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9-07-30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焦炉烟气脱硫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锦州丰安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编制日期:2018 年11 月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 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 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 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 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 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 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 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 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 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焦炉烟气脱硫工程 建设单位 锦州丰安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 沈金生 联系人 刘李斌 通讯地址 锦州市义县九道岭镇四方台村 联系电话

15724664433 传真 0416-7237001 邮编

121102 建设地点 锦州市义县九道岭镇四方台村西南 立项审批部门 义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批准文号 义经备字[2018]4 号 建设性质 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大气污染治理 (N7722) 占地面积 (平方米)

1625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总投资 (万元)

1400 其中:环保 投资(万元)

1400 环保投资占总 投资比例 (%) 100% 评价经费 (万元) ― 预期投产 日期

2018 年11 月1.1 项目由来 锦州丰安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2008 年7月29 日,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 亿元, 公司地址位于锦州市义县九道岭镇四方台村西南,地处于锦州七里河经济开发区凌北 产业区内(原义县凌北经济区),占地面积为

300 亩,现有在册职工人数

430 人,其 中管理、技术人员

60 人,一线生产职工

474 人,建设总投资 5.6 亿元.该公司是一家 生产经营焦化产品的民营企业,是当地重点工业企业之一,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焦炭、 焦油、碳酸氢氨生产、销售;

煤气、硫磺、粗苯生产、销售;

钢材、生铁、铁精粉、 五金交电、玻璃棉、钢铁炉料销售.公司厂区现投产项目为 锦州丰安实业有限公司

90 万吨/年焦化工程 项目.该项目环评文件于

2008 年11 月11 日通过锦州市环境保 护局环评审批,批复文号为锦环函[2008]151 号;

于同年

12 月份开工建设,在2010 年9月建成并投入试生产;

后于

2010 年10 月18 日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批复文 号为锦环验[2010]97 号,并于

2010 年11 月正式生产.

2 锦州丰安实业有限公司90万吨/年焦化工程项目炼焦工艺采用2*65孔、 TJL4350D 型、双联下喷、单热式废气循环、侧装煤捣固焦炉,碳化室高度为 4.3m,生产能力为

90 万吨/年优质冶金焦, 焦炉煤气经净化后除自身回用外,剩余煤气外供锦州鑫雨铁合 金有限公司发电使用. 厂区现有工程在其环评编制和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期间, 按照当时的国家环保要求, 焦炉烟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标准应执行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 即颗粒物:120mg/m3 ,SO2:550mg/m3 、NOX:240mg/m3 .在其验收监测期间,现有 项目焦炉烟气的排放浓度满足要求,符合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条件.

2012 年,环境保护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施行了《炼焦化学工业污 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该标准规定了炼焦化学工业企业水污染物和大气 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 限值严于厂区现有工程环评和验收阶段所执行的标准, 即 《大 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6171-2012)要求,自2012 年10 月1日至

2014 年12 月31 日止,现有炼焦化 学工业企业的焦炉烟囱烟气应执行标准中的表

4 限值要求,即SO2≤100mg/Nm3 ,颗 粒物浓度≤50mg/Nm3 ,NOX≤800mg/Nm3 .而从

2015 年1月1日起,现有的炼焦化 学工业企业应开始执行标准中的表

5 浓度限值,即SO2≤50mg/Nm3 ,颗粒物浓度≤ 30mg/Nm3 ,NOX≤500mg/Nm3 .在新标准施行的初期,即2012 年10 月1日到

2014 年12 月31 日,厂区现有焦炉烟囱烟气仍可达标排放.而从

2015 年1月1日起再次提 标后,现有焦炉烟囱烟气就无法达标排放.因此,企业为解决超标排放问题,决定进 行提标改造工程,实施建设 焦炉烟气脱硫工程项目 ,并配套建设焦炉烟气余热回 收装置.本次技改设计焦炉烟囱排风量不变,仍为

18 万m3 /h,改造完成后的焦炉烟 气经余热回收、 脱硫处理后, 可满足 《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6171-2012 ), 即SO2≤50mg/Nm3 ,颗粒物浓度≤30mg/Nm3 ,NOX≤500mg/Nm3 . 企业通过走访考察,并根据自身生产工艺情况,决定采用氨法脱硫技术.主要设 计思想如下: 1)利用厂内蒸氨工艺富余浓度为 10%的氨水作为脱硫剂,设计脱硫效率为 90% 以上,脱硝效率 10%,除尘效率 50%,脱硫系统副产的硫酸铵外售. 2)同时新增余热回收系统,安装 8.4MW(12t/h)的余热锅炉,新产蒸汽并入厂 区现有蒸汽管网,回用于生产和冬季供暖,以减小运行成本;

3)考虑工艺前后关系紧密,设计将余热回收与烟气脱硫岗位合并,在同一 DCS

3 系统操作,以节省人力成本、便于生产管理. 由于本项目属于未批先建,义县环保局已经对企业进行行政处罚,并出具处罚决 定书,文号为义环罚决字【2018】05 号,处罚决定书详见附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 录》(2017 年9月1日起实施)及《关于修改部分 内容的决定》(生态环保部[1 号令])的规定,本项目属 三十

四、环境治理业 ,需编制 环境影响报告表 .受锦州 丰安实业有限公司委托,中政国评(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 作,编制完成后作为义县环境保护局的审批依据. 1.2 项目概况 1.2.1 项目投资 本项目为脱硫改造项目,工程建设投资为

1400 万元(其中脱硫

450 万元、风机

280 万元、余热锅炉

430 万元、管道及电气、土建等

240 万元),运行期年均运行成 本费用

959 万元. 1.2.2 组织定员及工作制 厂区现有职员人数为

470 人,本次技改新增职工

8 人,年运行

365 天,实行三班 工作制,每班

8 小时. 1.2.3 项目组成及建设内容 本项目为脱硫改造项目,新增建设焦炉烟气余热回收装置和氨法脱硫设施,最主 要的目的是保证焦炉烟气经新建脱硫设施脱硫处理后,可满足《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 排放标准》(GB16171-2012 )要求.工程布局拟定在现有焦炉烟气烟囱南侧,用地面 积为 1625m2 ,新增建设内容包括余热回收装置和焦炉烟气脱硫设施,拟定全部露天运 行.本技改项目新增工程内容大多为构筑物,施工期土建工程量较少,建筑面积仅为 153m2 .项目工程组成一览表详见表 1-2.平面布置情况详见表后附图. 表1-2 项目组成一览表

4 工程类别 名称 工程内容 备注 主体工程 余热回收设 备区/脱硫设 备区 位于厂区现有 125m 高的混凝土烟囱南侧, 占地面积为 300m2 , 露 天设置.余热回收系统建设内容包括余热锅炉及其附属设施(供 水泵,循环泵,进、出管线等).脱硫系统建设内容包括脱硫塔, 氨水储罐,地池,硫铵分离、干燥、包装设备,各类水泵,氧化 风机以及各类风路、水路管线等 新建 辅助工程 操作间 单层封闭建筑,长9m,宽4m,建筑面积 36m2 ,内置 DCS 操作 系统控制柜 新建 硫铵加工间 单层封闭建筑,长9m,宽6m,建筑面积 54m2 ,内置地池、离心 机、干燥机包装机 新建 硫铵存储间 单层封闭建筑,长9m,宽7m,建筑面积 63m2 ,用于储存脱硫副 产品硫铵 新建 公用工程 供水 本次技改新增用水包括脱硫用洗涤水、余热回收锅炉用水(软水) 和新增工作人员的生活用水,全部依托厂内现有供水系统,新鲜 水均引自经辽宁省水利厅审查批准的原阜新市凌河水场 2#井,锅 炉用软水依托厂内现有软水制备设备, 采用反渗透软水制备工艺, 现存 16.3t/h 的制备余量,可满足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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