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3-02-03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 , 对其准确 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 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编号:1053) 海外监管公告 本公告乃根断愀哿辖灰姿邢薰局と鲜泄嬖颉返13.10B 条作出. 兹载列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 )将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二 十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页(www.sse.com.cn) (股票代码:601005)刊载若干公告. 承董事会命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游晓安 董事会秘书 中国重庆,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一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如下:刘大卫先生(非执行董事) 、周宏 先生(非执行董事) 、涂德令先生(执行董事) 、李仁生先生(执行董 事) 、张理全先生(执行董事) 、姚小虎先生(执行董事) 、徐以祥先 生(独立非执行董事) 、辛清泉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及王振华先 生(独立非执行董事) . 证券代码:601005 股票简称:重庆钢铁 公告编号:2016-007 债券代码:122059 债券简称:10 重钢债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Chongqing Iron &

Steel Company Limited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于2016 年1月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 馈意见通知书》 (153386 号) (以下简称 反馈意见 ) .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 提交的《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查,现需要 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

30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 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落实,并按照《反馈 意见》 的要求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和问题答复,现根据要求对反馈意见回 复进行公开披露,相 关内容刊登在公司 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公司将按照要求将上述反馈意见回复及时报中国证监会.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公司将根据中国证 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事项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一月二十二日

1 证券代码:601005 股票简称:重庆钢铁 公告编号:2016-008 债券代码:122059 债券简称:10 重钢债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Chongqing Iron &

Steel Company Limited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反馈意见的回复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贵会《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 (中国证 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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