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XB156399820 2019-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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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神环发〔2018〕689 号 神木市环境保护局关于 神木市聚力煤业有限公司

40 万吨/年高炉 喷吹生产线项目(一期

20 万吨/年)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神木市聚力煤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 《神木市聚力煤业有限公司

40 万吨/年高炉喷 吹生产线项目(一期

20 万吨/年)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审 查,现批复如下:

一、 神木市聚力煤业有限公司

40 万吨/年高炉喷吹生产线项 目(一期

20 万吨/年)位于神木市柠条塔工业园区,建设内容包 括封闭式原料储库、物料密闭输送系统、洗选车间、制粉车间、 成品库、热风炉、氮气室及生活、办公配套设施等.

项目总投资

20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156.5 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 7.83%. -

2 -

二、 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要 求后,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环境影 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 护措施可作为工程实施的依据.

三、 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 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 制度,认真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恢复措施,保 证达到环保要求.

四、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治理施工扬 尘、废水、噪声污染,规范处置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施工 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植被恢复.

(二)项目原料及产品密闭储存,厂内物料密闭廊道输送. 原料破碎、筛分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

15 米高排气筒排放.热风炉燃用自产煤粉作为燃料,产生的烟气经 布袋除尘器+双碱法脱硫处理后经

25 米高烟囱达标排放. 包装及 煤粉储罐产生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后经自带排气筒排放. 厂区及厂内道路硬化, 加强清扫、 洒水降尘, 确保厂界粉尘达标.

(三)厂区设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作农肥,生活污水经化粪 池处理后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厂区设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的 初期雨水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洗煤废水闭路循环,设浓缩池 -

3 - 两座(一备一用) .地下水污染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 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防控,相关构筑物依据项目《分 区防渗一览表》中要求进行防渗处理.

(四) 优先选用节能低噪声设备, 高噪声设备采取置于室内、 设基础减振、风机进出口安装消声等措施,加强噪声处理设施的 运行管理,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五)按要求严格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和妥善处 理工作,一般固体废物尽可能回收利用.洗选工段产生的煤矸 石暂存于矸石棚,定期送园区固废填埋场填埋处置,煤泥外售 综合利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暂存危废库, 最终送有资质单位处理.职工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送垃圾填埋 场填埋处置.

(六)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应严格控制在已通过交易购买 的SO2:5.85t/a、NOx:9.72t/a 之内.

(七)牢固树立安全防范和管理意识,将环境风险防范措 施落到实处,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储备足够的应 急物资,防止事故发生造成环境污染.

五、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 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 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六、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落实环境 -

4 - 保护措施、公开环境信息的主体,你公司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 等要求依法依规公开建设项目环评 信息,畅通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渠道,保障可能受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的公众环境权益.

七、项目建成后,须按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神木市环境保护局

2018 年12 月27 日 抄送:神木市发改局、国土局、林业局、水利局、工贸局、住建局、工商 局,柠条塔工业园区管委会,江苏新清源环保有限公司,本局各领 导. 档

(二) 神木市环境保护局

2018 年12 月27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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