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ong447385 2012-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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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 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 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股份代号:00135.HK) 自愿公告 有关本集团天然气业务发展战略 董事会谨此宣布本集团关於天然气业务发展战略(「天然气业务发展战略」). 天然气业务发展战略 本集团於中国从事天然气销售、LNG加工、LNG接收站业务及天然气输送 (「天然气业务」).本公司之附属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资企业亦主要於中国、 哈萨克斯坦斯坦共和国、阿曼苏丹国、秘鲁共和国、泰王国及阿塞拜疆共和国 从事勘探及生产原油及天然气业务. 为响应国家关於积极推进天然气开发利用,加快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促 进天然气市场协调稳定发展的要求,本公司获悉中国石油进一步调整完善其天 然气销售管理体制(「管理体制」).根芾硖逯,中国石油的天然气批发 分销业务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销售分公司项下运营,终端零售业务在本集团项下 运营,中国石油的批发分销和终端零售业务实行"分别经营、分账核算". 管理体制完善后,本集团作中国石油天然气业务发展的融资平台和投资主体 的定位不变,作中国石油的天然气终端零售业务运营管理平台的定位更加清 晰,依托资源优势和协同效应,本集团天然气销售业务发展战略将得到进一步 加强. -

2 - 诚如本公司的2017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中期报告所披露,本公司致力把握在中 国天然气市场的发展机遇,把有利的内外部环境转化做大、做强、做优的发 展优势,全面发展壮大其天然气终端零售业务.本集团预期可通过管理体制完 善,进一步优化业务发展机制,与中国石油天然气业务实现协同发展,进一步 提升本集团天然气终端零售业务之运营效率,并提升本集团的整体市场竞争力 和品牌影响力.有关管理体制调整符合本集团的整体业务策略及未来发展计划, 并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 本公司希望强调,截至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并无就天然气业务发展战略形成任 何有关将本集团的天然气业务资产或权益转让予任何其他方的意向或建议.本 公司从管理、运营和财务角度均能够独立於中国石油及其紧密联系人经营业务. 於本公告日期,中国石油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61.76%的控股股东.中国 石油集团主要从事石油及天然气相关业务,包括:(i) 勘探、开发、生产及销售 原油及天然气;

(ii) 炼制、运输、贮存及销售原油及石油产品;

(iii) 生产及销售 基本石油化工产品、衍生化工产品及其他石化产品;

及(iv)输送天然气、原油及 成品油,以及销售天然气. 释义 於本公告内,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汇具有以下涵义: 「董事会」 本公司之董事会 「紧密联系人」 具上市规则所赋予之涵义 「本公司」 昆仑能源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0135.HK),一间於百 慕大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其股份於联交所上市 「控股股东」 具上市规则所赋予之涵义 「董事」 本公司之董事 「本集团」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上市规则」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

3 - 「LNG」 液化天然气 「中国石油」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0857.HK),一间於中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其 股份於上海证券交易所及联交所上市,其美国存托凭证 於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 「中国石油集团」 中国石油及其附属公司 「中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 「联交所」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附属公司」 具上市规则所赋予之涵义 承董事会命 昆仑能源有限公司 主席兼执行董事 凌霄 香港,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六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凌霄先生为主席兼执行董事、赵永起先生为行政总裁 兼执行董事、赵忠勋先生为执行董事、周远鸿先生为执行董事、缪勇先生为执行董事, 及李国星先生、刘晓峰博士以及辛定华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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