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摇摆白勺白芍 2019-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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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C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布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Zhonghua Gas Holdings Limited (中华燃气控股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8246) 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度业绩公布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 交所」 ) GEM的特色GEM乃为较於联交所上市之其他公司带有更高投资风险之公司提供上市之市场. 有意投资者应了解投资於该等公司之潜在风险,并应经过审慎周详考虑后方作出投资决定.GEM之较高风险及其他特色表明GEM较适合专业及其他经验丰富之投资者. 由於GEM上市公司之新兴性质使然,在GEM 买卖之证券可能会承受较於联交所主板买卖之证券为高之市场波动风险,同时亦无法保证在GEM买卖之证券会有高流通量之市场. 本公布乃遵照联交所GEM证券上市规则(「GEM上市规则」 ) 的规定而提供有关中华燃气控股有限公司(「本 公司」 ) 的资料.本公司之董事(「董 事」 ) 愿共同及个别就本公布负全责,并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确认,就彼等所深知及确信,本公布所载资料在各重大方面均属准确完备,且并无误导或欺诈成分,亦无遗漏其他事项, 以致本公布所载任何陈述或本公布有所误导. C

2 C 财务摘要本公司董事会欣然宣布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 年度」 ) 的综合业绩,连同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上 年度」 ) 的经审核比较数字如下: 二零一八年 二零一七年 人民币千元 千港元* 人民币千元 千港元# 增加 收益 371,256 423,714 302,427 361,793 22.8% 毛利(a) 185,211 211,381 126,044 150,786 46.9% 年内溢利及全面收益总额 96,740 110,409 50,797 60,768 90.4%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及全面收益总额 82,889 94,601 42,425 50,753 95.4% 撇除利息、税项前溢利 143,691 163,995 77,612 92,847 85.1% 撇除利息、税项、折旧及摊销前溢利 154,052 175,820 80,093 95,815 92.3% 每股盈利 基本 人民币0.024元0.027港元 人民币0.012元0.014港元 100.0% 摊薄 人民币0.023元0.026港元 人民币0.012元0.014港元 91.7% 股息 人民币0.44分0.5港仙 无无不适用 於二零一八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於二零一七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增加 人民币千元 千港元* 人民币千元 千港元# 总资产 679,951 776,028 486,085 581,503 39.9% 银行结余及现金 206,007 235,116 95,608 114,376 115.5%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 369,253 421,428 269,495 322,397 37.0% 主要财务指标二零一八年二零一七年流动比率(倍) (b) 2.3 2.5 毛利率(c) 49.9% 41.7% 净资产负债比率(d) 0.6% 1.1% 纯利率(e) 26.1% 16.8% 平均权益回报(f) 26.0% 17.7% 附注: (a) 毛利乃根找婕跞ハ鄢杀炯扑. (b) 流动比率乃根鞫什粤鞫赫扑. (c) 毛利率乃根允找婕扑. (d) 净资产负债比率乃根赫芏畛匀ㄒ孀芏罴扑. (e) 纯利率乃根昴谝缋允找婕扑. (f) 平均权益回报乃根竟居涤腥擞φ家缋云骄ㄒ婕扑. # 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按汇率人民币1元兑1.1963港元转换为港元,以供参考. * 於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按汇率人民币1元兑1.1413港元转换为港元,以供参考. C

3 C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二零一八年二零一七年附注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收益3371,256 302,427 销售成本(186,045) (176,383) 毛利185,211 126,044 其他收入413,783

695 其他收益及亏损5589 (1,460) 行政开支(51,280) (44,631) 销售及分销(4,497) (3,036) 一间附属公司清盘之亏损6(115) C 除税前溢利7143,691 77,612 所得税开支8(46,951) (26,815) 年内溢利及全面收益总额96,740 50,797 以下人士应占溢利及全面收益总额: 本公司拥有人82,889 42,425 非控股权益13,851 8,372 96,740 50,797 每股盈利10 基本人民币0.024元 人民币0.012元摊薄人民币0.023元 人民币0.012元C4C综合财务状况表於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二零一八年二零一七年附注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非流动资产物业、厂房及设备80,650 2,383 投资物业9,910 9,910 租赁按金1,465

790 於联营公司之权益CC应收联营公司款项CC92,025 13,083 流动资产存货3,459 3,565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11 378,460 373,829 银行结余及现金206,007 95,608 587,926 473,002 流动负债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12 218,068 155,667 合约负债9,569 C 客户预付款项C11,170 应付股东款项2,726 2,739 应付董事款项C422 税项负债23,885 21,426 254,248 191,424 流动资产净值333,678 281,578 资产净值425,703 294,661 资本及储备股本3,553 3,540 储备365,700 265,955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369,253 269,495 非控股权益56,450 25,166 权益总额425,703 294,661 C

5 C 综合权益变动表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拥有人应占 股本 股份溢价 购股权 储备 保留溢利 特别储备 总计 非控股 权益 总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 3,470 C 4,551 200,488

528 209,037 16,794 225,831 年内溢利及全面收益总额 C C C 42,425 C 42,425 8,372 50,797 行使购股权

70 8,240 (2,643) C C 5,667 C 5,667 确认以权益结算以股份为 基础付款 C C 12,366 C C 12,366 C 12,366 於二零一七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3,540 8,240 14,274 242,913

528 269,495 25,166 294,661 年内溢利及全面收益总额 C C C 82,889 C 82,889 13,851 96,740 透过收购一间非全资附属 公司收购资产及 负债 (附注13)17,433 17,433 行使购股权

13 4,261 (1,340) C C 2,934 C 2,934 购股权失效 C C (990) C C (990) C (990) 确认以权益结算以股份为 基础付款 C C 14,925 C C 14,925 C 14,925 於二零一八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3,553 12,501 26,869 325,802

528 369,253 56,450 425,703 C

6 C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1. 一般资料中华燃气控股有限公司(「本 公司」 ) (前称北方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为一间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获豁免有限公司,其股份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 交所」 ) GEM上市.本公司注册办事处地址位於Cricket Square, Hutchins Drive, P.O. Box 2681, Grand Cayman KY1-1111, Cayman Islands,其香港主要营业地点位於香港湾仔告士打道178号华懋世纪广场23楼. 本公司为投资控股公司.本公司附属公司的主要业务为提供多元化综合新能源服务,包括供热及煤改气方案的技术开发、工程和谘询服务、经营液化天然气(「LNG」 ) 站,以及买卖新能源相关工业产品(「新 能源业务」 ) ;

经营餐厅及副食品贸易(「餐 饮业务」 ) ;

及投资物业租赁(「物 业投资」 ) . 综合财务报表乃以人民币(「人 民币」 ) 呈列,人民币亦为本公司的功能货币. 2. 应用新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国 际财务报告准则」 ) 及其修订本於本年度强制生效的新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及其修订本本集团於本年度首次应用以下由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国 际会计准则理事会」 ) 及国际财务报告诠释委员会(「国 际财务报告诠释委员会」 ) 颁布之新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修订本: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财务工具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客户合约收益及相关修订国际财务报告诠释委员会-诠 释第22号外币交易及预付代价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 (修订本) 以股份为基础的支付交易之分类及计量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 (修订本) 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 「保 险合约」 时一并应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财 务工具」 国际会计准则第28 号 (修 订本) 二零一四年至二零一六年周期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年度改进之一部分国际会计准则第40号 (修 订本) 转让投资物业此外,本集团已於生效日期(即 二零一九年一月一日) 之前提早应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修 订本) 「具有负补偿之提前偿付特性」 . 除下文所述者外,本年度应用新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及其修订本对本集团於本年度及过往年度之财务表现及状况及或 载於综合财务报表之披露并无重大影响. C

7 C 2.1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 「客 户合约收益」 本集团於本年度首次应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取代了国际会计准则第18号 「收 益」 、国际会计准则第11号 「建 筑合约」 及相关诠释. 本集团已追溯应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初步应用该项准则之累计影响於初步应用日期(即 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 确认.於初步应用当日出现的任何差额将於年初保留溢利(或 其他权益,如适用) 确认,而比较资料尚未经重列.此外,根什莆癖ǜ孀荚虻15号之过渡性条文,本集团已选择仅就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尚未完成之合约追溯应用该准则.因此,若干比较资料可能无法比较,乃由於比较资料乃根驶峒谱荚虻18号 「收 益」 及国际会计准则第11 号 「建 筑合约」 以及相关诠释予以编制. 本集团确认以下主要来源来自客户合约的收益: ? 买卖工业品?工程谘询服务?建设工程?销售LNG ? 经营餐厅应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造成的会计政策於附注3披露. 初始应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所产生影响的概要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客户预付款项人民币11,170,000元被分类至合约负债. 2.2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财 务工具」 於本年度,本集团已应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财 务工具」 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具有负补偿之提前偿付特性」 及因而对其他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作出的相关修订.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引入有关(1)财务资产及财务负债之分类及计量;

(2)财务资产之预期信贷亏损(「预 期信贷亏损」 ) 及(3) 一般对冲会计处理之新规定. 本集团已根什莆癖ǜ孀荚虻9号所载的过渡条文应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即就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初 步确认日期) 尚未终止确认之工具追溯应用分类及计量之规定(包 括预期信贷亏损模式项下的减值) ,且尚未应用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已终止确认的工具之规定.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账面值与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的账面值之间的差额於年初保留溢利确认,而不会重列比较资料. 由於比较资料乃根驶峒谱荚虻39号 「财 务工具:确认及计量」 编制,若干比较资料可能不具有可比性. C

8 C 初始应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所产生影响的概要预期信贷亏损模式项下的减值本集团应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之简化方法以计量预期信贷亏损,其就所有贸易应收款项采用全期预期信贷亏损.除根驶峒谱荚虻39号厘定为信贷减值者外, 贸易应收款项根餐男糯缦仗蒯缂坝馄谔焓蟹掷. 除根驶峒谱荚虻39号厘定为信贷减值者外,其他按摊销成本计量之财务资产(包 括银行结余及其他应收款项) 的预期信贷亏损乃按12个月预期信贷亏损(「12个月预期信贷亏损」 ) 基准评估,原因是信贷风险自初始确认以来并无显著增加,惟应收联营公司款项乃按全期预期信贷亏损基准评估及计量,原因是信贷风险自初始确认以来显著增加. 由於应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的影响并不重大,故有关调整并无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的保留溢利确认. 已颁布但尚未生效之新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及其修订本本集团并无提早应用下列已颁布但尚未生效之新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及其修订本: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租赁1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7号保险合约2 国际财务报告诠释委员会-诠 释第23号所得税处理的不确定性1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3号 (修 订本) 业务的定义3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国际会计准则第28 号 (修 订本) 投资者与其联营公司或合营企业之间之资产出售或注资4 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及国际会计准则第8 号 (修 订本) 重大的定义5 国际会计准则第19号 (修 订本) 计划修订、缩减或清偿1 国际会计准则第28号 (修 订本) 於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之长期权益1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修 订本) 二零一五年至二零一七年周期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年度改进1

1 於二零一九年一月一日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2 於二零二一年一月一日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3 对收购日期为於二零二零年一月一日或之后开始的首个年度期间开始当日或之后的业务合并及资产收购生效.

4 於待定日期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5 於二零二零年一月一日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本公司董事预期,应用其他新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及其修订本将不会对本集团之综合财务报表构成重大影响. C

9 C 3. 收益及分类资料截至二零一八年及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为调配资源及评估表现而呈报予营运决策者(即 本公司执行董事) ( 「营运决策者」 ) 的资料如下: (i) 新能源业务-即来自从事提供多元化综合新能源服务的本公司附属公司之主要业务的总收益,当中包括供热及煤气方案的技术开发、工程和谘询服务、经营LNG站以及买卖新能源相关工业产品. (ii) 餐饮业务-即以本集团自有品牌名称「名 轩」 经营位於中国上海的餐厅所得总收益、向独立第三方所拥有餐厅及本集团餐厅提供管理服务及销售副食品所得的总收益. (iii) 物业投资-即位於中国上海的投资物业所产生的物业租金收入. 截至二零一八年及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按各业务类别划分之收益如下: A. 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客户合约收益分项计算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分类新能源业务餐饮业务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商品或服务种类新能源业务工业品贸易36,255 C 工程谘询服务72,839 C 建设工程164,214 C 买卖LNG 54,239 C 327,547 C 餐饮业务餐厅经营C43,473 总计327,547 43,473 C

10 C B. 截至二零一八年及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二零一八年二零一七年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新能源业务327,547 256,484 餐饮业务43,473 45,594 物业投资236

349 371,256 302,427 分类资料呈列如下. 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新能源业务餐饮业务物业投资总计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收益外部销售327,547 43,473

236 371,256 业绩分类业绩184,408 (3,755)

118 180,771 未分配企业开支(37,114) 一间附属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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