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雷昨昀 2019-12-22
美6 5.

0 4 0.

2 0

2 0 备案号:

1 6

2 9 1―2

0 0

5 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行业标准 汤1

2 0 6―

2 0

0 5 粮食仓库安全操作规程 犁 镒 镒 樽 20050719发布

2 0

0 5

0 9

0 1实施 国家粮食局发布目次前言 Ⅲ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安全生产的一般要求

2 3.

1 组织体系

2 3.

2 规章制度

2 3.

3 一般原则

2 4 粮食入仓

3 4.

1 准备工作

3 4.

2 操作和管理

4 5 粮食出仓

5 5.

1 准备工作

5 5.

2 操作和管理

5 6 储粮机械通风

7 6.

1 准备工作

7 6.

2 操作和管理

7 7 储粮熏蒸

8 7.

1 准备工作

8 7.

2 操作和管理

8 8 粮情测控系统

9 8.

1 准备工作

9 8.

2 操作和管理

1 0 8.

3 维护和维修

1 0

9 机械设备操作和维护

1 1 9.

1 一般要求

1 1 9.

2 斗式提升机

1 1 9.

3 气垫带式输送机

1 2 9.

4 刮板输送机

1 3 9.

5 托辊带式输送机

1 4 9.

6 圆筒初清筛

1 5 9.

7 自衡振动筛

1 6 9.

8 扒粮机

1 6 9.

9 磁选设备

1 6 9.

1 0 袋式除尘器

1 7 9.

1 1 离心通风机

1 7 9.

1 2 闸阀门

1 7 9.

1 3 清仓机

1 8 9.

1 4 电子散料秤

1 8 Ⅰ 汤1

2 0 6―2

0 0

5 9.

1 5 电子汽车衡

1 8 9.

1 6 液压翻板

1 9 9.

1 7 谷物冷却机

1 9 9.

1 8 称重打包机

1 9 9.

1 9 移动式吸粮机

1 9 9.

2 0 电动葫芦

2 0 9.

2 1 装车溜管

2 0 9.

2 2 管网系统

2 0

1 0 电气与自控系统

2 1

1 0.

1 准备工作

2 1

1 0.

2 操作和管理

2 2

1 0.

3 维护和维修

2 3 Ⅱ 汤1

2 0 6―2

0 0

5 前言本标准系首次发布的规范粮食仓库安全操作的行业标准. 本标准由国家粮食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粮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 国家粮食局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 国贸工程设计院、 北京国贸格瑞粮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刘继辉、 郑沫利、 杜连鹏、 杜军、 贾秀琴、 李东方、 赫振方、 王钰、 吴少堂. Ⅲ 汤1

2 0 6―2

0 0

5 粮食仓库安全操作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确立了粮食仓库安全操作和管理的一般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浅圆仓、 立筒仓、 砖圆仓和平房仓四种仓型的粮食仓库.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 不包括勘误的内容) 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然而, 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 B3

7 8

7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 使用、 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 G B4

3 8

7 工业企业厂内铁路、 道路运输安全规程 G B / T5

9 7

2 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 G B9

0 8 9.

5 户外严酷条件下电气装置 操作要求 G B1

3 9

6 0 ( 所有部分) 可移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G B1

7 4

4 0 粮食加工、 储运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J J G5

3 9 数字指示秤检定规程 J J G6

4 8 非连续累计自动衡器检定规程 L S / T1

2 0 1―2

0 0

2 磷化氢环流熏蒸技术规程 L S / T1

2 0

2 储粮机械通风技术规程 L S / T1

2 0

3 粮情测控系统 L S / T1

2 0

4 谷物冷却机低温储粮技术规程 L S / T3

5 0

3 圆筒初清筛 L S / T3

5 0

5 自衡振动筛 L S / T3

5 1

4 粮食斗式提升机 L S / T3

5 1

5 粮食带式输送机 L S / T3

5 2

9 刮板输送机 S B J1

0 粮食立筒库设计规范 粮油储藏技术规范( 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

8 7 ) 商储( 粮) 字第7号 国家粮油仓库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

8 7 ) 商储( 粮) 字第1 2号 国家粮油仓库仓储设施管理试行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

9 2 ) 商储( 粮) 字第2

1 1号 中央直属储备粮库新仓初始装粮压仓的暂行规定 国家粮食储备局国粮仓储[

1 9

9 9 ]

2 0 7号 粮油储存品质判定规则 国家粮食局、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国粮发[

2 0

0 0 ]

1 4 3号 稻谷储存品质判定规则 国家发 展和改 革委 员会、 国家粮食 局、 国家标准 化管理委 员 会国 粮发[2004]43号 玉米储存品质判定规则 国家发 展和改 革委 员会、 国家粮食 局、 国家标准 化管理委 员 会国 粮发[2004]43号

1 汤1

2 0 6―2

0 0

5 3 安全生产的一般要求 3.

1 组织体系 3. 1.

1 制定粮食仓库安全生产目标, 并对目标进行分解. 3. 1.

2 建立、 健全安全生产组织体系. 3. 1.

3 建立安全生产的信息传递流程, 保证及时、 准确地下达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和传递生产作业过 程中安全生产的信息, 使各种作业过程、 工作环节和工作人员均处于受控状态. 3. 1.

4 建立、 健全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总结和评估. 3.

2 规章制度 3. 2.

1 应根据粮食仓库安全生产的特点, 依据国家、 地方和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 法规、 规定、 标准、 规范和规程, 建立、 健全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 3. 2.

2 一般应建立( 但不限于) 以下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a ) 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制度;

b ) 安全防火制度;

c ) 安全防汛制度;

d ) 安全保卫制度;

e ) 安全用电制度;

f ) 各工种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g ) 生产作业人员上岗制度;

h ) 交接班工作制度;

i ) 粮食检化验工作制度;

j ) 有毒有害药品保管和领用制度;

k ) 储粮防护剂安全使用制度;

l ) 高处作业安全制度;

m) 库内运输安全作业制度;

n ) 粮食入仓安全作业制度;

o ) 粮食平仓安全作业制度;

p ) 粮食出仓安全作业制度;

q ) 粮食清仓安全作业制度;

r ) 粮情检查安全作业制度;

s ) 粮食通风安全作业制度;

t ) 粮食熏蒸安全作业制度;

u ) 机电设备安全维护维修制度. 3.

3 一般原则 3. 3.

1 各种生产作业应坚持安全第

一、 预防为主的方针. 3. 3.

2 对作业人员应进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培训, 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3. 3.

3 特种作业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 考试合格并获得有关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后, 方可进 行特种作业.特种作业一般包括: 电工作业, 锅炉司炉和压力容器作业, 起重机械作业, 金属焊接( 含气 割) 作业, 登高架设作业, 库区内机动车辆驾驶作业, 粮食熏蒸作业等.学徒工必须办理学习证, 在监护 人的指导下操作, 严禁无证作业. 3. 3.

4 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人员, 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3. 3.

5 作业人员应熟悉工艺流程, 仔细阅读设备使用说明书或用户手册, 熟悉设备的构造、 原理、 性能 和使用方法, 掌握设备的操作和维修保养要求.熟悉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制度, 不违章作

2 汤1

2 0 6―2

0 0

5 业, 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 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3. 3.

6 在进行生产作业前, 部门负责人或班组负责人应根据生产任务, 结合安全技术措施内容和作业 环境、 设施、 设备安全状况及人员技术素质、 安全知识、 自我保护意识以及思想状态, 对所管辖的作业人 员, 提出具体注意事项.并跟踪落实, 做好记录. 3. 3.

7 作业人员应坚守作业岗位.未经许可, 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严禁酒后作业. 3. 3.

8 非操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生产作业区域. 3. 3.

9 作业人员应按要求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佩带名签.严禁赤脚、 穿拖鞋、 穿高跟鞋进入生产 作业现场. 3. 3.

1 0 生产作业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 设备、 警告标志和安全标志等应完整齐全、 清晰有效, 未经批准 不得拆除和挪动. 3. 3.

1 1 高处( ≥2m) 作业时, 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不得向下投掷物品. 3. 3.

1 2 班组长和班组专( 兼) 职安全员在作业前应对作业环境、 设施、 设备进行认真检查, 发现不安全 隐患, 立即排除;

重大隐患, 应及时报告;

严禁带隐患作业.作业过程中应巡视检查, 随时纠正违章行为, 消除新的不安全隐患.作业结束后应清理现场, 切断电源. 3. 3.

1 3 生产作业过程中出现险情时, 应立即停止作业, 采取适当措施, 尽量减小险情范围和损失程度, 并及时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3. 3.

1 4 生产作业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 事故现场有关负责人应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 接到事故报告后, 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 组织抢救, 防止事故扩大, 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并按国家 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不得隐瞒不报、 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不 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 毁灭有关证据. 3. 3.

1 5 作业人员应遵守有关消防方面的法规、 规定和制度, 熟悉消防知识, 掌握消防器具的使用方法, 并能熟练操作. 3. 3.

1 6 库区内严禁烟火.作业中需要用火( 如气割、 电焊等作业) , 应向本单位安全部门申请办理用火 证, 并派专人监管. 3. 3.

1 7 生产作业过程中, 作业人员应按 G B1

7 4

4 0的要求操作, 防止粉尘爆炸. 3. 3.

1 8 粮食仓库的管理应按《 国家粮油仓库管理办法》 ( 商业部(

8 7 ) 商储( 粮) 字第1 2号) 执行. 3. 3.

1 9 仓储设施管理应按《 国家粮油仓库仓储设施管理试行办法》 ( 商业部(

9 2 ) 商储( 粮) 字第2

1 1号) 执行.

4 粮食入仓 4.

1 准备工作 4. 1.

1 做好生产操作人员和检化验人员的组织和定岗工作. 4. 1.

2 根据接收粮食的运输方式、 品种和数量, 制定接收方案.不同品种、 不同等级、 不同品质的粮食 应分仓储存. 4. 1.

3 制定接收方案时, 还应考虑立筒仓群和砖圆仓群荷载的均衡, 避免仓群长期偏载. 4. 1.

4 根据接收粮食的品种和数量, 制定检化验方案. 4. 1.

5 检查粮食仓库: a ) 仓底和仓壁未经干燥或受潮、 仓顶防水及隔热失效均不得装粮;

b ) 通风口、 门、 窗、 进人口、 进出粮口等应能良好密闭, 打开自然通风口;

c ) 壁挂式爬梯应牢固可靠. 4. 1.

6 检查生产作业线上的设备, 应使其处于正常状态.其中: a ) 清理筛筛孔的大小应适合接收粮食的品种, 并保证筛孔畅通;

b ) 计量设备应符合有关技术标准;

3 汤1

2 0 6―2

0 0

5 c ) 设备的进口、 出口及溜管、 灰杂管、 风网管道等应畅通;

d ) 仓下设有闸门的, 闸门应处于关闭状态. 4. 1.

7 检查通风系统, 该系统应符合 L S / T1

2 0 2的有关要求;

通风盖板或地上笼安装应牢固, 应确保 装粮后通风道内不漏入粮食. 4. 1.

8 检查粮情测控系统, 该系统应符合 L S / T1

2 0 3的有关要求, 并确保测温传感器的有效性. 4. 1.

9 检查磷化氢环流熏蒸系统, 该系统应符合 L S / T1

2 0 1―2

0 0 2的有关要求. 4. 1.

1 0 装粮前的清扫工作: a ) 清除仓内和设备的灰尘、 杂物、 残留粮粒;

b ) 卸粮坑及其周围的场地应清扫干净;

c ) 应清扫仓外移动设备作业场地;

d ) 应清扫附着在地面、 墙体、 坑道等表面上的粉尘. 4. 1.

1 1 应将移动式设备安全移动到工作点.设备移动过程中应保持平稳, 操作人员必须时刻注意自 身、 四周人员和设施的安全.放置移动式设备时, 场地应平整结实, 就位后应将设备固定, 防止移动、 倾倒. 4. 1.

1 2 检查灰仓、 灰箱、 灰房内的堆积情况.如影响生产, 应立即清除. 4. 1.

1 3 准备好生产需用的备品及工具. 4. 1.

1 4 新仓初始装粮压仓应按《 中央直属储备粮库新仓初始装粮压仓的暂行规定》 ( 国粮仓储[

1 9

9 9]

2 0 7号) 的有关规定执行, 立筒仓和砖圆仓还应按S B J1 0的有关规定执行. 4.

2 操作和管理 4. 2.

1 库区内铁路、 道路运输应按 G B4

3 8 7的有关规定执行. 4. 2.

2 站台上包粮应在安全线外按要求码放整齐、 稳固.平房仓内包粮垛应码放整齐、 稳固, 表面平整 无凹陷, 并避免围柱或靠墙码垛. 4. 2.

3 检化验人员按粮食接收检化验方案进行质量检验, 入仓粮食质量应满足以下要求: a ) 入仓粮食的水分应严格控制在储粮安全水分范围内;

b ) 入仓粮食杂质含量应≤1%;

c ) 发热粮、 霉变粮、 虫粮或不符合粮食卫生指标的粮食不得入仓;

d ) 长期储存的小麦、 大豆品质应符合《 粮油储存品质判定规则》 ( 国粮发[

2 0

0 0]

1 4 3号) 中 宜存 指标的规定;

长期储存的稻谷、 玉米品质应符合《 稻谷储存品质判定规则》 、 《 玉米储存品质判定 规则》 ( 国粮发[

2 0

0 4 ]

4 3号) 中 宜存 指标的规定. 4. 2.

4 应严格按照程序启动和停止设备, 设备开、 停车应遵循以下规定: a ) 应首先启动封闭工作空间的排风设备, 保证通风良好.所有设备均停车后方可关闭排风设备;

b ) 除尘系统应在设备启动前5m i n启动, 先开集尘器, 再开除尘风机;

除尘系统应在停止作业后

1 0m i n停车, 先关除尘风机, 再关集尘器;

c ) 作业线上的设备应按与粮食流向相反的方向依次启动;

设备停车顺序与开车顺序相反.相邻 设备的启动、 停止应有一定的时间间隔.停车时, 应先将设备内的粮食排空, 再按顺序关停 设备. 4. 2.

5 作业线上的设备全部启动后, 应经空载运行, 查看设备运转是否正常, 如有异常, 应停车检修. 空载运行正常后方可进粮. 4. 2.

6 作业线中各种设备的额定产量不平衡时, 应以最小额定产量确定作业线的产量. 4. 2.

7 进粮时, 初始流量宜控制在额定产量的5 0%左右, 待粮流到达作业线的终点, 并且作业线运转 正常后, 再逐渐加大流量, 达到额定产量. 4. 2.

8 对于立筒仓和砖圆仓, 粮食入仓时, 严禁人员进入仓内;

且仓内空气应能顺利排出, 避免仓内形 成过大的正压.

4 汤1

2 0 6―2

0 0

5 4. 2.

9 随时清除卸粮坑格栅和蔽尘活页上的杂物;

及时清除设备进出口和管道内的杂物. 4. 2.

1 0 生产作业时, 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a ) 经常检查作业线上的设备有无 跑、 冒、 滴、 漏 等现象.如有, 应进行处理;

b ) 应保证移动式设备平稳, 防止倾倒;

c ) 应随时检查设备轴承.如发现有高温、 漏油及松动等异常情况, 应进行处理;

d ) 应随时检查传动装置.如发现有跳动、 晃动等异常情况, 应立即停车进行处理;

e ) 应随时监测各设备的负荷情况, 不得超负荷运转. 4. 2.

1 1 运转中如听到风管或集尘器内有粮粒的撞击声时, 应找出原因, 采取相应措施. 4. 2.

1 2 风管或集尘器堵塞时, 禁止用棍棒或其他工具敲打, 应打开补风门或检修门进行疏通. 4. 2.

1 3 应调节好各吸风点的风量, 既要防止灰尘外溢, 又要防止吸走粮粒. 4. 2.

1 4 生产过程中一旦出现故障, 需停车处理的, 应立即停止进粮.故障点以前的设备应紧急停车. 故障点以后的设备宜根据故障的性质和排除难度确定是否停车.故障的排除方法按单机操作的有关规 定执行. 4. 2.

1 5 根据生产情况, 及时组织换仓操作. 4. 2.

1 6 应定时清除设备清理出的杂质. 4. 2.

1 7 进行通风口的开关和设备维护等仓顶作业时, 若无爬梯和护栏, 应系好安全带, 并有专人保护. 雨雪天气应注意防滑. 4. 2.

1 8 设备运转时, 严禁接触机械设备的任何转动或传动部位.严禁在运转设备上行走. 4. 2.

1 9 交接班前应做好清洁工作, 并认真填写生产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4. 2.

2 0 装粮高度不得超过安全装粮线.粮食入仓结束后, 必要时可平整粮面, 做好覆盖密封工作. 4. 2.

2 1 生产作业完成后, 应做好以下工作: a ) 对所有设备进行检查.如发现问题, 应按规定进行维修;

b ) 将仓上闸门、 进人口、 通风口等关闭;

c ) 将移动式设备电源切断, 清理干净, 移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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