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ksr 2019-08-28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7 年度工作报告 根据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 作指引》和《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作为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 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将2017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人员构成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由杨贵鹏先生、于得友先生、王兵先生、 郑瑞志先生、苏严先生组成,其中杨贵鹏先生、郑瑞志先生、苏严先生为独立董 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杨贵鹏先生担任.

2017 年8月7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进行了换届选举.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5 名委员构成,分别为杨贵鹏先生、于得友先生、王兵先生、 郑瑞志先生、邓文胜先生,其中杨贵鹏先生、郑瑞志先生、邓文胜先生为独立董 事, 杨贵鹏先生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全体委员均具有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 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

二、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会议四次,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了全部会议. 会议分别就公司提交的《公司审计部2016年度工作报告》 、 《公司2016年度生产经 营情况报告》 、 《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 、 《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 《2017年半年度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向公司董 事会提出了审议意见.

三、主要工作情况

(一)审核公司定期财务信息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有关财务信息进行审查, 并对定期报告的 编制提出了专业指导意见和建议.在年报审计过程中, 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年 度审计工作的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中喜会计师事务 所" )及公司管理层召开了年度审计工作沟通会,听取了公司生产经营、财务、 内部控制等情况的介绍,就审计工作小组的成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以及 2016年度的审计重点, 年审时间安排等事项进行沟通.关注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 表的编制情况, 督促年审会计师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确保公司年度报告 及相关文件按时披露.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各定期报告均能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 不存在虚假记载及重大错报的情况,所载内容能够充分反映公司各期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审议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合理性、合规性

2017 年4月11 日,公司召开的六届十次董事会和六届十次监事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

2016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我们审阅了公司该议案,认为公 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 关规定,基于审慎原则,其计提方法和金额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

2016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三)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 公司续聘了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 审计委员会对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认为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 期货相关执业资格, 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执业经验, 在相关业务合作过程中,沟通顺畅,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在完成 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期间,能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 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

业务熟练、工作勤勉,具有 较高的执业水平;

出具的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符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

(四)指导公司内审工作 报告期内,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查了公司审计部工作完成及计划执行情况,审 阅了审计部的工作报告, 并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相关整改要求以及管理建议 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健全,审计部人员素 质高, 内审工作能够有效开展, 能够就内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 议, 促进公司内部控制和各项制度的持续改进和有效执行,充分履行了审计监督 职责.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五)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以提高治理水平、完善内控建设为目的,检查工作流程、制 度建设设计和执行的科学性、完善性、规范性,对于控制过度、管理漏洞、责任 不清等问题进行纠正, 进一步梳理内控体系, 完善内部治理结构, 降低运营风险. 对内控评价中发现的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公司已责成相关责任部门及人员及时 进行了整改.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 风险水平等相适应, 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严格按照《公司内部控制管 理手册》的要求得以有效执行,未发现公司存在重要和重大缺陷.

(六)关注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 我们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及以自有资金收购控股股东唐山三友碱 业 (集团) 有限公司热电分公司与公司热电联产项目相关的部分固定资产及存货 事项进行了详细的审核,我们认为公司相关交易的发生是必要的、有利的.关联 交易协议的签订遵循了一般商业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充分体现了公平、 自愿、等价、有偿的交易原则.相关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关注公司募集资金实际管理与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 公司能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2013 年修订) 》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能真实、准确、及时、 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 违规情形.

四、总结 报告期内,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恪尽职 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能,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今后,我们将持续提升工作的有效性和专业性,不断强化对内部审计的 指导和外部审计的监督评估,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的沟通交流, 督促公司按照内控规范体系要求,进一步完善内控体系制度建设,规范内控制度 执行,强化内控制度执行监督检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健康、持续 发展,更好地发挥审计委员会的重要作用.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4月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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