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ddzhikoi 2019-12-21
南京市部分事业单位

2019 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宁事招公告核〔2019〕05 号 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江苏省事 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宁委办发〔2011〕83 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南京市、区部分事业单 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655 名(编内

614 名,编外

41 名)工 作人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和相关信息, 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http://rsj.nanjing.gov.cn)、南京人事考试网 (www.njrsks.net)、各区相关部门、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 门等网站发布. 有关招聘信息的咨询,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联系方 式详见《南京市部分事业单位

2019 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 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坚 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

18 周岁以上,35 周岁以下(1983 年4月1日至

2001 年3月31 日出生) . 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 以 《岗 位信息表》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5、 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详见 《岗位信息表》 ) , 其中, 专业 条件按《江苏省

2019 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 业参考目录》设置.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 止日期为

2019 年3月31 日.

(二)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 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 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 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 导关系的.

4、 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

2019 年8月31 日前不得解聘、 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 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有关要求

1、资格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全日制普通 高校

2019 年毕业,并在

8 月31 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的人员.

2017 年和

2018 年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 生, 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 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 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 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 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报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 满且考核合格后

2 年内的, 可按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报名.

2017 年1月1日至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 位,并完成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报名.

2、面向大学生村官的岗位要求:本市聘期已满三年(截止2019 年8月31 日)且考核合格,现仍在本市村(社区) 任职的江苏省、南京市选聘的大学生村官,同时符合报考岗 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3、面向 三支一扶 人员的岗位要求:本市从事 三支 一扶 工作,2018 年度期满且考核合格,同时符合报考岗位 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4、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 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

418 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5、资格条件中有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要求的,需提供相 应的合格证书,只有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的,相应的 成绩原则上不低于

425 分.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取得学 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有英语四级、六级要求的岗位 时,可以不提供英语四级、六级的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 报名

网址:南京人事考试网(www.njrsks.net).报名、 照片上传时间:2019 年3月15 日9:00-3 月19 日16:00.

2、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其设置的招聘岗位条件,负 责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

2019 年3月15 日9:00-3 月20 日16:00.

3、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19 年3月15 日-3 月21 日09:00-16:00.

4、资格初审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 间:2019 年3月15 日-3 月22 日09:00-16:00.

5、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 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招聘单位或其 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可从《岗位信息表》中相应岗 位的 政策咨询电话 栏内获取.在报名时间结束前,资格 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6、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南京人事考试网通过网上 银行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100 元/人) (苏价费函z2007{146 号). 缴费确认时间:2019年3月15日9:00至3月25日16:00. 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未按 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 无效.

7、核减(取消)计划 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详见岗位信息表 开考比例 栏, 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且已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 可于

2019 年3月26 日10∶00-16∶00,登录南京人事考试 网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补报不成功应聘人员的报名费 将通过网上银行退还.

8、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于

2019 年4月17 日至

4 月19 日登陆南京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 有问题,请直接与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

电话: 025-83151200.

9、应聘人员有关要求 (1)仔细阅读 诚信承诺书 ,严格按招聘岗位要求和 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 证书专业一致, 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 准确、 完整、 有效,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违纪违规. (2)照片上传为本人近期免冠

2 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 (jpg 格式,大小在 20KB 以下). (3)报名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资格初 审通过后,一般不得更改报名信息.需使用本人在有效期内 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 必须一致.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面试可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测 试、技能操作等一种或多种方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应聘 人员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具体考试形式和总成绩计算方 法详见《岗位信息表》.

1、笔试 笔试委托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不指定考试教 材. (1)笔试科目 管理岗位和通用类专业技术岗位的笔试科目均为《综合 知识和能力素质》,但笔试内容各不相同. 管理岗位的笔试类别为管理类;

通用类专业技术岗位的 笔试类别分为法律类、计算机类、经济类(会计、审计)、 经济类(统计及其他)和其他类.专业技术岗位中的 其他 类 与管理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各岗位具体笔试内容,详见《岗位信息表》中 笔试类别 . 考试范围见《江苏省

2019 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 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9 年4月20 日9:00-11:3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 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未按准考证指定 考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为全程封 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在南京人事考试网公布, 应聘人员可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查询.

2、面试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市有关部门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 线,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岗位 招聘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 (1)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将对取得面试资格的应 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和相关 要求,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知应聘人员,或通过其网站 公布.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 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 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根据单位要求持笔试准考证、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岗位所需的证 书、工作经历的证明等,近期

2 寸免冠照片

1 张;

国(境)内 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在国(境)外 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 历学位认证证明;

面向大学生村官的岗位,须提供大学生村 官证明(经街道乡镇和区组织部门审核,并盖章确认的网上 报名表);

面向 三支一扶 人员的岗位,须提供高校毕业 生 三支一扶 服务证书.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 件并提供复印件. 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人选.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 到通知后

3 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陈述申辩. 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各招聘单位或主 管部门网站公布. (2)面试原则上由主管部门组织,也可委托市及以上人 事考试部门组织实施.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招聘岗 位有专业测试、技能操作等要求的,其所占面试成绩的比例 详见《岗位信息表》. 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中的各项考试(含专业 测试、技能操作等)合格分数线分别为该项考试(含专业测 试、技能操作等)总分数的 60%;

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面 试中的各项考试(含专业测试、技能操作等)合格分数线分 别为该项考试(含专业测试、技能操作等)总分数的 50%. 对合格分数线有特殊要求的详见《岗位信息表》.

(三)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 聘数 1:1 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 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 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有工作单位的体检人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 明. 体检标准参照 《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试行) 》 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 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 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省委组织部等 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 (苏人社发〔2013〕165 号)执行.

(四)公示与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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