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贾雷坪皮 2019-09-01
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公示版) 建设项目名称:塑料制品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重庆龙邦塑胶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 二O一八年八月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制一九九九年十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建设单位委托持有环境影响评价证书的单位编制.

一、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

二、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管渠等应填写起止地点.

三、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四、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五、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 物、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风向和 距厂界距离等.

六、环境质量现状――指环境质量现状达到的类别和级别;

环境质量标准――指地方规划 和功能区要求的环境质量标准;

执行排放标准――指与环境质量标准相对应的排放标准;

表中 填标准号及达到类别或级别.

七、结论与建议――给出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 措施的有效性,说明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 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八、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审查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九、 本报告表应附送建设项目立项批文及其他与环评有关的行政管理文件、 地理位置图 (应 反映行政区划、水系、标明纳污口位置和地形地貌等)、总平面布置图、排水管网总图和监测 布点图等有关资料,并装订整齐.

十、本表填报

4 份,报环境保护局审查,填写时字迹应工整清楚. 十

一、此表经审批后,若建设项目的规模、性质、建设地址或周围环境等有重大改变的, 应修改此表内容,重新报原审批机关审批. 十

二、编制单位应对本表中的数据、采取的污染防治对策措施及结论负责. 十

三、 经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污染防治对策措施和要求, 是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 施工和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 十

四、 项目建设单位, 必须认真执行本表最后页摘录的环境保护法律、 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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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表1项目名称 塑料制品项目 建设单位 重庆龙邦塑胶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胡洪彦 联系人 胡洪彦 通讯地址 重庆市大足龙水镇龙棠西路

213 号 联系电话

18983082128 传真 / 邮政编码

402368 建设地点 重庆市大足龙水镇龙棠西路

213 号(N29°58′56″、E105°75′27″) 立项审批部门 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 批准文号 2018-500111-41-03-030703 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及代码 C2922 塑料板、管、型材 制造 占地面积 2000m2 建筑面积 2000m2 总投资(万元)

1000 环保投资 (万元)

26 投资比例 26% 评价经费 / 年能耗情况 煤/煤平均含硫量 / 电10 万kW・h 油/天然气 / 用水情况 (万吨/a) 分类 年用水量 年新鲜用水量 年重复用水量 生产用水 24.15 0.15

24 生活用水 0.165 0.165 / 合计 24.315 0.315

24 工程内容及规模 1.1 项目由来 重庆龙邦塑胶有限公司(以下称龙邦公司)成立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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