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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hk 网站 : https://www.mardep.gov.hk 编号:24/2018 香港商船资讯HONG KONG MERCHANT SHIPPING INFORMATION NOTE 根据《国际高速船安全规则》适用于跨境航行的香港注册高速船的 可豁免条款 致:跨境高速船经营人概要 本文旨在请跨境高速船经营人留意根据《1994 年国际高速船安全规则》(《1994 年HSC 规则》)和《2000 年国际高速船安全规则》(《2000 年HSC 规则》)适用于跨境航行的香港注册高速船的经修订可豁免条款.本文取代香港商船资讯编号41/2016. 1. 海事处已检视《1994 年HSC 规则》和《2000 年HSC 规则》(该等规则)的规定.经考虑跨境航程的性质和运作模式,海事处认为该等规则三条适用于香港注册跨境高速船条款的规定可豁免.2. 新增的三条可豁免条款为该等规则的第8.6.2 、 13.10.1 及13.12.1 条,分别涉及遥控释放救生艇筏、夜视设备和自动驾驶仪.加入上述新增条款后根据该等规则适用于香港的经修订可豁免条款,分别载于本文附件1和附件2. 3. 上述附件1和附件2亦详见于海事处网页(https://mardep.gov.hk/sc/msnote/msin.html) . 4. 本文取代香港商船资讯编号41/2016. 海事处航运政策科2018 年9月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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