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于世美 2019-12-27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 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 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Hengxing Gold Holding Company Limited 恒兴黄金控股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码:2303) 所得款项用途变更 兹提述恒兴黄金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及连同其附属公司合称为「本 集团」)日期为二零一四年五月十九日之招股章程(「招股章程」),内 容有关於本公司股份通过在香港以全球发售(「全球发售」)之方式於香 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除另有界定外,本公司所用词汇与招股 章程所定义者具有相同涵义. 所得款项用途 扣除全球发售应付的承销费用、佣金以及其他估算费用后,全球发售所得 款项的净额「所得款项净额」约330.4百万港元.诚如招股章程「未来计划 及所得款项用途」一节披露,以及本公司於二零一四年五月二十八日发布 之澄清公告「澄清公告」中进一步披露,本公司拟将所得款项净额用作以 下用途: ? 约45%的所得款项净额 (相当於约150.11百万港元) 将於二零一五年年底 前为本公司CIL项目提供资金. 本公司计划将该所得款项的36%用於建造 及安装全泥氰化生产设施及配套设施以及购置相关设备;

9%用於购买土 地使用权、聘用项目设计和监管专家、实施工作安全措施、以及申请相 关牌照;

? 约42%的所得款项净额(相当於约138.8百万港元)将於上市后,偿还一 部分来自控股股东柯先生的未偿还贷款(连同利息)及垫款;

? 约5%的所得款项净额(相当於约15.1百万港元)就可能收购的金矿资源 及/或黄金矿业公司提供资金;

? 约5%的所得款项净额(相当於约15.1百万港元)就金山金矿及其周边持 有勘探证的地区的未来勘探工作提供资金;

及?约3%的所得款项净额(相当於约11.3百万港元)将用作营运资金及其他 一般企业用途. 截至公告发布日,本公司已使用所得款项净额约150.11百万港元,其中约 138.8百万港元已用於偿还来自控股股东柯先生的未偿还贷款(连同利息) 及垫款,而约11.3百万港元已作为营运资金及其他一般用途使用. 所得款项用途变更 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五日,本公司董事会( 董事会 )决议对还未动用的 所得款项净额用途进行变更,金额约150.1百万港元,具体新的资金用途详 见下表: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 所得款项净额净额的使用情况 用途变更后 拟使用的款项金额 计划使用金额 截至公告日 已动用金额 截至公告日 未动用金额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为CIL项目提供资金 ? 建造及安装全泥氰化生产设备 及配套设施以及购置相关设备 120.1 - 120.1 - ? 购买土地使用权、聘用项目设计 和监管专家、实施工作安全措 施、以及申请相关牌照 30.0 - 30.0 - 对破碎系统进行技术改造以提升金山 金矿现有生产效率 - - 12.5 开发宽沟矿床的新露天采区以及容纳 宽沟所采矿石的新堆浸场,以此提高 产量 - - - 27.5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 所得款项净额净额的使用情况 用途变更后 拟使用的款项金额 计划使用金额 截至公告日 已动用金额 截至公告日 未动用金额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偿还来自控股股东柯先生的未偿还贷 款(连同利息)及垫款 138.8 138.8 - - 偿还部分黄金租赁 - - - 47.6 就可能收购的金矿资源及/或黄金矿 业公司提供资金 15.1 - 15.1 77.6 就金山金矿及其周边持有勘探证的地 区的未来勘探工作提供资金 15.1 - 15.1 15.1 用作营运资金及其他一般企业用途 11.3 11.3 - - 所得款项用途变更理由 如招股章程所述,近45%的所得款项净额,即150.1百万港元将用於开展CIL 项目,公司对该项目进行了前期的可行性研究.二零一五年四月,公司聘请 了四位矿业领域的外部专家针对二零一三年八月北京矿冶研究总院出具的 《新疆伊宁县金山金矿5000吨/日全泥氰化碳浸工艺改技工程可行性研究报 告》就CIL项目的技术及经济可行性分别进行独立评审.评审意见指出,在 现有的黄金价格及趋势下,CIL项目现阶段经济上不可行,主要基於以下几 点:(a)处理硬度较高的矿石所造成磨矿原料的额外耗费会导致生产成本的 显著增加;

(b)近期持续下跌的金价,延长了CIL项目投资的预期回收,使其 面临投资风险;

(c)无法达到项目要求的最终矿石颗粒粒度会降低黄金的回 收率. 综上所述,公司考虑将所得款项净额中原用於CIL项目的金额改作下述用途, 这将有助於优化集团财务资源的使用.所得款项净额中未动用的150.1百万 港元中:(i)12.5百万港元将重新分配用於现有破碎系统的技术改造;

(ii)27.5 百万港元用於开发宽沟矿床的新露天采区以及容纳宽沟所采矿石的新堆浸 场,以此提高产量;

(iii)额外增加62.5百万港元,用于为公司正积极寻求的 国内外潜在金矿资源并购提供资金;

(iv)最后47.6百万港元将重新分配于偿 还部分黄金租赁以降低融资成本.所得款项净额的用途变更详情如下: (i) 公司致力於升级现有破碎设备,其中包括测试不同的备选破碎设备以达 到设计要求的每年500万吨的矿石处理能力及Micromine(独立技术顾问)於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出具的《独立技术报告》中所提到的平均黄金 回收率.诚如二零一五年四月一日公司对上海杰弗朗提出仲裁的公告中所 述,现有破碎系统在金山金矿项目试产过程中未能实现相关的验收指标及 性能指标.因此公司对不同的设备制造商所提供的各种备选破碎设备优势 做了调查及比较.如二零一五年四月十六日公司就金山金矿二零一五年第 一季度运营情况发布公告中所示,公司考虑选用沈阳冶矿重型设备有限公 司提供的高科破碎机以及徐州乔鑫矿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提供的振动破碎 机.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一日,公司与徐州乔鑫矿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签订了价 值人民币200万元的振动破碎机购买合同.目前,设备制造商正在实地安排 准备振动破碎机的试车.若首台振动破碎机安装运行正常,公司有意另购 置四台该设备. 同时若高科破碎机试车情况令人满意, 公司也将予以考虑. 基於设备供应商的报价,购买设备的总金额预计在港币1,250万元. (ii) 公司於二零一四年完成了宽沟矿床的前期可行性研究, 其中包括了新露 天采区以及用於容纳宽沟所采矿石的新堆浸场的开发.二零一五年五月, 公司与外部独立专家共同完成了宽沟矿床的初始设计及经济可行性研究. 整个开发的预算约人民币14,877万元.其中30%将来源於自有资金及部分所 得款项净额未动用部分,剩余将来自银行融资.项目设计的年处理矿石量 达150万吨,并将於一年内建设完成.优先进行宽沟矿床的开发是考虑到与 金山金矿其他矿床的矿石相比, 宽沟矿床的矿石品位较高, 氧化程度较好. 因此较易被破碎且能与化学试剂较充分的反应从而达到较高的黄金回收率. (iii) 此外,公司相信目前黄金价格正处於相对较低的水平,意味著拥有以 较低的成本收购金矿资源的机会.如二零一五年一月九日的公告所示,公 司正在寻找、评估可被收购的标的,以此增加自身的金矿资源量. 基於目前与第三方的谈判进度,公司增加了所得款项净额用於金矿资源并 购的金额,其中包括了收购所需的现金以及在技术、环保、地质等方面所 做尽职调查的费用.与并购目标拥有人的谈判还在进程中,目前尚未签订 相关意向函. 对这些并购目标的初始投资金额预计在1000万美元到4000万美 元之间,视并购的占股比例以及矿床的质量与数量而定. 并购目标既有国内的也有分布于海外的,JORC黄金资源量约为10吨至40吨 之间.部分并购目标处於勘探后期,部分目标已经营生产. (iv) 本公司计划将未动用所得款项净额中的47.6百万港元用於偿还现有的 两笔黄金租赁贷款,它们将分别于2015年12月24日及2015年11月19日到期. 现有的黄金租赁贷款分别为:中国农业银行新疆分行的200千克黄金租赁, 年利率5.2%;

以及兴业银行厦门分行的190千克黄金租赁,年利率3.8%. 本公司确认,招股章程所载业务性质并无重大变动.本公司考虑到建议变 更所得款项用途对本集团业务的影响,相信重新分配剩余未动用的所得款 项净额至上述领域,可让本集团可更有效的调动其财务资源以提高营运效 率,扩大生产规模,拓展业务机会.故属适当举动.因此董事会认为此举 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整体最佳利益. 承董事会命 恒兴黄金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柯希平 中国厦门,二零一五年六月十六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执行董事为柯希平先生、陈宇先生及何福留先生;

以及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为黄欣琪女士、肖伟先生及孙铁民博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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