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丶蓶一 2013-02-04
管制计划及监管概览C125 C 管制计划 我们的经营自一九七九年起受到管制计划制度规管.

管制计划由港灯、电能与香港政 府订立,当中载列我们的权利及责任,特别是我们因出售电力赚取利润净额以收回我们的 营运成本 (包括税项) 的权利,并为香港政府监管我们的财政事务及经营表现提供框架.管 制计划制定规管香港政府透过发展计划检讨、核数检讨及电费检讨机制检讨我们财务事宜 的程序. 目前的管制计划於二零零八年一月七日订立,由二零零九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一八年十 二月三十一日为期十年,而香港政府可选择再续期五年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倘香港政府并无行使该选择权延长管制计划的年期,则根壳暗墓苤萍苹,於二零一九 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间,我们将透过香港政府经谘询我们后厘定的 合理安排,继续有权每年从市场赚取我们目前根苤萍苹〉南嗤夹砝 (於收回税 项及营运成本总额后并需拨付固定资产的若干借入资本利息扣减及其他适用扣减,而计算 准许利润将会计及的资产仅包括将继续用於港灯电力相关活动的资产,且除非有关资产乃 在香港政府批准下合理审慎购买以用於港灯的电力相关活动,否则不包括於二零一八年十 二月三十一日后收购或投资的任何资产) .进一步详情请参阅下文 「-管制计划不获续期」 . 根壳暗墓苤萍苹,港灯及香港政府各自有权於二零一三年财政年度及 (倘目前的管 制计划获续期至二零二三年) 有权於二零一八年财政年度要求对管制计划作出修改.然而, 任何修改必须由各方以书面相互协定后方会生效.管制计划的中期检讨已於二零一三年进 行,其结论於下文 「-管制计划的二零一三年及二零一八年中期检讨」 中概述. 电费 我们向客户收取的净电费包括基本电费率、燃料调整费或回扣及减费折扣. (a) 基本电费率 客户用电按其适用的基本电费率收费.住宅、商业及工业客户各有不同的电费水平. 进一步详情请参阅 「业务-客户」 .我们按年度预测营运成本、利润净额及电费稳定基金拨 入或拨出额的总和除以预测售电量计算建议基本电费率.营运成本包括标准燃料成本、发电、输电、配电及行政开支、折旧、利息开支及税项等. 管制计划及监管概览C126 C (b) 燃料调整费或燃料调整回扣 在厘定基本电费率时,我们与香港政府协定一项标准燃料成本作为营运成本,而标准 燃料成本乃於一九八六年根笔庇图奂扑愕牡ノ坏缌θ剂铣杀旧瓒.实际燃料 (包括燃 煤、天然气及石油) 成本与透过基本电费率收回的标准燃料成本之间的差额须於我们账簿中 的燃料价格调整条款账内扣除或计入,并分别以燃料调整费或燃料调整回扣的方式转嫁或 回赠予我们的客户.我们有权不时透过燃料价格调整条款账调整电费,以反映我们发电所 消耗燃料成本的变动.以可再生能源发电毋须收回任何燃料成本. (c) 减费储备金及减费折扣 电费稳定基金的结余在我们的财务报表内代表负债,而我们每年须就该年度电费稳定 基金的年初及年终平均结余支付相等於该年度内一个月香港银行同业拆息的平均利率的费 用,并拨入减费储备金.减费储备金通常於下一年度透过对电费作出回扣减少,以降低电 费或尽量减低电费增幅.减费储备金的结余不得超过当年及之前三年的年度收费总额.於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作为管制计划二零一三年中期检讨的一部分,我们原则上与香港政府 协定 (其中包括) 由二零一三年底起简化减费储备金的管理,使任何特定年度的减费储备金 年终结余将调拨至其后年度的电费稳定基金.有关电费稳定基金、减费储备金及管制计划 二零一三年中期检讨的进一步详情,请参阅下文 「-电费稳定基金」 及「-管制计划的二零一 三年及二零一八年中期检讨」 . 准许利润 管制计划透过规定管制计划年期内各年度的准许利润规管我们可向客户收取的电费. 各年度的准许利润相等於以下两项的总和: (i) 该年度的固定资产平均净值总额 (可再生能源固定资产平均净值应占部分除外) 的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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