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ksr 2019-08-29
南京昊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医药研发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建设单位: 南京昊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南京安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二月 建设单位法人代表: (签字) 编制单位法人代表: (签字) 项目负责人: 填表人: 建设单位 南京昊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盖章)

电话:

13505164557 传真: 邮编:

210046 地址: 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学城纬地路

9 号F7 栋

411、413 室 编制单位 南京安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盖章)

电话:

13675142411 传真: 邮编:

210046 地址: 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学城纬地路

9 号F6 幢122 室 目录 一 项目总体概况.

1 二 项目概况、主要生产工艺及污染物产出流程

4 三 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

10 四 环评结论及审批决定.13 五 验收监测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20 六 监测内容.21 七 监测结果.22 八 验收结论与建议.25

1 表一 项目总体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 南京昊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医药研发项目 建设单位名称 南京昊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迁建 建设地点 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学城纬地路

9 号F7 栋

411、413 室 主要产品名称 同位素标定植物及药物中间体 设计生产能力 同位素标定植物及药物中间体,年研发量约为 500g 实际生产能力 同位素标定植物及药物中间体,年研发量约为 500g 建设项目环评时间 2017.2 开工建设时间 2017.4.10 调试时间 2017.8.15 验收现场监测时间 2019.1.15~1.16 环评报告表 审批部门 南京市栖霞区 环境保护局 环评报告表 编制单位 南京亘屹环保科技有限 公司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上海飞茸教科 设备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上海飞茸教科设备有限 公司 投资总概算

200 环保投资总概算

20 比例 10% 实际总概算

200 环保投资

20 比例 10% 验收监测依据

1、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

682 号, 2017.10.1 实施) ;

2、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环境保护部, 国环规环评[2017]4 号);

3、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 影响类》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

2018 年第

9 号)

4、 《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调查) 相关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 苏环规[2015]3 号);

5、 《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 (江苏省 环境保护局,苏环控[1997]122 号,1997 年9月) ;

6、关于印发《南京市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 管理办法 (试行) 》 的通知 (宁环规[2015]4 号,

2015 年12 月) ;

7、 《关于转发国家环保总局的通知》 (江苏省环境保护

2 局,苏环控[2000]48 号) ;

8、 《关于委托部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的通 知》 (苏环办z2015{250 号) ;

9、 《关于加强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环评管理的通知》 (苏环 办[2015]

256 号) ;

10、 《南京昊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南京昊绿生物科技有限 公司医药研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南京亘屹环保科技有限 公司,2017 年2月) ;

10、 《南京昊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医药研发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批复,见附件 1(宁栖环表复[2017]24 号,2017 年3月24 日) ;

验收监测评价标准、 标号、级别、限值

1、项目所排放的污水经园区预处理,达到仙林污水厂二 期接管标准要求后, 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仙林污水处理厂处 理,废水经南京仙林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 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表1中一级 A 标准后由九乡 河排入长江,详见表 1. 表1建设项目污水排放标准(单位:mg/L) 项目 园区预处理 装置接管标 准 仙林污水厂二 期接管标准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 排放标准》(GB18918- 2002)表1中一级 A 标准(仙林污水处理厂出水 水质) pH(无量 纲) 6~9 6~9 6~9 CODcr ≤1000 ≤350 ≤50 SS ≤500 ≤200 ≤10 氨氮 ≤100 ≤40* ≤5(8)** TP ≤10 ≤4.5* ≤0.5 TN / / ≤15 动植物油 ≤100 ≤100 ≤1 石油类 ≤20 ≤20 ≤1 注:* :NH3-N和TP接管标准参照《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CJ343-2010) . **:括号外数值为水温>

12度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度 时控制指标.

2、项目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3 (GB16297―1996) 二级标准, VOCs 参照天津市地方标准 《工 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 (DB12/524-2014) .由于 F7 栋与周围 200m 范围内 F6 栋的高度相同,因此,该项目污 染物排放速率严格 50%执行,详见表 2. 表2大气污染物废气排放标准 污染 物 最高 允许 排放 浓度 (mg/ Nm3 )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kg/h) 无组织排放监控 浓度限值 标准来源 排气筒高 度(m) 二级项目质控点 浓度 (mg/ Nm3 ) VO Cs

80 50

34 17 周界外 浓度最 高点 2.0 天津市《工 业企业挥发 性有机物排 放控制标 准》 (DB12/52 4-2014)

3、项目环境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2 类标准,详见表 3. 表3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等效声级:dB(A) ) 类别昼间夜间260

50 4 表二 项目概况、主要生产工艺及污染物产出流程 工程建设内容 南京昊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研发内容为同位素标定植物及药物中间体,年研发量 约为 500g.公司位于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学城纬地路

9 号F7 栋

411、413 室,总建筑 面积 321m2 .项目实际总投资

200 万元.本项目使用的是稳定同位素,不涉及放射. 项目设实验室、仓库及办公区,项目设有

4 个通风橱、2 个通风口,废气通过管道 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 建设项目主体和公用工程组成见表 2-1. 表2-1 建设项目主体和公用工程组成表 类别 名称 规模 备注 主体工程 实验 设1个实验室,设4个通风橱,并内设

2 个通风口 进行同位素标定植物及药物 中间体的实验 辅助公用 工程 给水 新鲜用水 205t/a,园区给水管网提供 / 排水 160t/a,依托园区污水管网及预处理设施 依托园区现有 消防 依托园区现有消防管网及消防水池 138m3 依托园区现有 供配电 园区电网提供 办公生活 设施 办公 设办公区 仓储工程 仓库 存放原辅材料 环保工程 废气处理 设4个通风橱及

2 个通风口,实验废气经 风管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 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排口设于楼顶. 新建

1 个废气排口 废水处理 生活污水依托园区现有化粪池处理,实验 废水依托园区废水处理装置预处理装置, 处理达标后进入仙林污水处理厂 依托园区现有 固体废物 危险废物:将1个通风橱设为危险废物暂 存区,危险废物暂存于通风橱内,危险废 物分类收集临时储存于危废贮存间内,委 托南京化学工业园天宇固体废物处置有限 公司处置. 生活垃圾: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无害化 噪声 隔声、减震 达标排放 该项目于

2017 年2月委托南京亘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其 南京昊绿生物科技有 限公司医药研发项目 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南京市栖霞区环境保护局于

2017 年3月24 日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宁栖环表复[2017]24 号,详见附件 1) .项目设计建设内容 与实际建设内容对比见表 2-2.

5 表2-2 建设项目设计建设内容与实际建设内容对照一览表 类别 名称 环评及批复批准的建设 内容 实际建设内容 变化情况及原因 主体工 程 实验室 设1个实验室,设4个通风橱,并内设

2 个通 风口,进行同位素标定 植物及药物中间体的实 验设1个实验室,设4个通 风橱,并内设

2 个通风 口,进行同位素标定植物 及药物中间体的实验 与环评一致 恒温恒育室 进行植物培养 一般仓库(不存放化学试 剂) 项目植物培育外协,取 消恒温恒育室 办公生 活设施 办公 设2个办公区及

1 个个 会议室 设1个办公区 原有

1 个办公室及会议 室改为一般仓库(不存 放化学试剂) 仓储工 程 仓库 存放原辅材料 存放原辅材料 环保工 程 废气 新建活性炭吸附装置一 套、废气收集系统一套 新建

1 套活性炭吸附装 置、废气收集系统

1 套, 废气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 后通过排气筒排放 与环评一致 废水处理 依托园区现有 依托园区现有 与环评一致 固体废物 将1个通风橱设为危险 废物暂存区,危险废物 暂存于通风橱内,危险 废物分类收集临时储存 于危废贮存间内,委托 南京化学工业园天宇固 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处 置.生活垃圾由园区环 卫部门统一处理 将1个通风橱设为危险废 物暂存区,危险废物暂存 于通风橱内,危险废物分 类收集临时储存于危废贮 存间内,委托南京化学工 业园天宇固体废物处置有 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由 园区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与环评一致 噪声 隔声、减震 隔声、减震 与环评一致 项目植物培育外协,取消恒温恒育室,实际建设时将原有

1 个办公室及会议室改 为一般仓库(不存放化学试剂) ,建设项目的性质,研发规模,地点,研发工艺并未改 变,不新增污染因子,污染物排放量未发生变化,也不会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对照 江苏省环保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环评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15]256 号文, 该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可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 号文件,建设项 目无该暂行办法第八条所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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