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思念那么浓 2013-02-24

1、与城市总体规划、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相关规划相协调原则;

2、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原则;

3、统筹规划、综合考虑、合理布局原则;

4、资源优化配置和专业基础设施区域共享原则;

5、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原则;

6、处理系统全过程控制性管理原则;

7、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兼顾前瞻性与实用性原则;

8、以人为本,公众利益和公共安全优先的原则. 第十条 规划范围 本规划的范围按两个层次划分.中心城区拟对城市环境卫生发展目标、环 境卫生设施布局、垃圾全过程控制性管理、处理设施等进行全面规划;

县域各 乡镇仅对环境卫生设施建设提出发展控制性指标要求. 县域:整个屏南县辖区范围,包括

4 个镇

7 个乡,分别是:古峰镇、双溪 镇、代溪镇、长桥镇、屏城乡、棠口乡、甘棠乡、熙岭乡、路下乡、寿山乡、 岭下乡. 中心城区:根据《屏南县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15~2030) 》 ,中心城区规 划范围:东至际(T)头、南至龙坂寨山麓和京台高速公路屏古连接线、西至 鸡鸣山麓、北至棠口,面积约为 26.3 平方公里. 县域人口规模:规划至

2020 年县域常住人口 16.0 万人,城镇化率达到 56.6%, 城镇人口为 9.1 万人;

2030 年常住人口 20.0 万人, 城镇化率达到 71.5%, 城镇人口为 14.3 万人. 中心城区人口规模:规划至

2020 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为 7.5 万人.至2030 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为 12.5 万人. 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2020 年,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 9.2 平方公 里;

2030 年,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 15.8 平方公里. 第十一条 规划期限 近期:2017~2020 年;

远期:2021~2030 年. 规划基准年:2016 年. 第十二条 规划内容 本规划的内容主要包括:

1、环卫行业现状评价及发展预测

2、环境卫生发展思路和目标规划

3、垃圾处理系统规划

4、垃圾收运系统规划

5、垃圾清扫保洁规划

6、环卫公共工程及其它设施规划

7、乡镇生活垃圾收运系统规划

8、环卫设施建设投资规划

9、环卫管理体制建设规划 屏南县县域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17-2030)文本 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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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环境卫生信息化管理规划

11、环卫规划实施保障措施和建议 规划的主线是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规划的重点是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和 处理系统.对于不属于环卫部门管理的其他固体废物,如城市污泥、医疗废物、 工业危险废物等,本规划不涉及. 第十三条 编制依据 本规划基本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下述标准和文件

1、国家、行业及福建省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5 年4月24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 年1月1日实施) 《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建城[2010]61 号)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2016 年2月6日)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强化城乡环卫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的通 知》(闽建城[2014]23 号)

2、国家及行业技术性法规标准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 《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12)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 19095-2008) 《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JJ14-2005) 《环境卫生图形符号标准》(CJJ/T125-2008) 《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与评价标准》(CJJ/T126-2008)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CJJ/T102-2004) 《生活垃圾收集运输技术规程》(CJJ205-2013) 《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CJJ47-2006)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CJJ90-2009) 《生活垃圾焚烧技术导则》(RISN-TG009-2010)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 142-2010)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技术规范》(GB50869-2013)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防渗系统工程技术规范》(CJJ113-2007)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 124-2009)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封场技术规程》(CJJ 112-2007) 《生活垃圾渗沥液处理技术规范》(CJJ150-2010) 《餐厨垃圾处理技术规范》(CJJ 184-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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