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NaluLee 2019-08-31
天津市招生委员会文件 津招委高发〔2018〕17 号 市招委关于做好

2019 年天津市普通 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区招生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报名是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关系考生切 身利益,关系高校选拔人才,关系社会公平稳定.

2019 年高考 报名工作继续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资格审查的办法,实行 分级实施、分级审核 , 谁审查、谁负责 的工作责任制和 责任追究制.各区、各中学及有关单位务必落实好工作责任制, 加强宣传培训,精心组织实施,提高服务水平,严格按规定的 条件和程序逐一审查考生资格,认真做好咨询服务,准确采集 报名信息,确保高考报名工作安全公平,考生信息准确无误. 现将《2019 年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规定》印 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附件:2019 年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规定

2018 年9月30 日 (此件主动公开) -

2 - 附件

2019 年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 招生考试报名工作规定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 《教育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审 查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5〕13 号)精神,结合本市实际, 现就

2019 年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规定如下:

一、报名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4)户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有本市正式常住户口;

②具有本市蓝印户口且符合津教委中 〔2009〕

6 号文件规定;

③投靠落户的随迁子女. 普通高等艺术(体育)院校(专业)报名条件按教育部和 我市有关规定执行;

现役军人报考高校,按中央军委有关部门 的规定办理.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

3 -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 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 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 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 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 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 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 者.报名后被采取强制措施或判刑的,将取消报名资格. (6)津教委职〔2006〕22 号文件规定的中等职业学校招收 的外省市学生等不符合国家及本市规定的报名条件者.

二、报名办法 1.报名工作按照考生自主网上录入信息、现场确认报名信 息、报名资格审查的程序进行. 2.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2018 年11 月1日至

11 月10 日期间,登录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进入天津市普 通高考网上报名系统,根据要求和提示,录入报名信息,并保 证各项信息的完整、真实、准确.考生须根据自身情况,在文 史、艺术(文)、体育(文)、理工、艺术(理)、体育(理)

6 个科类中任选一类作为本人的报考科类;

在英语、俄语、日-4-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

6 个语种中任选一种作为本人的外 语语种.考生须将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提交,并保存好网上报 名序号. 提交报名信息后,考生要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11 月10 日)前,通过 网上支付 缴纳高考报名考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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