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笨蛋爱傻瓜悦 2019-12-27
咨询通告中国民用航空局飞行标准司 编号:AC-121-FS-2019-27R2 下发日期:2019 年1月25 日 客舱乘务员的资格和训练

2 目录

1 目的和依据

4 2 适用范围.

4

3 参考资料.4

4 客舱乘务员资格

4 4.1 客舱乘务员.4 4.2 乘务长.7 4.3 客舱乘务教员

8 4.4 客舱乘务检查员.10 4.5 建议措施

11 5 客舱乘务员训练

12 5.1 客舱乘务员训练大纲

12 5.2 训练记录

14 6 客舱训练机构.16 6.1 概述

16 6.2 组织和管理.16 6.3 人员要求

18 6.4 客舱训练设备和设施

19 6.5 基础设备设施

20 6.6 合格证持有人使用非所属客舱训练机构的管理

21 7 训练合格证

22 7.1 训练合格证要求.22

3 7.2 训练合格证管理.22 7.3 训练合格证内容.22 7.4 电子训练合格证.23

8 合格证持有人的责任

24 8.1 客舱乘务员资格管理体系

24 8.2 客舱乘务员训练管理体系

25 8.3 客舱实力

25 9 施行和废止

26 附件 1:客舱乘务员训练类别、提纲和课程段

27 附件 2:客舱实力报表

51 附件 3:客舱乘务员训练大纲制订者的能力指标框架.52 附件 4:客舱乘务员服务机型数量评审方法.53

4 1 目的和依据 本咨询通告依据《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 格审定规则》 (CCAR-121 部,以下简称 CCAR-121 部)相关规 定制定,为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以下简称合格证 持有人)的客舱乘务员资格和训练管理工作提供指导.

2 适用范围 本咨询通告适用于按照 CCAR-121 部运行的合格证持有 人(以下简称合格证持有人) .

3 参考资料 国际民航组织《客舱乘务组安全培训手册》 (Doc 10002)

4 客舱乘务员资格 4.1 客舱乘务员 4.1.1 客舱乘务员职责 客舱乘务员是保障飞行运行安全的人员之一,主要职责 是保证客舱安全,其职责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保障安全.当出现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等应急

5 情况时,及时进行处置、降低风险,尽可能减少机上乘员的 伤亡,包括发生事故时组织旅客撤离飞机. (b)遵守法律法规和合格证持有人政策,按照合格证持 有人手册程序开展工作,保障机上乘员安全. (c)要求旅客遵守法律法规、合格证持有人政策手册和 机组指令,维持客舱秩序,协助机长和空中保卫人员做好安 全保卫工作. (d)服从机长、乘务长管理,向机长、乘务长汇报,保 持与机长、乘务长等机组成员之间的沟通. (e)收集旅客反馈信息、航班运行中的信息和客舱设备 信息,并向乘务长汇报. (f)在满足和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以为旅客提供适当 的服务.如遇有颠簸或其他不正常、不安全的情况,客舱乘 务员可以调整、删减服务程序,或不提供服务. (g)完成必需的训练,确保个人资质符合飞行运行要求. (h)按规章和合格证持有人政策合理安排休息,保证身 体和心理健康情况符合飞行要求. (i)向合格证持有人提出合理化建议. 4.1.2 客舱乘务员资格要求 合格证持有人按规章制定客舱乘务员资格要求,包括客 舱乘务员应持有局方颁发的有效的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

按 照合格证持有人经局方批准的客舱乘务员训练大纲完成训

6 练,并通过合格证持有人的检查,取得合格证持有人颁发的 有效客舱乘务员训练合格证(以下简称训练合格证).同时, 局方建议客舱乘务员资格满足以下要求: (a)年满 18周岁. (b)具有高中或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c)能正确听、说、读、写中文,无影响沟通的口音和 口吃.合格证持有人聘用的外籍客舱乘务员,应具备一定的 中文或英语沟通能力. (d)具备执行合格证持有人正常、不正常和应急情况下 的程序以及操作航空器机型设备、系统的能力和力量. 4.1.3 客舱乘务员近期经历要求 (a)客舱乘务员应于前12个日历月之内,在局方按照 CCAR-121部批准的可服务的同一种机型上,至少已飞行2个 航段,方可在此机型上担任客舱乘务员. (b)客舱乘务员在任一连续的12个日历月内未能在可服 务的同一种机型上完成要求的2个航段飞行的,视为失去该 机型近期经历,应当重新建立近期经历: (1)在客舱乘务检查员监督下,客舱乘务员在可服务的 同一种机型的任一飞机上,至少完成2个航段飞行.客舱乘 务检查员应当亲自观察这些职责的完成情况,监督整个过 程,并对被检查人员做出鉴定,判断其是否合格. (2)对于在重新建立近期经历中被鉴定为不合格的客舱

7 乘务员,应当重新进行该机型的转机型或初始训练. 4.2 乘务长 合格证持有人在运行时,应当指定一名客舱乘务员为乘 务长,作为客舱机组的负责人.乘务长首先是一名合格的客 舱乘务员,应符合客舱乘务员训练、经历和职责要求,同时 履行乘务长职责并符合乘务长经历和资格要求. 4.2.1 乘务长职责 乘务长主要履行客舱管理的职责,其职责包含但不限于 以下内容: (a)对飞行全程中正常运行、不正常情况和应急情况下 执行、协调客舱程序负有全面责任. (b)对客舱工作进行管理,组织、监督、协调客舱机组 成员在执行航班任务中按手册要求履行程序和标准,合理分 工,评估和记录客舱机组表现. (c)服从机长指挥,向机长汇报,保持与飞行机组、客 舱机组、安保组成员的沟通. (d)负责与地面保障部门的协调和沟通,并做好相关交 接与记录工作. (e)收集旅客反馈信息、航班任务中的信息、客舱设备 信息,并做好记录和报告. 4.2.2 乘务长资格要求

8 合格证持有人应制定乘务长资格要求,包含但不限于以 下内容: (a)应具有相应的知识经验、训练和经证明的能力,按 照合格证持有人经局方批准的训练大纲完成乘务长培训,并 通过合格证持有人的检查. (b)持有在特定飞机上担任客舱乘务员所需的有效的训 练合格证及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 4.3 客舱乘务教员 客舱乘务教员是一名合格的客舱乘务员,应符合客舱乘 务员训练、经历和职责要求,同时履行客舱乘务教员职责并 符合客舱乘务教员经历和资格要求.对于担任客舱乘务教员 之后失去客舱乘务员资格的,如其资格仍满足本咨询通告 4.3.2中除了(a)之外的要求,则合格证持有人或客舱训练机 构可以继续聘用其为客舱乘务教员承担地面训练、应急生存 训练的教学工作.对于不需要作为合格的客舱乘务员就可担 任教学任务的课程,如危险品、应急医疗、语言、服务等课 程,可由其他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担任这些课程的教学任 务,这些人员可以不具备客舱乘务员经历和资格. 4.3.1客舱乘务教员职责 (a)按照合格证持有人经局方批准的训练大纲,对客舱 乘务员进行训练的教学和指导.

9 (b)做出客舱乘务员是否满足各训练课程要求的证明, 可以在训练记录或课程合格单上签名. (c)及时向合格证持有人主管部门或客舱训练机构主管 部门上报任何训练的缺陷和工作建议. 4.3.2 客舱乘务教员资格要求 合格证持有人应制定客舱乘务教员资格要求,包含但不 限于以下内容: (a)对于在飞机飞行训练中承担指导任务的客舱乘务教 员,应持有在特定飞机上担任客舱乘务员所需的有效的训练 合格证和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 (b)具有相应的知识经验、训练和经证明的能力,按照 合格证持有人经局方批准的训练大纲完成客舱乘务教员训 练,并通过合格证持有人的检查. (c)客舱乘务教员在进行特定机型的教学和指导时,应 按照合格证持有人训练大纲圆满完成该机型的训练,具备服 务该机型的资格.对于担任客舱乘务教员后失去客舱乘务员 资格的,当其在地面训练和应急生存训练中进行特定机型的 教学和指导时,应按照合格证持有人训练大纲圆满完成该机 型的地面训练和应急生存训练,同时每12个日历月在该机型 航线飞行中观察飞行至少2个航段.

10 4.4 客舱乘务检查员 客舱乘务检查员是一名合格的客舱乘务员,应符合客舱 乘务员训练、经历和职责要求,同时,履行客舱乘务检查员 职责并符合客舱乘务检查员经历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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