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人间点评 2019-07-29

1 ― 自贡市环境保护局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自环准许〔2018〕16 号 自贡市东星锅炉配件制造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锅炉配件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以下 简称《报告表》 )收悉.

经研究,现对《报告表》批复如下:

一、项目拟在自贡市板仓工业集中区(整合)E2-08-04 地块 租赁自贡市盛丰化工设备有限公司已建的厂房和办公用房进行 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项目租用建筑面积

2160 平方米,主 要对锅炉配件进行表面喷砂处理,均为来料加工,厂区内不进行 任何配件的制造,涉及的锅炉配件主要为管屏、集箱、管子、钢 板等,年加工锅炉配件

12000 吨.项目总投资

100 万元,其中环 保投资

7 万元. 项目在严格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性质、规模、工艺、 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和运行, 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 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我局同意《报告书》的结论.你公司 应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污染防治和生 态保护措施及以下要求进行项目建设和管理.

二、经我局审核批准的《报告书》与本批复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报告书》的要求进行项目建设和运行;

2 ― 《报告书》与本批复不一致处以本批复为准.

三、项目建设和营运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1.严格施工现场管理,认真落实"六必须,六不准"要求,文 明施工;

建筑垃圾和土石方进行封闭式运输,在运输过程中严防 撒漏. 2.项目喷砂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由在设备上方设置的集气罩 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通过

15 米高排气筒排放. 3.在项目范围内一律使用天然气、电力等清洁燃料,防止煤 烟污染;

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烟气管道由楼顶达标排放. 4.项目食堂设置油烟收集、净化装置,餐饮油烟废气经油烟 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食堂楼顶排气筒达标排放. 5.项目范围内不得进行油漆作业,如需增加油漆作业,需另 行办理环评手续.

(二)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 1.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

雨水经厂区管沟排入 市政雨水管网. 2.项目车间地面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食堂餐饮废水等 分别经隔油沉淀池预处理后与生活废水一起排入原自贡市盛丰 化工设备有限公司内预处理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板仓污水处理 ―

3 ― 厂处理后排入釜溪河.

(三)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1.综合采取隔音、减震、吸声、消声等措施,做到厂界噪声 达标排放. 2.主要的降噪设备应定期检查、维修、不合要求的要及时更 换,防止机械噪声的升高.

(四)做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 1.项目运行产生的废机油等属于危险废物,你单位应主动配 合和接受环保部门监督检查,并依法承担以下法律责任:定期如 实向环保部门申报登记危险废物;

将危险废物分类单独收集、贮存;

收集、贮存场所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危险废物扬散、流失、 渗漏或者造成其他环境污染;

规范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不得 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代为处置;

转移 过程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经环保部门批准 方可进行跨省转移危险废物;

定期制订和完善危险废物意外事故 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向环保部门报备. 2.项目喷砂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装置和密闭粉尘 收集房收集后用专用容器收集后暂存于喷砂房内, 定期交由自贡 东翌锅炉配套制造有限公司回收处理. 3.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五)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 ―

4 ― 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 应急预案,报环保部门备案,加强演练.

四、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化学需氧量 0.2 吨/年,氨氮0.01 吨/年,颗粒物 0.18 吨/年.

五、 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 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 制度.项目竣工投运要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相 关规定要求.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 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 之日起,如项目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 当报我局重新审核.否则,不得实施建设. 违反以上规定,将依法予以处罚.

六、 请高新区环安局负责项目施工期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 作. 你公司应在收到本决定书

7 个工作日内将批复后的环评文件 送达高新区环安局备案, 并接受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督管 理.

七、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认为本行政许可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单位或个人, 可以自本行 政许可生效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自贡市人民政府或四川省环境保 ―

5 ― 护厅提起行政复议, 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 起行政诉讼. 自贡市环境保护局

2018 年3月29 日 抄送:总量科,市环境监察支队,高新区环安局,四川华睿川协管理咨询 有限责任公司. 制作机关:自贡市环境保护局 法定代表人:向军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檀木林街体育场路

34 号 联系

电话:5509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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