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f19970615123fa 2019-08-31
浙考发〔2018〕9 号 关于做好

2018 年度注册计量师 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及义乌市人事(人力资源)考试办公室、绍兴市人事考试中 心、省直和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 为做好

2018 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根据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

2018 年度注册计量 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人考中心函〔2018〕13 号)要求, 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考务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定于

6 月23 日至

24 日进行,具体时间和科目为:

6 月23 日 上午 9:00-11:30 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 (一级) 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 (二级)

2 下午 2:00-4:30 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一级) 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二级)

6 月24 日 上午 9:00―12:00 计量专业案例分析(一级)

二、报考条件和获得证书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香港、澳门居民,遵守国家法律、 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相应报名条件 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注册计量师的考试.

(一)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1、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

6 年, 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

4 年;

2、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

4 年, 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

3 年;

3、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 工作满

3 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

2 年;

4、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

2 年,其中 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

1 年;

5、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 满1年;

6、取得其他类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

3 从事计量技术工作年限相应增加

2 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报名参加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的人员,截止

2004 年12 月31 日前,已评聘工程类或研究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可免试 《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科目,只参加《测量数据处理与计 量专业实务》和《计量专业案例分析》2 个科目的考试.

(三)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1、取得工学类中专学历后,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

2 年;

2、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

1 年.

(四)报考条件中涉及专业工作时间期限的,均计算到报考 当年年底.

(五)因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 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该项考试.

(六)获得证书条件.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当年通过全部科 目的考试,一级考试合格,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计量 师资格证书》;

二级考试合格,由省(区、市)颁发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部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证书》 . 报考条件咨询

电话: 0571-85022425.

三、考生报考事项 报考人员于

4 月18 日至

27 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

4 ( www.zjks.com ) 链接的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 ,按报名系统上的流程与要求,作 出诚信承诺、如实填报信息、上传考生电子证件照片(照片处理 方法见浙江人事考试网"办事指南"栏目) ,务必在确认无误后 再下载打印"报名表" (报名表请妥善留存,供"考后资格审查" 时备用) ,在打印"报名表"后即可进行网上交费. 若发现报名信息有误,可在交费前重新修改,交费后则不能 再修改(报名信息和打印的报名表,必须以交费前最后一次修改 的信息为准) .如属报考人员填错姓名、身份证、手机号等信息, 以及传错照片、选错报名点和报考级别、未交费、不符合报考条 件、提供的材料虚假或不全等原因,造成参加考试、通信联络、 考后资格审查、证书制发与使用等受影响的,由报考人员自担责 任.只进行网上信息填报未进行网上交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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