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星野哀 2019-12-18
会议文件第2/2013 号本地船只咨询委员会《工作守则 - 本地船只上密闭空间工作》拟稿 目的本文件征求委员通过草拟的《工作守则-本地船只上密闭空间工作》(下称《 守则》).

该《 守则》将 根据《 商船(本 地船只)条 例 》第 45A 条而发出.背景2. 密闭空间因其受围封及出入口受限制的本质,早已知悉为高危工作地方.在船上,密闭空间诸如为提供浮力、贮存及放置设备等的围封间隔,经常都可以找到.过往,亦有涉及死亡的意外在此等密闭空间里发生过.3. 现时,在七十年代出版的《造船及修船工作安全指南》及九十年代出版的《 船上货物装卸安全指南》,为 业界提供了密闭空间工作的一般性安全指引.而海事处本地船舶安全组于2006 年制订的《工作守则-第I、 II 及III 类别船只安全标准》的附件U3 部分为本地船只的操作者在运作期间进入密闭空间时,提供了有用的指引.然而,这些指引对于引导业界在本地船只上的密闭空间内安全地进行工程1,都欠具体及全面.《工作守则-本地船只上密闭空间工作》4. 《 守则》旨于为业界在浮动于港海内本地船只上的密闭空间或围封间隔中,进 行与工程有关的活动时,提 供安全及健康的实务指引和建议.1 工程 指C(a) 船只的修?;

(b) 船只的拆卸;

(c) 货物处?;

或(d) 海上建造工程

1 各从事这些活动的船东、船长,工程负责人、工程督导员、安全人员、雇主及受雇人均应遵从此《守则》.5. 《 守则》为 密 闭空间 厘 定了清晰的定义,这定义是直接参照了国际海事组织在《进入船上密闭场所的修订建议》(决 议编号A.1050(27), 2011) 中就同一措辞所订的定义.《守则》中 ,引入了 合 资格人士 一 辞. 合资格人士 有别于 认 可人士2 , 他是一名可以为一处并不需要 气 体清除证明书3 的密闭工作地方进行风险评估及签发空气测试证明书的人士.为此,《守则》就 认 可人士 与 合 资格人士 的角色及能力亦作出了区分.6. 《 守则》刻划了一个类似应用于陆上密闭空间工作的安全工作系统.该系统包括了风险评估、空气/气体测试、工作许可证、进出管控及预防措施等的运用.《守则》并 入了有关在密闭空间中工作可能遇到的不同危害及相应的安全措施的数据.7. 《 守则》亦 强调有关,雇 主 、工 程负责人及受雇人的责任,及 概述了参与密闭空间工作的人士所需的训练.8. 因应在非本地船只上进行的密闭空间工作,一份类似的《工作守则-船上密闭空间工作》将 会根据《 船只及港口控制条例》第 44A 条而发出.谘询9. 在过去两年,附录所载的《守则》拟稿已在船上工程安全小组委员会的会议中作出了广泛讨论.代表船只营运、船厂、受雇人及相关业界的各方委员的意见已被考虑及讷入《守则》中.船上工程安全小组委员会已表达了对《守则》的支持.所需行动2 认可人士 为一名(海事处)处长认可可按照 《危险品(船运)规?》 第21 条发出 气体清除证明书 的人士. 它与本地用语 气体清除检验员 同义.

3 法? 295C 章第

21 条描述 就法? 295C 章第 III 及IV 部而言,任何第 II 或III ?船只,如曾在甲板下 或任何贮槽内载有任何第

5 ?第

1 或第

2 分?危险品,则须当作是正在运送或载有该等危险品的船只, 直至一名获处长批准发出气体清除证明书的人就该船只发出该证明书为止.

2 10. 请委员就《守则》的拟稿发表意见并通过.海事处船舶事务科海事工业安全组2013 年2月3附录工作守则- 本地船只上密闭空间工作 (根据《商船(本地船只)条例》(第548 章)第45A 条而制订)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海事处 海事工业安全组 (2013 年2月拟稿) 修订编号宪报编号刊宪日期生效日期题目范围/页号更新数据和修订记录 这份工作守则乃根据《 商船( 本地船只)条 例》(第548 章 )第 45A 条发出,于〔相关日期容后加上〕在宪报首次刊登公告,并会于〔相关日期容后加上〕生效.本处会不时再在宪报刊登公告,通知业界日后任何更新的资料和各有关修订.这份记录表用以妥善备存这份工作守则的修订记录.目录页数前言11. 涵盖范围22. 释义33. 责任63.1 工程负责人63.2 雇主73.3 工程督导员73.4 受雇人83.5 合资格人士84. 工作系统与安全守则10 4.1 安全工作系统10 4.2 风险评估11 4.3 通风13 4.4 进入许可证或工作许可证14 4.5 受雇人14 4.6 工程督导员15 4.7 处于密闭空间外的候命人员15 4.8 紧急应变准备15 4.9 安全工作守则15 5. 认定危害19 5.1 危害19 页数5.2 仪表的应用24 5.3 多个进出口25 5.4 内燃机的排气26 5.5 熏蒸货舱及货柜26 5.6 刺激人体的尘埃或烟气26 6. 合适安全训练课程27 7. 杂项28 8. 参考书目29 附录1s 一氧化碳和硫化氢对生命的危害31 附录2s 容易形成爆炸混合物的物质32 附录3s 干空气的标称成分34 附录4s 容易导致缺氧的物质35 附录5s 获海事处处长批准签发 气 体清除证明书 人 士的名单36 附录6s 密闭空间工作许可证样本37 附录7s 气体清除证明书及空气测试证明书样本39 附录8s联络海事处41 前言密闭空间在船只和浮动构筑物上十分常见.过 去曾发生多宗工人在海上围封隔室或密闭空间工作期间丧生的事故,当 中部分个案发生在有移动对象或有害气体的狭窄工作空间.有 关的工程负责人和工人如对密闭空间工作所涉及的危害和危险有所警觉,本可避免该等意外发生.本工作守则(下 称 守则 )为本地海事工业界(尤 其是工程负责人)提供实务指引,让 他们知道按《 商船(本 地船只)(工程)规 例》(第548I 章)(下 称 该规例 )进行工程时,如何尽量减低相关危险.这份经核准的守则是海事处处长(下 称 处长 )根据《商船(本 地船只)条 例》(第548 章)(下 称 该条例 )第45A(1)条发出的.第 45A(1)条赋权处长发出工作守则,为 就该条例或根据该条例订立的规例的任何一项或多于一项规定而提供实务指引.遵从本守则不代表获豁免履行香港的任何法律义务,这点务须注意.有关负责人必须遵守其它适用的法律规定.该条例第45A(4)条订明,任 何人不会仅因并无遵守经核准守则的条文而令其本人招致任何刑事法律责任,但 该条例第45A(5)条适用于符合以下说明的任何刑事法律程序―(a) 在该法律程序中,基于以下理由而指称被告人已犯罪―(i) 该条例或根据该条例订立的规例(不 论是藉任何作为或不作为)遭违反或不获遵从;

或(ii) 该条例或该等规例所委予的责任不获履行或并无执行;

及(b) 所指称的违反、不获遵从、不获履行或并无执行所关乎的事项,是法庭认为与经核准守则有关的.该条例第45A(5)条订明,在 该条适用的任何刑事法律程序中的任何一方,均 可依据以下各项作为倾向于确定或倾向于否定在法律程序中受争议的任何法律责任的根据―(a) 经核准守则的条文的遵从,而该条文是法庭裁断为关乎该等法律程序中所指称的违反或不获遵从或不获履行或并无执行所涉及的事项者;

(b) 任何获如此裁断的条文遭违反或不获遵从(不 论是藉任何作为或不作为).

1 1. 涵盖范围 1.1 本守则概述工程负责人应遵行的基本施工原则,以确保工作地方具备安全空气、妥善通风和针对烟气的防护,宜于施工,从而保障工人免受伤害.此守则应用于在浮动的本地船只的密闭空间内进行的工程活动.该等活动包括由工人、工程督导员或工程负责人等非船员在工程前、后或进行期间所进行与工程有关的检查工作.1.2 当涉及本地船只操作而须要进入舱柜及其它密闭空间时,相 关人员须要遵从海事处本地船舶安全组发出的《 工作守则-第I、II 及III 类别船只安全标准》附 录U-3 的安全指引.这 些预防措施尤其适用于在浮动船只上进行各种船检活动,例如法定检验,船级社检验,险损检验.1.3 本守则或上文1.2 段所述的安全预防措施均不适用于在旱坞或船排维修中的本地船只.1.4 在这前提下,本守则会界定本守则所指围封隔室或密闭空间的涵义.1.5 本守则会阐述保持足够通风所须符合的条件和空气中恰当的氧气比例.1.6 因此,本守则亦会概述维持安全空气所须符合的基本条件,以及由'

合 资格人士'

为测试空气中各种气体的成分而进行的相关测试.1.7 测验气体是指使用不同测试设备及/或化学品来辨识工作地方内空气所含不同气体的成分.该等测试必须进行,以达到该条例和该规例相关条文订明的目的.1.8 就上文第1.6 和1.7 段而言,如 有关测试是按《 危险品(船 运 )规 例》(第 295C 章)第21 条的规定进行,则测试结果必须以'

气 体清除证明书'

的形式记录在案.[注 : 当《2012 年危险品(船 运 )规 例》(第 295F 章)实施后,本守则对《危险品(船 运 )规 例》第21 条的所有引述,应被视为引述《2012 年危险品(船 运 )规 例》第4条.] 1.9 受雇人由于须受适当训练以应付进行工程期间所须执行的职务,因此必须受训以掌握进入密闭空间所需知识.22. 释义除非本守则内另有定义,否则本守则所用词语的涵义与该条例、该规例或《危险品(船 运 )规 例》(第 295C 章)对这些词语所下的定义相同.2.1 认可人士'

认 可人士'

为一名处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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