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旋风 2013-03-12

4、关于房地产权属问题的承诺 截止

2008 年6月30 日,公司部分下属公司拥有尚未获得房地产证的房屋建筑物;

以及公司直 接控股子公司仍拥有的房地产中存在

9 处划拨土地、4 处房地产仍需办理权利人名称变更过户 手续、25 处附着于租赁土地上的房屋所有权的情形.电气总公司承诺,将尽力协助公司办理上 述土地和房产的产权登记手续,并承诺如由于前述情况导致公司(包括下属控股企业)不能正常 使用该等房地产,电气总公司将赔偿公司(包括下属控股企业)因此而遭受的相应经济损失;

如 由于前述情况导致公司(包括下属控股企业)被主管机关处罚或任何第三方索赔,则电气总公司 将赔偿公司(包括下属控股企业)因此而遭受的实际损失. 截止目前,电气总公司履行了上述承诺.

5、关于人员费用支付和结算的安排 就公司先行支付最终由电气总公司承担的退休人员补贴和内退人员费用,电气总公司承诺,自2008 年起,电气总公司将每季度向公司先行预付所述人员费用,待该等费用实际发生时再由公 司与电气总公司进行结算. 截止目前,电气总公司履行了上述承诺.

二、报告期内,公司存在正在履行的承诺如下: 就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财务公司 )向电气总公司及电 气总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业务,公司承诺, 财务公司将不向电气总公司及电气总公司控 制的其他企业提供融资性担保.

601727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 截止目前,公司履行了上述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 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1、2013 年3月28 日,公司董事会三届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其中,对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做出以下规定:

(一)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 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二)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 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在有条件的情况下, 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三)现金分红: 除特殊情况外, 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 采取现金分红, 最近三年以现 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原则上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供分配利润的 30%. 特殊情况是指:

1、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公 司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 支出是指: 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对外投资及收购资产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 资产的 30%;

3、公司除募集资金、政府专项财政资金等专款专用或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现金(含 银行存款、高流动性的债券等)余额均不足以支付现金股利;

4 、公司当年经营性净现金流为负 值;

5、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6 、已发生或公司预计未 来十二个月内将发生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资金情况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 上述议案将提交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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