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摇摆白勺白芍 | 2013-03-21 |
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 2017-7-7发布 2017-8-1实施 环境保护部发布I目次前言.I
1 适用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总则.1
5 数据内容.2
6 应急相关参数示例.3 附录A压水堆核电厂应急相关参数 (规范性附录)4 附录BAP1000 机组应急相关参数示例 (资料性附录)11 附录CEPR 机组应急相关参数示例 (资料性附录)18 附录DM310 机组应急相关参数示例 (资料性附录)25 附录EVVER 机组应急相关参数示例 (资料性附录)32 附录FCNP300 机组应急相关参数示例 (资料性附录)39 I 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和《中华 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压水堆核电厂 应急相关参数,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压水堆核电厂应急相关参数的范围、内容、格式. 本标准的附录 A 为规范性附录,附录 B~F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核设施安全监管司、科技标准司组织制定.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苏州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
2017 年7月7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17 年8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1 压水堆核电厂应急相关参数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压水堆核电厂应急相关参数的范围、内容和格式. 本标准适用于压水堆核电厂应急相关参数的确定,其他堆型核电厂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 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 件. HAF
102 核动力厂设计安全规定 HAF 002/01 核电厂营运单位的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 HAD 002/01-2010 核动力厂营运单位的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应急 Emergency 需要立即采取某些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动以避免核电厂核事故发生或缓解事故可能产 生的后果的状态.有时又称为紧急状态.同时,也是泛指立即采取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 动. 3.2 应急相关参数 Emergency-related parameters 核事故应急准备和响应需要使用的参数,应急相关参数可分为设计参数、实时参数和其 他测量参数.
4 总则 4.1 目的 为了提高国家核安全监管部门对核电厂的应急监管水平,规范压水堆核电厂营运单位向 国家核安全监管部门提供的应急相关参数. 4.2 原则 压水堆核电厂营运单位向国家核安全监管部门提供的应急相关参数,应能充分反映压水 堆核电厂的实际状态、事故发展进程、辐射水平及环境影响,满足国家核安全监管部门对核 电厂核事故应急监督管理的要求. 4.3 用途 本标准中规定的应急相关参数主要用于压水堆核电厂核事故应急,如应急状态分级、堆 芯损伤评价、事故后果评价等. 4.4 分类 根据参数随时间变化的特点以及获取来源,压水堆核电厂应急相关参数分为设计参数、 实时参数和其他测量参数等. 本标准中设计参数指的是压水堆核电厂已确定且与应急相关的静态参数,实时参数指的 是压水堆核电厂在运行期间与应急相关的实时监测的动态参数,其他测量参数指的是压水堆 核电厂在运行期间与应急相关的非实时监测的动态参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