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翔的荷兰人 2019-09-01
1 清华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摘要 上市公司名称:清华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清华紫光 股票代码:000938 联系

电话:010-62770008 联系人:齐联收购人名称:清华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华业大厦

7 层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华业大厦

7 层联系

电话:010-62782279 联系人:王涛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北京分所 通讯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1 座27 层联系

电话:010-65058100 联系人:白亚铮、张立柱 签署日期:二五年一月十日

2 重要声明

一、 收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 、 《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 (以下简称《收购办法》 )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以下简称《准则

16 号》 )及相关法律、法 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 依据《证券法》 、 《收购办法》 、 《准则

16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收 购人所持有、控制的清华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华紫光)股份. 截止本报告书提交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收购人没有通过任何其 他方式持有、控制清华紫光的股份.

三、 收购人承诺本次股份划转不存在一致行动人,亦不存在通过其他协议、合作或关 联关系等方式达到控股清华紫光的一致行动行为.

四、 收购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章程或内 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五、 本次股份划转已获《教育部关于同意将清华紫光(集团)总公司持有的清华紫光 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国有法人股无偿划转至清华控股有限公司的批复》 ,尚须经国 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及中国证监会在规定期限内审核无异议;

本次 股份划转已触发全面要约收购义务,亦须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豁免收购人全面要 约收购之义务.

六、 本次股份划转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收购人和所聘请的具有从 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专业机构外, 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 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3 目录释义.4

第一节 收购人介绍.5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5

二、收购人主要产权及控制关系.6

三、收购人最近五年内受到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9

四、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介绍.9

五、收购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的简要情况 ...

10

第二节 收购人持股情况.11

一、收购人持有、控制清华紫光股份情况.11

二、股份划转的基本情况.11

第三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13 声明.14 声明.15

4 释义本收购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收购人、本公司、清华控股 指 清华控股有限公司 紫光集团 指 清华紫光(集团)总公司 清华紫光 指 清华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股份划转 指 清华控股从紫光集团无偿划转清华紫光 42.00% 国有法人股(共计 86,553,600 股)的行为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元指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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