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喜太狼911 2013-01-29
长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稿) 第一条 为规范长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的运 作,根据《公司法》 、 《长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九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 主席一名,监事会主席由监事会选举产生. 第三条 监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的工作并对监事会的工作全 面负责;

负责召集并主持监事会会议,代表监事会向股东大会 作工作报告. 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权时,由该主席指定一名监事代行 其职权. 第四条 监事会应向全体股东负责,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 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 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 监事会按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一)检查公司的财务;

(二)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 违反法律、法规或者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 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股东大会或国家有关主 管机关报告;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五)列席董事会会议;

(六)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六条 监事会行使职权时,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性机构给予帮助,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公司 承担. 第七条 监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会议通知应当在会 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送达全体监事. 第八条 监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举行会议的日期、 地点和会议期限、事由及议题,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九条 监事会可要求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内部及外部审计人员出席监事会会议,回答所关注的问题. 第十条 监事由股东代表和公司职工代表担任.公司职工代 表担任的监事不得少于人数的三分之一. 第十一条 监事应具有法律、会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或工作 经验.监事会的人员和结构应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 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二条 《公司法》第57 条、58 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 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不得担任 公司的监事. 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十三条 监事每届任期三年.股东担任的监事由股东大会选 举或更换,职工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 监事连选可以连任. 第十四条 监事连续二次不能亲自出席监事会会议的,视为 不能履行职责,股东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应予以撤换. 第十五条 监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公司章程第 五章有关董事辞职的规定,适用于监事. 第十六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十七条 公司应采取措施保障监事的知情权,为监事正常 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协助,任何人不得干预、阻挠.监事履行 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应由公司承担. 第十八条 监事会的议事方式为: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 召集并主持.每届第一次监事会应在选举或改选后十日内召 开,由获选票最多的监事召集. 第十九条 监事会的表决程序为:一人一票,一事一议,监 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监事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 意. 第二十条 监事会会议应有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和记录人 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监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 的发言作出某种说明性记载.监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由 董事会秘书永久保存. 第二十一条 监事会的监督记录以及进行财务或专项检查的 结果应成为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评价的重要 依据. 第二十二条 本议事规则自监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权 和解释权属于监事会. 长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O 二年五月二十七日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