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丑伊 2019-08-26
海德尔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公告编号:2017-022

1 证券代码:832220 证券简称:海德尔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海德尔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 则(试行) 》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 》以及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发布的通 知》 (股转系统公告[2016]63 号) 等相关规定, 海德尔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 下简称 "公司" )董事会对公司

2016 年度股票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 核查,并编制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挂牌以来共完成了

1 次股票发行,

2015 年8月公司完成该次股票发行,

2015 年8月收到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发行人业务部《股份登 记确认书》 ,募集资金

7560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公司分别于

2015 年4月7日和

2015 年4月23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和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 根据该方案,公司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

600 万股,每股价格为人民币 12.60 元, 预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7560 万元. 截至

2015 年5月7日,本次实际募 集新增股份数量为

600 万股,募集资金

7560 万元全部出资到位.2015 年5月8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编号为天健验【2015】4-5 号的《验 资报告》 ,对上述增资事项进行了验证.2015 年5月19 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 《关于海德尔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 登记的函》 ,对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的备案申请予以确认.2015 年8月10 日收到 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发行人业务部《股份登记确认书》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 任. 海德尔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公告编号:2017-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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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 《股票发行问题解答

(三) 》等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并经

2016 年9月19 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6 年9月21 日在全国股转系统网站平台披露,并于

2016 年10 月24 日经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了募集资金使用的 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以及信息披露要求.公司的股票发行将 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合法合规使用募集资金.

(二) 募集专项账户专户管理说明 本次股票发行公司未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投资者缴纳的认购款存放于公 司在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蓬莱支行开立的一般账户中,账号名称:海德尔节能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账号:53508980120100000136. 在取得《股票发行股份登记函》之后,为便于管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于公 司一般户烟台银行蓬莱支行53508980120100000136账户, 该账户为公司日常经营 结算账户, 从该账户的流动资金支出优先使用募集资金支付,以上符合当时有效 的监管规定. 截至2016年8月21日,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故未与主办券商及商业银 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定向发 行募集资金的情形, 也不存在取得股转系统股票发行股份登记函之前使用股票发 行募集资金的情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 公司于

2015 年8月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

7560 万元,根据股票发行方案 的约定, 该募集资金

756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优化公司财务结构. 截至

2016 年12 月31 日, 公司累计使用本次募集资金 75,600,000.00 元, 其中本年度使用 募集资金 29,677,694.59 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0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金额海德尔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公告编号:2017-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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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总额 75,600,000.00

二、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7,700,000.00

三、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75,600,000.00 其中: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29,677,694.59 具体用途: 补充流动资金 7,977,694.59 偿还银行贷款 21,700,000.00

四、募集资金结余金额

0 本次募集资金不存在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或转移本次股 票发行募集资金的情形, 也不存在在取得股转系统出具本次股票发行股份登记函 之前使用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的情形.同时,公司募集资金也没有用于持有交 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没有 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营业务的公司.

四、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6 年12 月31 日, 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余额为

0 元.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主要包括以下: 公司分别于

2015 年4月7日和

2015 年4月23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和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的 议案》 ,根据该方案,本次股票发行的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优 化公司财务结构. 公司在获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股 份登记函后,以募集资金偿还了银行贷款合计

2770 万元. 具体偿还借款情况如下: 序号 银行名称 借款合同编号 偿还金额(元) 偿还日期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蓬莱支行

2015 年蓬莱流字

1003 号6,000,000.00 2015.12.29 海德尔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公告编号:2017-022

4 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蓬莱支行

2015 年蓬莱流字

1004 号8,000,000.00 2016.1.26

3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烟台 分行

3700012610021503 0001 号3,700,000.00 2016.3.18

4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蓬莱支行 20(15)年恒银烟 字第 32-(012)号10,000,000.00 2016.3.19

5 合计 27,700,000.00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问题 公司存在未经董事会、 股东大会决议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根据公 司股票发行方案,公司募集资金用途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优化公司财务结构. 截至

2016 年12 月31 日, 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770 万元用于偿还银行 贷款. 公司制定的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已经

2016 年9月19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并于

2016 年10 月24 日经公司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监管等进行规定. 公司已于

2016 年9月20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 追认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 并经公司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 未来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 、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 《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 业务细则(试行) 》 、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 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海德尔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7 年4月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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