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达达恰西瓜 2019-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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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葫环审〔2018〕32 号 关于辽宁和诺化学品有限公司

14500 吨/年化学品研发与生产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辽宁和诺化学品有限公司: 你公司 《关于的报送申请》收悉.

经研究, 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葫芦岛经济开发区北港工业园区综合产业 园内,年产农用杀菌剂原药

11500 吨、中间体

3000 吨及副产品

12971 吨.项目总投资

23146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7430 万元, 占总投资的 32.1%. -

2 - 主体工程包括新建

1500 吨/年苯醚甲环唑、1500 吨/年丙环 唑、1000 吨/年己唑醇、1000 吨/年粉唑醇、1000 吨/年戊唑醇、

1000 吨/年环丙唑醇、500 吨/年叶菌唑、

500 吨/年氟环唑、

2000 吨/年三环唑、1000 吨/年丙硫菌唑、500 吨/年嘧菌环胺等

11 种 农用杀菌剂原药生产装置, 配套中间体

3000 吨/年三氮唑生产装 置,98%溴化钾

1184 吨/年、97.5%氯化钠

124 吨/年、92%硫酸钾

3387 吨/年、40%氢溴酸

1890 吨/年、20%氨水

6386 吨/年等

5 种 副产品生产装置;

公辅工程包括给排水工程、供热采暖工程、供 电工程、消防工程、冷冻房、制氮房、空压房、综合办公楼等;

储运工程包括罐区和各类仓库;

环保工程包括废气、废水、固体 废物等治理设施.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农药产业政策》、《农药工业 十三五 发展规划》、《石化和化学工业发展规划》以及《关 于葫芦岛北港工业区开发建设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 意见》(辽环函〔2013〕81 号)的相关要求,主要污染物排放 总量符合地方环境保护部门核定的总量控制要求(HLDZL〔2018〕 019).该项目建设规模、资源能源消耗量、危险废物及污染物 产生量大,存在一定的环境风险,因此必须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 治措施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采取最严格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环境管理制度、环境监控和应急措施.综合考虑,我局原则同意 你公司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 用的生产工艺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

3 -

二、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按照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的 理念, 进一步优化调整厂区平面布置, 优化工艺路线和设计方案, 强化各装置节能降耗措施,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

(二)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全厂生产系统、储 运体系及污水处理中心易产生恶臭气体的工序(调节池、厌氧反 应器、废水浓缩间、污泥干化间等)均密闭.工艺废气中的有机 废气经二级深冷冷凝回收溶剂后, 根据各类废气污染物的性质分 别采用二级酸喷淋、二级碱喷淋、二级油喷淋或一级浓硫酸吸收 +一级次钠喷淋+一级碱喷淋预处理;

烘干车间粉尘采用布袋除尘 +一级水喷淋净化;

上述净化后的工艺废气、真空泵尾气中的不 凝气、反应设备氮封尾气、甲、乙类储罐氮封尾气、甲、乙类仓 库及危废仓库废气、 污水处理中心恶臭气体均排入 RTO 装置处理 系统(4 万m3/h)焚烧处理,RTO 焚烧尾气采用冷却、三级碱洗 后经 30m 排气筒排放.综合焚烧炉尾气采用 SNCR 脱硝+烟气急 冷+干法脱酸(消石灰及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二级湿法脱酸+ 烟气再热 处理后经 45m 排气筒排放.副产 HBr 尾气采用三级降 膜吸收+一级碱喷淋净化处理后经 22m 排气筒排放.副产氨水尾 气采用二级酸喷淋净化处理后经 22m 排气筒排放. 研发楼实验尾 气采用 酸喷淋+碱喷淋+活性炭吸附 净化后经 15m 排气筒排放. 上述工艺废气净化处理后,综合焚烧炉尾气应符合《危险废物焚 烧污染控制标准》 (GB18484-2001)中300~2500kg/h 焚烧容量 最高允 许排放浓 度;

NH3 应符合《 恶臭污染 物排放标 准》 -

4 - (GB14554-93)表2标准;

Br

2、HBr、二甲基硫醚、DMF 应符合 《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 (GB/T3840-1991) 计算标准;

其他污染因子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强化罐区、 储运系统及生产装置区等区域和环节的废气排放 管控措施,建立泄漏检测与修复制度,严格控制液体物料储存及 废水在集输、储存、处理过程中挥发逸散的 VOCs、恶臭气体和 酸性废气, 有效控制无组织排放. 厂界 NH3 及H2S 浓度应符合 《恶 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中二级新改扩建标准值;

其他污染因子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 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生产热源依托大唐热电高温过热蒸汽和 8t/h 燃气导热油 炉,燃气导热油炉废气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标准后经 15m 排气筒排放.冬季 采暖依托生产余热. 综合楼食堂餐饮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后 经15m 排气筒排放. 该项目生产车间、 污水处理中心及罐区的卫生防护距离及综 合焚烧炉防护距离内均不得规划建设环境敏感目标.

(三)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根据 雨污分流、清 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 的原则建设给排水系统,进一步 提高水的回用率,减少新鲜水用量和废水产生量.进一步优化污 水处理系统设计,提高厂内污水预处理效率.高盐废水采用三效 蒸发装置(20t/h)预处理,低盐废水经调节后采用气浮预处理, -

5 - 处理后的废水与其他工艺废水一并排入 微电解塔+Fenton氧化 装置,出水经絮凝沉淀后排入生化处理系统综合调节池;

蒸馏、 精馏产生的蒸汽凝液及浓缩产生的蒸发冷凝水先用于工艺套用, 剩余部分与生活污水、车间设备冲洗水、真空机组水槽排水、初 期雨水、 事故废水一并排入污水处理中心生化处理系统综合调节 池,采用 上流式厌氧流化床+反硝化+好氧+硝化+絮凝沉淀 工 艺处理,符合《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 表2标准及北港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纳标准后经市政管网排 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中心的预处理系统(低浓度废水调 节池、微电解塔+Fenton 氧化处理装、絮凝沉淀池)及生化处理 系统的综合调节池、终沉池、絮凝沉淀池+污泥浓缩池+外排水池 的设计处理能力均为 3000m

3 /d;

污水处理中心生化处理系统的厌 氧流化床+中沉池、反硝化池+好氧池、中沉池、硝化池总设计处 理能力为 3000m

3 /d,分两期建设,每期 1500m

3 /d. 严格按照 源头控制、末端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 相 结合的原则,切实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加强防渗设 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损害的防渗设施须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 防渗设施牢固安全.科学合理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建立完善有效 的地下水监控、预警体系,严防地下水污染,避免对周边地下水 环境敏感保护目标和土壤造成不利影响.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国家和地方的 有关规定,按照 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原则,对固体废物 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并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按《危险 -

6 - 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建设和管理危险废物 暂存库. 项目运营中产生的各类危险废物按照性质分别采取综合 焚烧炉焚烧或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相关规定妥善处置, 固废焚 烧飞灰和残渣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妥善处置. 严格执行危险废 物转移联单制度,强化危险废物运输的环境保护措施,有效避免 发生突发环境事件.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 部门定期清运. 科学调度生产系统,确保物料库房、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库房 和危废暂存库房容积与生产、处置规模和转运周期匹配,严格控 制厂内暂存时限,严禁超量或采取非密闭贮存形式存放.

(五) 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有效防范环境风险. 加强化工物料、危险品储运和使用管理,按规范设置自动监测、 报警、紧急切断及紧急停车系统,以及防火、防爆、防中毒等事 故处理系统.按规范设置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和在 线分析系统.设置装置区围堰、储罐区防火堤、初期雨水池以及 应急事故水池的三级防控系统, 确保未经处理废水和事故废水不 外排.废水暂存设施与事故三级防控设施应分别设计、建设,在 非事故情况下不得混用.优化事故污水收集输送途径,严格雨污 管道建设管理,防止事故污水污染雨水系统.制定环境风险应急 预案并与相关管理部门和所在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妥善 衔接,并报环境应急管理部门备案.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应急演练 及区域应急联动,切实提高事故状态下污染控制和风险防范能 力,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污染事故. -

7 -

(六) 强化声环境保护措施. 优先选用低噪设备, 采取隔声、 减震、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项目实施后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 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七)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 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 境产生不利影响.

(八)严格项目主要污染物和特征污染物排放管控.按照有 关标准、规定和要求,完善环境监测计划,建立污染源监测台账 制度,开展长期环境监测,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定期向公众公布 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排污口设置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废水经 可视排水池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按照国家和地方要求,废水排放 口、RTO 装置排气筒和综合焚烧炉排气筒安装污染源在线监测系 统,监测因子须满足环保管理要求,并纳入环保管理部门监管体 系.

(九)在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 台,加强宣传与沟通工作,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 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 监督.

三、 该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 体工程同时设计、 同时施工、 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 三同时 制度.施工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须按规定 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运行

3 至5年应组织开展环境影响 后评价.做好与排污许可证申领的衔接,将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 -

8 - 书中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污染物排放清单及其他有关内容载入排 污许可证.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 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 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自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之日 起,如超过

5 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报我局 重新审核.

五、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

10 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 环境影响报告书送葫芦岛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并按规定接受各级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此复. 葫芦岛市环境保护局

2018 年8月30 日 抄送: 葫芦岛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葫芦岛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沈阳绿恒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葫芦岛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8 年8月30 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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