.1 SD-04-B4-04:莲青山、岩马水库生物 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 滕州市北部,莲青山森林 公园、岩马水库附近 85.95 NE 39.9 由表

1 可知,本项目不在滕州市红线生态区域范围内(见附图 4:枣庄市生态红线 区域分布图),满足《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 年)》要求. (2) 环境质量底线 结合《滕州市环境质量报告》(2017 年本),滕州市环境质量良好.本项目建成后污 染物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不会降低当地环境质量. (3) 资源利用上线 项目用水接自市政自来水管网,总用水量(主要为生活用水、绿化用水)2250m3 /a;

用电接自西岗镇变电所,不会达到资源利用上线;

项目用地为建设用地,不会突破当地 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建设属于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项目,不属于 两高一资 项目,所在 地不属于资源、能源紧缺区域,不会超过划定的资源利用上线.

6 (4)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经对照《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枣庄市投资项目负面清单的通知》(枣政字 [2014]54 号),本项目未被列入枣庄市投资项目负面清单范围.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 三线一单 的要求. 3.4 与 气十条 水十条 土十条 现行环境管理要求的符合性 项目与国发[2013]37 号、国发[2015]17 号、国发[2016]31 号文 的符合性分析见表 2.

7 表2 气十条 水十条 土十条 现行环境管理要求的符合性分析 名称 政策要求 符合性 说明 《大气污染防 治行动计划》 (气十条) 国发[2013]37 号,2013.09.10 严控 两高 行业新增产能.修订高耗能、高污 染和资源性行业准入条件,明确资源能源节约和 污染物排放等指标.有条件的地区要制定符合当 地功能定位、严于国家要求的产业准入目录.严 格控制 两高 行业新增产能,新、改、扩建项 目要实行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 符合 拟建项目不属于 高耗能、 高污染项 目 《水污染防治 行动计划》 (水十条) 国发[2015]17 号,2015.04.16 重大项目原则上布局在优化开发区和重点开发 区,并符合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符合 拟建项目所占土 地为规划建设用 地 推进循环发展.加强工业水循环利用.推进矿井 水综合利用,煤炭矿区的补充用水、周边地区生 产和生态用水应优先使用矿井水,加强洗煤废水 循环利用.鼓励钢铁、纺织印染、造纸、石油石 化、 化工、 制革等高耗水企业废水深度处理回用. 符合 拟建项目用水为 生活用水和绿化 用水 《土壤污染防 治行动计划》 (土十条) 国发[2016]31 号,2016.05.31 严厉打击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违法违规存 放危险化学品、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 污染治理设施、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行 为. 符合 拟建项目产生污 染物达标排放 各地要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 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 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除法律规定的重点建设项 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外,其他任何建设不得占 用. 符合 拟建项目用地为 建设用地, 不占用 耕地 严格执行相关行业企业布局选址要求,禁止在居 民区、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周边新建有色金 属冶炼、 焦化等行业企业;

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 产业结构调整和化解过剩产能等,有序搬迁或依 法关闭对土壤造成严重污染的现有企业. 符合 拟建项目不属于 有色金属冶炼、 焦 化行业企业, 卫生 防护距离范围内 没有居民区、 学校 等机构 由表

2 可见,项目符合 气十条 水十条 土十条 现行环境管理中相关要 求. 4.项目组成 本项目位于滕州市西岗镇大王村东北 860m 处,占地面积 28214m2 ,主要建设温 室布置区、料仓库、办公综合楼等,项目组成见表 3.

8 表3项目组成一览表 序号工程 类别 项目 具体组成 备注1主体 工程 厂房(温室布置 区) 钢混结构厂房

2 座,各3000m2 ,建筑总面积 6000m2 ;

层高 12m

2 辅助 工程 办公综合楼 框架结构,三层,建筑总面积 3000m2 料仓库 钢混结构,层高 12m,建筑总面积 8000m2

3 公用 工程 给水系统 新鲜用水来自市政自来水管网,引入管采用管径 DN150. 供电系统 由西岗镇变电站网络接入,厂区配置 500kva 变压器

2 台, 全部用电设备总安装功率 1096Kw 供热系统 不需要用热 道路及停车场 8100m2 绿化 3500m2

4 环保 工程 废气处理 生产车间安装尾气系统,包括

2 套尾气离心风机、2 套尾 气管网和调节风门、封闭负压、两级喷淋塔、15m 高排气 筒 废水处理 无有毒有害工业废水产生,主要为生活废水,员工生活污 水经化粪池(防渗)处理后外运做农肥. 固废处理 废包装桶分类暂存于废固收集点,由供应商回收. 一般废 包装材料、生活垃圾实行分类袋装,定点堆放,由当地的 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噪声处理 产生噪声的设备,安装减震垫,车间隔声,车间门安装软 帘,风机设隔声罩 5.主要原料、产品及设备 5.1 污泥来源 项目原料主要为滕州市及周边范围内各污水处理厂的压滤后污泥,主要为生活污 水污泥,进料时对每批次污泥进行随机抽取化验,必须鉴定为一般工业固废,否则不 予接收. 5.2 项目产品方案 投产后年干化污泥

20 万t,干污泥外运资源化利用,产品规模见表 4. 表4产品方案表 产品名称 湿污泥用量(含水率85%) 干污泥产量(含水率40%) 污泥 20万t/a 5万t/a 干化后污泥拟外售至砖厂、水泥厂、垃圾生物发电厂等进行消化处置和资源化利 用,干化后污泥标准参照表 5.

9 表5污泥制砖质量要求 序号 控制项目 要求

1 PH 5-10

2 含水率 ≤40%

3 烧失量(干污泥) ≤50%

4 放射性核素(干污泥) IPd≤0.1 Ir≤0.1

5 总镉(mg/kg 干污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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