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于世美 2019-07-29
雅安市人民医院锅炉、空调、 污水处理等设 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5118012018000208 招标文件采购人:雅安市人民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 年7月2目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第六章 本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履约主要条款及其他要求条款

第七章 评标办法.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

第九章 保证金退还申请表.

3

第一章 投标邀请 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雅安市人民医院委托, 拟对 雅安市人民医院锅炉、 空调、 污水处理等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 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5118012018000208

二、招标项目:雅安市人民医院锅炉、空调、 污水处理等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四、招标项目简介:本项目共

4 个包;

采购预算

387 万元(三年费用);

服务期

3 年(合同 一年一签,当采购人不能支付或考核不合格时,合同取消)具体服务要求详见

第六章 招标 项目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2.1 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安装或改造或维修三 级及以上资质;

(限第

1 包) 2.2 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 GC2 级以上)安装 或改造或维修三级及以上资质;

(限第

4 包);

2.3 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六、获取时间、地点及售价:招标文件自

2018 年7月19 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8 年7月25 日上午 9:00―11:30 下午 13:00-17:00(节假日除外)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

511 号大合仓 C 区415 房(成都市三环路川藏立交西内侧)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 元/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4 注:投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1. 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需 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

注:报名时留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原件,身份证留 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2.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 年8月8日9时30 分 (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 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 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九、开标地点:雅安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雅安市雨城区雅州大道

456 号雅安政务中心 B 区二楼).

十、本投标邀请在 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 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

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雅安市人民医院 地址:雅安市雨城区大兴镇健康路雅安市人民医院第二院区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

电话:18090118378 采购代理机构: 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

511 号大合仓 C 区415 房联系人:何女士、胡先生 联系

电话:028-

85446608、

85445511、85045522-

8811、8817 传真:028-85431100

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人 雅安市人民医院

2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 采购项目名称 雅安市人民医院锅炉、空调、 污水处理等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4 采购文件编号

5118012018000208 5 招标文件编制 由采购人雅安市人民医院和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

6 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已落实.

7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采购预算

387 万元(三年费用);

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第1包:采购预算

7 万元/年;

第2包:采购预算

58 万元/年;

第3包: 采购预算

30 万元/年,第4包:采购预算

34 万元/年;

超过最高限价的 报价为无效投标.

8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 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在评标过程中,评审委员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或投标人报 价低于采购预算 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投标人报价算术平均价 40%,有 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 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 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 的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 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 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 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为自然 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 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 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 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 无效处理.

6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9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10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11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 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 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 的价格参与评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若为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 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中实行 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标,且供应 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 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文件中 进行承诺.

12 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 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 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13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 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 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另行书面通知.

15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 质疑的时间 为供应商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 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 为5个工作日)

16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文件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7 投标有效期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天.

7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8 投标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第1包1400 元、第2包11000 元、第3包6000 元、 第4包6800 元;

交款方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 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 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收款单位: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320

220 102

200 057

000 16 开户行:成都银行金府路支行 交款截止时间:2018 年8月6日17:00(转账,电汇的交纳以银行到 账时间为准;

若以保函方式提交的,需提交保函原件并以保函生效时 间为准,保函生效日期需在保证金交款截止时间之前).

19 履约保证金 签订合同时约定.

20 招标文件、开评标工作咨 询咨询 联系人:何女士 联系

电话:028-

85446608、

85445511、85045522-8811

21 中标通知书领取 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中标人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单 位介绍信和个人身份证)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中标通知书.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

电话:028-85045522 地址: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

511 号大合仓 C 区415 房).

22 供应商询问、质疑 供应商询问、质疑由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 联系人:何女士 联系

电话:028-

85446608、

85445511、85045522-8811 传真:028-85431100

23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 政部令第

94 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 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24 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采 购网公告;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 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25 备选投标方案和报价 本次采购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和多个报价.

26 国家规定的强制采购范围 内产品评审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采购需求中涉及国家规定的强制采购范围内产........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