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无理的喜欢 2019-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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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琼工联〔2019〕8号 关于开展海南省集体协商 百日要约行动 的通知 各市县总工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资委、 工商业联合会、 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洋浦经济开发区工会、省产业工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落实《海南省集体合 条例》和《海南省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推动完善 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构建和谐稳定的劳 动关系.

经研究决定,自2019 年5月至

9 月,在全省范围内开 展集体协商 百日要约行动 .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

2 -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集 体协商制度在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中协调 劳动关系的基础性作用,依法推动企业建立健全集体协商和集体 合同制度,维护职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推进劳资协商共赢,促进 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促进营商环境优化,为加快海南自由贸易区 (港)建设作出新贡献.

二、活动形式 集体协商 百日要约行动 以集体协商集中要约暨集中签 订 一托三 集体合同形式开展.即:所签订的集体合同中要 含有女职工权益保护和劳动安全卫生专项专章合同, 同时单独签 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三、工作目标

(一)继续巩固建制成果.以 百日要约行动 为契机,广 泛引导各类企业、行业、区域启动集体协商要约程序,促进已建 工会组织的企事业单位普遍签订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确保

2019 年全省已建工会的企事业单位,集体协商建制率动态 保持在 85%以上,百人以上企业建制率动态保持在 90%以上.

(二)切实提高集体协商实效.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 关于《深入开展集体协商质效评估工作方案》通知要求(省总工 会将另行下发),动员广大职工全过程参与,不断提高建制企业 职工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度.以开展质效评估为牵引,进一 步规范集体协商的代表产生、协商准备、议题确定、协商过程、 审议通过、审查备案等程序,增强集体协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

3 - 促进解决企业和职工关心的劳动报酬、保险福利、休息休假、职 业培训等作为协商重点,提升职工参与率、知晓率、满意率的工 作导向,增强职工对集体协商工作的获得感和企业的认可度,进 而增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

(三)落实工资增长指导线.根据省政府

2018 年发布的工 资增长指导线,结合本企业、行业或区域的经济效益、劳动生产 率和职工工资水平,提出年度职工工资增长指导线.

(四)协商完善企业薪酬制度.通过采取工资升档晋级、增 加岗位津贴、实施专项奖励等措施,鼓励各类企业设立特聘岗位 津贴、带徒津贴等,促使企业收入分配向生产一线技术工种和关 键岗位倾斜,向有技术创新能力、出创新成果的一线职工倾斜, 向辛勤努力、取得显著成绩的高业绩职工倾斜.

(五)探索 高精尖缺 高技能人才长效激励机制.结合我 省制定出台的相关政策,对高技能人才包括获得全国劳动模范、 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南海工匠、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等荣誉 以及享受省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办法, 鼓励企业对高技能人才实行技术创新成果入股、 岗位分红等激励 方式,促进长期稳定提高技术工人收入水平.

(六)结合企业实际,完善员工关爱计划、员工激励计划、 员工保障计划,建立具有激励性、导向性、系统性的职工福利制 度.

四、工作措施

(一)多措并举,普遍要约.5 月份,全省同步启动实施集体协 -

4 - 商 百日要约行动 .各市、县、洋浦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局、国资委、总工会、工商联、企联、省产业工会要结合 本地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集中要约行动.要把尚未签订集体合 同或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企业、集体合同或工资集体合同到期要 续签或重签的企业、将最低工资标准作为职工工资支付标准的企 业、一线职工工资长期不增长或低增长的企业、劳资矛盾突出和 工资争议较多的企业作为要约的重点,主动要约、依法应约.基层 工会提出要约有困难的,地方工会和产业工会可以代替其行使要 约权.

(二)分类指导,精准施策.对生产经营正常和效益较好的 企业,应重点就工资增长幅度、加班加点工资,奖金分配、补贴和 福利等进行协商,建立健全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

对于盈利 较少、仅能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努力保障职工实际收入水 平不降低;

对于生产任务暂时不足的企业,应主要以 保工资、保 岗位 为目标,就职工在岗或待岗培训、轮班休息及培训、休息 期间工资和福利待遇等事项进行协商;

对于生产经营比较困难、 或者是在化解过剩产能中实行关停的企业,要重点就职工安置方 案、离岗职工生活费等进行协商,维护好下岗转岗职工的合法权 益;

对于生产经营遭遇严重困难的企业,突出维护企业稳定和职 工队伍稳定,争取企业不裁员或少裁员,不减薪或少减薪,促进双 方共克时艰、共谋发展.

(三)培育典型,宣传推广.积极培育总结推广行业、企业、 区域集体协商典型.力争到

2019 年底,各市、县、洋浦经济开 -

5 - 发区、省产业分别培育出

6 个企业、3 个行业和

1 个区域集体协 商示范点.要通过现场观摩会、推进会等形式,发挥典型的示范 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要把宣传引导贯穿于 百日要约行动 的 始终,借助电视、广播、网络等各类媒体,微信公众账号等宣传阵 地,进一步加大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力度,深入宣传集体 协商在化解劳动关系矛盾、 维护职工队伍稳定和提升职工技能素 质、推动产业转型、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方面积极作用,培 育协商理念,扩大宣传效果,凝聚社会共识.

(四)聚焦重点,提升实效.突出抓好行业性集体协商,引导 本地重要支柱产业、特色产业、新兴产业、知识密集型产业等开 展行业协商.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明确协商主体、产生协商代表, 未组建工会的行业, 可由行业所在的区域工会代表行业工会的职 能.加强推进产业集聚地区(工业园区)的行业劳动定额、最低工 资、工种指导价等劳动标准的制定工作,促进行业劳动关系稳定 和行业健康发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成员单 位要把 百日要约行动 作为贯彻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指导意见》的重要抓手,作为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载体, 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要结合实际, 细化实化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措施,确保落地见效,为全年 集体协商工作打好基础. 百日要约行动 期间,各地协调劳动 关系三方委员会成员单位结合各自工作实际,适时开展督查调研, -

6 - 分类指导、分析问题、研究对策.

(二)强化协调配合. 各地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成员单 位要落实《海南省集体合同条例》规定的职责,积极引导协商双 方主动要约、 依法应约,推动建立完善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 各级人社部门要依法对集体协商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对集体合同和专项集体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备案;

各级工会 组织要帮助企业工会开展集体协商, 各企业工会要广泛征求和收 集广大职工的意见建议,根据职工的合理诉求提出协商要约,要 更加关注职工技能培训和素质提升,引导职工立足本职,为企业 献计出力,共谋发展;

各工商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行业协会、 商会等要积极引导、 支持和帮助企业依法建立健全集体协商和集 体合同制度,妥善解决劳动关系问题.

(三) 抓住重点环节. 各地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要规范 协商流程,按照《2019 年集体协商 百日要约行动 阶段任务 分解进度表》,合理安排协商工作,有序推进,确保协商程序规 范,实效明显.要突出抓好协商重点环节,一是各地协调劳动关 系三方委员会成员单位要分析本地工作态势,研究制定工作措 施,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分工负责,合理推进;

二是各地人社部 门要整理最低工资标准、企业工资指导线等数据,以下发指导意 见等方式为企业开展集体协商提供指导和服务;

三是调配力量, 明确专人负责. 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各级成员单位要充分发 挥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作用,专职指导员因调配尚未到位的,要 选配合适人员补位做好集体协商工作. -

7 -

(四)认真总结上报.要对 百日要约行动 采取的有效举 措、取得的工作进展、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等认真总结,突出工 作实效. 集体协商 百日要约行动 结束后, 各单位要对本地区、 本系统开展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各市县、洋浦经济开发区、省产 业要在

2019 年6月20 日前将 百日要约行动 的通知或方案报 省总工会基层工作部,并在

2019 年8月31 日前将 百日要约行 动 工作总结及相关附表报省总工会基层工作部(本文件正文和 附件可在省总工会网站基层工作部栏目下载). 联系

电话:符学善

65381190 电子信箱:hnghjcgzb@163.com 附件:

1、集体合同 一托三 范本(含女职工权益保护和劳动 安全卫生专项专章合同)

2、工资集体专项合同范本

3、2019 年集体协商 百日要约行动 阶段任务分解 进度表

4、 百日要约行动 集体协商 一托三 合同签订统 计表

5、集体协商(工资集体协商)示范点登记表 -

8 - 海南省总工会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海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海南省工商业联合会 海南省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

2019 年5月7日海南省总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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