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向日葵8AS 2019-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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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3 目录 概述.

7

1 项目由来.7

2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8

3 关注的环境问题.9

4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结论.9

1 总则.10 1.1 评价目的.10 1.2 评价构思.10 1.3 编制依据.12 1.3.1 环境保护法律.12 1.3.2 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12 1.3.3 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文件.14 1.3.4 技术导则及规范.15 1.3.5 其他相关资料.15 1.4 评价时段、内容及重点.16 1.4.1 评价时段.16 1.4.2 评价重点.16 1.4.3 环境要素识别及评价因子.16 1.4.3.1 环境要素识别.16 1.4.3.2 评价因子.16 1.5 评价标准.17 1.5.1 环境质量标准.17 1.5.2 污染物排放标准.19 1.6 评价工作等级及评价范围.22 1.6.1 环境空气.22 1.6.2 地表水.23 1.6.3 地下水.24 1.6.4 声环境.24 1.6.5 生态环境.24 1.6.6 环境风险.25 1.7 评价范围.25 1.8 产业政策及规划符合性分析.25 1.8.1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25 1.8.2 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26 1.8.3 其他相关政策符合性分析.26 1.8.3 行业相关规划及政策符合性分析.35 1.8.4 选址符合性分析.36 1.9 周边环境概况及环境保护目标.37 1.9.1 地表水概况.37 1.9.2 环境保护目标.38 1.9.3 环境功能区划.40

2 原有项目概况.41 2.1 原有项目概况.41 2.1.1 基本情况.41 2.1.2 原有项目环保手续情况介绍.41 2.3 原有项目设备清单.42 2.4 原有项目总平面布局.43 2.5 原有项目能源消耗.43 2.6 原有项目屠宰工艺流程图.43

4 2.7 原有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44 2.7.1 废水产排污分析.44 2.7.2 废气产排污分析.47 2.7.3 噪声污染.50 2.7.4 固废污染源.50 2.7.5 原有项目全厂产排污汇总.53 2.8 原有项目环境问题及整改措施.55

3 迁建项目概况.56 3.1 迁建项目基本情况.56 3.2 迁建项目建设内容.56 3.2.1 主体工程.58 3.2.2 辅助工程.58 3.2.3 公用工程.59 3.2.4 储运工程.59 3.2.5 环保工程.60 3.3 总平面布置.60 3.4 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61 3.5 迁建项目设备清单.62 3.6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65 3.7 迁建项目经济技术指标.66

4 工程分析.67 4.1 施工期排污分析.67 4.1.1 施工期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67 4.1.2 施工期产排污分析.67 4.2 营运期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分析.68 4.3 项目物料平衡及水平衡分析.72 4.3.1 物料平衡.72 4.3.2 水平衡.73 4.4 营运期主要污染环节及治理措施.74 4.4.1 废水产排污分析.74 4.4.2 废气产排污分析.77 4.4.3 噪声产排污分析.82 4.4.4 固废产排污分析.84 4.5 迁建项目产排污汇总.86 4.6 迁建前后污染物 三本账 分析及 以新带老 措施.88 4.6.1 迁建前后污染物 三本账 分析.88

5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89 5.1 自然环境概况.89 5.1.1 地理位置.89 5.1.2 地形地貌.89 5.1.3 气候、气象.90 5.1.4 水文.91 5.1.5 自然资源.93 5.2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94 5.2.1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94 5.2.2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96 5.2.3 声环境质量现状.97 5.2.4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97 5.2.5 土壤环境质量现状.101

5 6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03 6.1 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103 6.1.1 地表水.103 6.1.2 环境空气.103 6.1.3 声环境.104 6.1.4 固体废物.105 6.2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107 6.2.1 环境空气影响预测与评价.107 6.2.2 地表水环境影响与评价.110 6.2.3 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111 6.2.4 噪声影响预测与评价.115 6.2.5 固废影响分析及评价.117 6.2.6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117

7 环境风险分析与评价.119 7.1 环境风险评价的目的及工作重点.119 7.2 风险调查.119 7.2.1 物料风险调查.119 7.3 环境风险潜势初判.120 7.4 环境风险评价等级.121 7.5 环境风险分析.121 7.6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122 7.7 应急预案.123 7.8 风险评价结论.125

8 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126 8.1 营运期的污染防治措施.126 8.1.1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126 8.2 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126 8.2.1 污水处理措施及工艺.126 8.2.2 可行性论证.127 8.3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128 8.4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129 8.5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130 8.6 环保措施汇总及环保投资.130

9 环境经济效益分析.133 9.1 社会效益分析.133 9.2 环境效益分析.133 9.3 环保投资损益分析.133 9.3.1 环保费用估算.133 9.4 环保效益分析.134 9.5 环境投资比例.134

10 清洁生产和总量控制.135 10.1 清洁生产分析.135 10.1.1 清洁生产目的.135 10.2 评价方法.135 10.2.1 评价指标确定.135 10.2.2 清洁生产等级划分及评价.135 10.3 本项目清洁生产评述.135 10.3.1 屠宰工艺.135 10.3.2 原料.135

6 10.3.3 产品.136 10.3.4 废物综合利用.136 10.3.5 污染物的排放.136 10.3.6 与《肉类加工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推行方案》(征求意见稿)的比较.136 10.4 清洁生产结论.138 10.5 总量控制.138

11 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139 11.1 环境管理.139 11.1.1 环境管理机构与职责.139 11.1.2 环境管理计划.140 11.2 企业环境监测机构和任务.141 11.3 环境监测制度.141 11.4 排污口规整.141 11.5 环保竣工验收.142 11.5.1 环保竣工验收要求.142 11.6 环境信息公开内容.143 11.7 排污许可环境管理要求.143 11.6 污染源排放清单.147

12 结论及建议.150 12.1 结论.150 12.1.1 项目概况.150 12.1.2 项目与产业政策、相关规划的符合性.150 12.1.3 项目区环境功能区、环境质量现状.152 12.1.4 营运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152 12.1.5 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155 12.1.6 公众参与.155 12.2 综合结论.156

7 概述1项目由来 永川区原来苏屠宰场隶属于永川区食品公司,位于重庆市永川区来苏镇腹心地段,主 要承接永川西南片区生猪屠宰业务,

2015 年12 月4日, 永川区食品公司清算组对原来苏屠 宰场房屋通过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渝西分所进行网上公开转让,交易内容为原来苏屠宰场 房屋和原来苏定点屠宰资质,现重庆市永川区洪利食品有限公司法人李永春取得该房产及 资质,已取得了《关于来苏屠宰场房产出售后屠宰资质变更情况的说明》(详见附件), 说明 中届时主管部门重庆市永川区商务局对该资质交易情况进行了确认,至此,原永 川区来苏屠宰场由重庆市永川区洪利食品有限公司进行营运,屠宰方式为手工屠宰,生猪 屠宰规模为

9 万头/a(屠宰规模现已经重庆市永川区商务委员会进行核定,详见附件). 区域主要河流为来苏河(即临江河来苏段),为改善临江河水体水质,打造临江河流 域良好的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切实解决临江河水环境突出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 益,提升全区生态文明建设水平,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发布了《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临江河流域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永川府发[2017]4 号),根据该通知,临 江河流域主要涉及的范围为宝峰、来苏、青峰、南大街、胜利路、中山路、卫星湖、陈食、 临江、五间、仙龙、吉安、何埂等

13 个镇街辖区范围内的干流和支流,该方案中提出 养 殖污染及屠宰行业污染专项整治 ,其整治内容如下:

(一)整治对象:临江河各主、支流河流陆域

500 米(正常水位)范围内的经营性养 殖场、全流域内的屠宰场(点). 其中:临江河各主、支流河流陆域

500 米(正常水位)范围内的畜禽养殖场,主、 支流河流陆域

200 米(正常水位)范围内养殖规模在

5 亩以上的水产养殖户和主、支流河 流陆域

500 米(正常水位)范围内的生猪定点屠宰场(点)列为 I 类污染源;

主、支流河 流陆域 200-500 米(正常水位)范围内的畜禽养殖场,主、支流河流陆域

500 米(正常水 位)范围内的水产养殖户列为 II 类污染源.

(二)整治要求:畜禽养殖场 I 类污染源全部关停;

畜禽养殖场Ⅱ类污染源完善污染 治理设施,通过修建沼气池、沼液储存池、雨污分流、管网还田等方式进行整治,确保畜 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

5 亩以上的水产养殖户 I 类污染源通过实施废水治理进行整治;

水 产养殖户Ⅱ类污染源开展生态养殖、循环养殖、鱼菜共生等养殖模式,净化水体.禁止用 动物粪便、 动物内脏养鱼, 养鱼水质须达到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水质标准》 (GB11607-89) , 鱼池废水排放须达到《淡水养殖废水排放要求》二级标准(SC/T9101―2007).生猪定点

8 屠宰场 I 类污染源全面关闭或搬迁. 重庆市永川区洪利食品有限公司下属的来苏生猪屠宰场, 位于临江河流域陆域 500m 范 围内,属于方案整治对象中的 I 类污染源 ,根据实施方案整治要求,须进行全面关闭或 搬迁,根据临江河流域综合治理指挥部办公室《来苏屠宰场整治专题会议纪要》(第五期,

2018 年11 月29 日),会议认为 永川区洪利食品有限公司于

2015 年12 月取得了来苏定 点屠宰资质.从全区屠宰场布局和肉类市场保供来看,来苏屠宰场承接了永川西南片区生 猪屠宰业务,有必要保留 ,因此重庆市永川区洪利食品有限公司于

2018 年对现有来苏屠 宰场进行了关闭(目前已拆除相关的屠宰设备),积极响应《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临江河流域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的相关要求,并选址于重庆市永川区来苏镇 柏树桥村老灌顶村民小组伍家湾,实施 来苏屠宰场迁建项目 ,对原来苏屠宰场进行异 地搬迁,并对生猪屠宰生产线进行升级改造,建成后的生猪定点屠宰场采用机械化操作, 年屠宰生猪屠宰量为

100000 头/a(274 头/d). 项目现已取得了重庆市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的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 (项目代码 2018-500118-05-03-023457),重庆市永川区农委出具了《重庆市永川区农业 委员会关于重庆市永川区洪利食品有限公司迁建事宜的复函》 (永农委[2018]7 号),原则 同意将重庆市永川区红利食品有限公司原有屠宰场重新选址迁建至来苏镇柏树桥村老灌顶 村民小组,并取得了重庆市永川区规划局下发的《乡村建设规划设计要求函》(渝规乡建 函[2019]永字第

0500 号),要求项目按照规划要求进行建筑设计.

2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建 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本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 版)和《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部令第一号),本项目属于其中

二、农副食 品加工业――

5、屠宰――年屠宰生猪

10 万头 ,环评类别为环境影响报告书.受重庆市 永川区洪利食品有限公司委托,重庆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 评工作. 接受委托后,我单位组织相关技术人员深入现场,对本项目环境状况进行调查以及资 料收集,在对本项目进行分析以及现状调查的基础上,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及 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编制完成了《重庆市永川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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