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里红妆 2013-02-26

966123 讯 (记者何慧 蓉 通讯员 雷琼艳 罗凤灵) 年逾七旬的刘大 爷系来自江浙的候鸟老人, 其在乐东某温泉 海景公寓购置一套房屋, 每年都来此过冬. 刘大爷返家后, 屋内水阀漏水, 严重殃及楼下 房屋, 七户业主将其告上法庭索赔.近日, 海 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维持了一审法院判 决, 刘大爷应一次性赔偿七户业主损失共计 5万余元. 2017年开春后, 在海南过冬的刘大爷像 往年一样返回江浙老家居住.期间, 刘大爷 被告知其被人起诉了.原来, 在2017年7月至9月间, 刘大爷在海南的房屋水阀漏水, 流 入楼下七户房屋, 造成楼下七户房屋不同程 度损坏, 损失共5万余元, 楼下七户业主以刘 大爷为被告, 提起诉讼, 请求判令刘大爷对楼 下七户受淹的房屋进行维修、 恢复原状, 对受 损家具、 物品进行赔偿, 如不维修、 恢复原状 就赔偿损失. 一审法院认为, 刘大爷对楼下七户业主 主张的损失无异议, 应予以确认.法院判决 刘大爷向楼下七户业主分别赔偿30795元至 1400元不等的经济损失. 宣判后, 刘大爷不服一审判决, 提出上 诉.海南二中院经审理认为, 刘大爷作为漏 水房屋的所有人, 有义务对房屋行使管理职 责, 包括对其房屋内的水阀、 开关等行使管理 职责, 故其不能据此对抗楼下七户业主的诉 请, 应对楼下七户房屋受损承担赔偿责任. 海南二中院遂驳回上诉, 维持原判. 水阀漏水殃及楼下住户 一 "候鸟" 老人要赔7邻居5万 南国都市报热线

966123 讯 (记者 聂 元剑) 前几天,有网友将一段恶意破坏共享 单车的视频发到微信群中,引起了群众愤 慨.视频显示:2 名保安举起一辆共享单 车,扔进了海口南海幸福汇小区前面的水塘 中.事后查证发现,这2名保安是南海幸福 汇小区的保安人员. 据张先生介绍,前几天,在他的微信朋 友圈上有人上转了一段恶意破坏共享单车的 视频,视频显示:有2名穿保安制服的男 子,将摩拜共享单车扔进了水塘里.据上转 视频的人介绍,这2名保安扔共享单车的地 点位于海口南海大道与疏港路交汇处,正在 建设中的南海幸福汇小区的前面一口水塘. 记者拿着这个视频赶到事发水塘及周边 进行采访时看到,正在建设中的南海幸福汇 离这口水塘最近,只隔了一条马路. 南海幸福汇小区秩序维护部的相关负责 人看到该视频后表示,这2名扔共享单车的 男子应该是南海幸福汇小区的保安,他将就 此进行深入调查. 随后, 这位负责人向记者反馈调查情况 时称, 这2名扔共享单车的人就是该小区保安 李某和陈某.这2名保安称, 他们把共享单车 扔进水里是为了好玩.目前两人已将共享单 车从水塘里打捞上岸放回原处, 南海幸福汇 小区管理方对这2名保安进行了批评教育. 两保安把共享单车扔水里 陵水一小型农用车 "挤着" 10人上路 南国都市报热线

966123 讯 (记者 王康景) 12月26日下午约6 点,来自陵水的"拍客"王先生反 映,在陵水清水湾碧桂园珊瑚宫殿 附近的道路上,一辆小型农用车上 "挤满了"工人在行驶,便将所见 拍摄下来予以曝光. 记者从王先生拍摄的视频看 到,该农用车上约有

10 个人,非 常拥挤. 对此,交警人员称,农用车违 规载人上路,抓到就将被罚款100 元. (奖励拍客50元) 交通 客 海南省公安厅交警 总队、 南国都市报主办 自称 "好玩" , 已被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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