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旋风 2013-03-12
*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 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 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SHANGHAI ELECTRIC GROUP COMPANY LIMITED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 02727) 公告 延迟寄发通函 谨请参阅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於2013 年3月28 日就本公 司附属公司上海三菱电梯与 MESMEE 订立的有关本集团将向 MESMEE 采购若干电梯、 电梯配件及配套服务的采购大纲协议而刊发的持续关连交易公告("公告"). 除文义另有所指外,公告已界定的词语在本公告中具有相同含义. 根鲜泄嬖虻 14A.47A 及14A.56(10)条,本公司须於

2013 年4月23 日之前 (即刊发公告起计

15 个工作日内)向股东寄发有关上述采购大纲协议所涉持续关 连交易的通函("通函"). 由於公司需要更多时间拟定通函,故本公司计画於

2013 年5月3日或之前寄发通 函. 承董事会命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主席 徐建国 中国上海,二零一三年四月十八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执行董事为徐建国先生、黄迪南先生、徐子瑛女士及俞银贵先生;

本公司非执行董事为朱克林先生及姚珉芳女士;

而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为朱森第先生、 张惠彬博士及吕新荣博士. * 仅供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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