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A003 2019-08-2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锻钢冷轧工作辊通用技 术 条件 CE! T

1 3314一91 Ce n e r a l s p e c i f i c a t i o n s o f f o r g e d s t e e l wo r k i n g r o l l s f o r c o l d r o l l i n g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水标准规定了冷轧金属用锻造合金钢工作辊的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与检验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金属板 、 带材及箔材等冷轧机用的整体锻造并经淬硬 合金钢冷轧工作辊( 以J;

简称

1 作辊〕.

2引用标准 GB

2 2

2 钢的化学分析用试样取样法及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GB

2 2

3 钢铁及 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G B

2 2

6 钢的低倍组织及缺陷酸蚀试验法 G B

2 3

0 金属洛氏硬度试验方法 G B

1 1

8 4 形状和位置公差 未注公差的规定 G B

1 2

9 9 合金工具钢技术条件 G B

1 8

0 . 公差与配合 总论 标准公差与基本偏差 G B

4 3

4 0 金属维氏硬度试验方法 G B

4 8

7 9 防锈包装 G B / T

1 3

3 1

3 轧辊 肖氏硬度试验方法 G B / T

1 3

3 1

5 锻钢冷轧工作辊超声波探伤方法

3 技术要求3门〔作辊应符合本标准要求, 并按供需双方认可的图样制造, 有特殊要求时, 由供需双方协商决定

32 工 作辊用钢的钢号和化学成分 ( 熔炼分析) 推荐按表

1 的规定, 辊坯或成品分析的化学成分允许偏 差应符合GB

2 2 2的规 定 国家技术监警局

1 9

9 1 -

1 2 -

1 3 批准

199 2一05一01实施 Gs/ T

13314 一91 表1工作辊用钢及化学成分 注85Cv2MO V 钢的含碳 量以万分之一表示

33 工作辊用钢的冶炼方法应采用电炉冶炼 、 电渣重熔 、 真空炉处理或炉外精炼等, 也可采用供需双方 商定的其他方法 .

3 .

4 工作辊锻件采用钢锭锻造时, 辊身锻比一般应不小于 3采用钢坯锻造时, 辊身锻比不小于

1 . 5采 用电渣重熔锭锻造时, 辊身锻比不小于

2 ;

对小I V冷轧工作辊允许用轧材制造. I5 工作辊的内在质量要求如下

3 ・

5 门 工作辊试样的低倍组织, 不允许有白点、 内裂、 缩孔 、 气泡、 翻皮和肉眼可见的非金属夹杂物等冶 金缺陷3.5.2工作辊试样( 锻件切片) 显微组织网状碳化物应小于

3 级( 按G131299所附第二级别图)

15 .

3 工作辊应根据使用情况由供需双方协商决定超声波探伤的质量等级.

3 .

6 工作辊硬度及有效淬硬层深度要求如下:

3 .

6 .

1 工作辊辊身的表面硬度应符合表

2 或图样规定. 表2工作辊 辊身的表 面硬度HS U 序号辊身表面硬度推荐用途l多95平整机座和梢乳机座 工作辊

2 9 0-

9 6 金属板、 带材的冷 轧工作辊

3 7 5-

9 0 金属板 、 带材粗 轧的工作辊

3 . '

.

2 工 作辊 辊颈的表面 硬度应符 合表3或 图样规定.Ge/T13314一91表3工作辊辊颈的表面硬度 H S D 序号推荐辊颈表面硬度130-

5 0

2 5 0-

6 5

3 75

9 0

3 .

6 .

3 辊身表面两边缘允许有低于硬度要求的软带区域存在 , 软带宽度定义为从辊身端 面沿母线测量 至硬度达到图样要求处的距离 , 软带允许宽度应符合表

4 规定 对辐身表面硬度要求

9 5 HS D以上的工作辊的软带宽度允许比表 4中数值增加

2 0 % e 表4辊身两边缘允许的软带宽度 m m 辊身长度}

50 0

3 9

5 8

9 0-

9 6

1 3

7 5^

9 0

1 5

3 .

7 工作辊的表面质量要求如下

3 .

7 .

1 辊身和辊颈的工作表面上不允许有裂纹及肉眼可见的凹坑 、 非金属夹杂、 气孔和其他影响使用 的表面缺陷.

3 .

7 .

2 辊身和辊颈的表面粗糙度一般应达到 R ,

1 .

6 .

3 .

7 .

3 有中心通孔的工作辊, 在通孔表面不允许有不放大即可见的尖棱、 深的刮伤、 裂纹等缺 陷.

3 .

8 工作辊的形状和尺寸, 应符合图样规定 , 图样 r _ w身未注尺 寸公差的极限偏差按 G B

1 8

0 0中规定 的公差等级

1 T

1 4 级.辊身一般按 圆柱形制造 , 其圆柱度应不低于

8 级( 按GB

1 1

8 4 的规定) ;

如需制成 其他形状, 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4 试验 方法4.1化学成分分析按 G B

2 2

2 , G B

2 2

3 规定进行 .

4 .

2 低倍组织检验按 G B

2 2

6 规定进行.

3 3 GB / '

e

1 3

3 1

4 一914.3网状碳化物检验按 G B

1 2

9 9 规定进行.

4 .

4 超声波探伤检验按 G B / T

1 3

3 1

5 规定进行

4 .

5 肖氏硬度、 洛氏硬度、 维氏硬度的试验方法分别按 GB / T

1 3

3 1

3 , G B

2 3

0 , G B

4 3

4 0的规定进行.

4 .

6 辊身有效淬硬层深度的测试采用辊身逐层磨削测定表面 肖氏硬度值或在使用单位修磨时测定丧 面 肖氏硬度值.

4 .

7 表面裂纹 的 检验 方法由供需 双方协商 确定5检验规则5.1工作辊质量 由制造厂质量检查部门按本标准和图样要求进行检验

5 .

2 工作辊各部位尺寸及表面质量要逐件进行检验.

5 .

3 工作辊化学成分每炉钢水浇注前取样位查, 电渣钢应于电渣锭尾端取样检验 , 检验结果应符合表

1 规定.当分析不合格时 , 允许在工作辊本体上取样复验 , 复验合格即为合格品 .

5 .

4 低倍组织检验每

5 炉抽验 一件, 在相当于钢锭 冒口端或电渣锭尾端于辊颈端头切取

2 0 m m 的试 片作为试样 , 检验结果应符合

3 1

5 .

1 规定 .当检验不合格时应逐炉取样进行复验, 复验合格该炉即判为 合格;

复验仍不合格, 则该护判为不合格

5 .

5 网状碳化物的检验, 应在低倍组织检验试片的

1 /

2 半径处切取试样 , 带中心孔的在壁厚的

1 / 2处 切取.其判定级别应符合

3 .

5 .

2 规定.

5 .

6 工作辊超声波探伤检验应逐支进行, 检验结果应符合供需双方协商规定的质量等级

5 . 了 工作辊表面硬度检验应按图样规定的硬度逐件进行检验, 表面硬度值检验结果应符合图样要求 , 辊身表面两端的软带宽度及辊身硬度的均匀性应分别符合

3 .

6 .

3 及3.6.4的规定

5 .

8 辊身有效淬硬层深度由制造厂工艺保证 . 可用解剖测试相同材质、 相同热处理工艺、 直径相近、 确 有代表性的试验辊的有效淬硬层判定, 其结果应符合图样或

3 .

6 .

5 规定.若与修磨测量值不同时 , 应以 实 测值 为准.5.9需方应在工作辊到货后三个月内进行复验 .当需方复验或使用中确认工作辊质量不符 合产品图 样、 本标准或合同规定时, 应通知制造厂进行会检 , 根据双方会检结果判定是否合格

6 标记、 包装、 运物和储存

6 .

1 经检验合格的工作辊 , 应在非传动端( 对称型工作辊则任选一端) 端面打上制造厂的标记和辊号 需方对标记和辊号有特殊要求时应在图样或技术协议中注明.

6 .

2 工作辊防锈包装要求按 G B

4 8

7 9 表2中D级规定执行, 防锈期限 自 发货之 日起, 在正常保管情况 下不少于半年,

6 .

3 二〔作辊外包装用木板箱或栅板包装, 包装质量应符合运输部门对包装的要求 .

6 .

4 包装标志与随机文件的要求如下:

6 .

4 .

1 包装箱面标志一般包括 a 合同号、 工作辊型号及出厂编号;

b . 重量;

c.包装 臼期. d . 到站( 港) 及收货单位 ;

e . 发站( 港) 及发货单位.

6 .

4 .

2 对用栅板包装 的工作辊, 可将标志内容写在不易退色且耐用的浅色尼龙纤维、 棉布或镀锌薄铁 片等上面 , 然后牢固地系在外包装上.

64 .

3 随机文件应包括质量证书、 装箱单等.随机文件应用塑料袋封装后放在包装箱内.质量证书的 内容 一般 包括:GB/ '

e

133 14一91 e . 工作辊型号、 名称 、 规格及数量 ;

b . 合同号或出厂 编号,c.辊号;

d.钢号、 化学成分 ;

e . 单件重量 ;

t . 主要检验项 目的检验结果: 如主要尺寸、 硬度及超声波探伤结果等 ;

9 . 收货单位名称 ;

加.制造厂名称.

6 .

5 工作辊应存放于干燥、 通风的仓库或车间内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冶金工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冶金工业部北京冶金设备研究所归口 本标准由常州冶金机械厂负责起草 .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叶为德 本标准 自实施之 日起, 原冶金工业部部标准 Y B

3 2

0 4 -8 0即行废止 本标准委托冶金工业部北京冶金设备研究所负责解释 ........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