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黑豆奇酷 2019-12-20
柳州市昊达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建成违规项目环保备案材料 编制单位:柳州市昊达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柳州市昊达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汽车塑料配件加工项目"环保备案材料 目录 前言.

1 第1章总论.2 第2章工程现状分析.9 第3章区域环境概况.14 第4章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18 第5章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19 第6章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20 第7章污染防治措施及其技术可行性分析.21 第8章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26 第9章其他.28 第10 章 评估结论及建议.30 附表说明.31 "柳州市昊达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汽车塑料配件加工项目"环保备案材料

1 前言

一、建设项目的历史沿革、建设和投产情况 柳州市昊达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9 年9月,租用柳州市亿特利汽车 部件有限公司的闲置车间, 新建"柳州市昊达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汽车塑料配件加 工项目",总投资

60 万元,并于

2009 年12 月建成投产.产品主要有汽车线束 波纹管、PVC 管等,车间占地面积 1500m2 ,租用的车间为单钢结构.

二、环境现状评估的工作过程 本项目环境现状评估工作过程: 第一阶段是前期准备、 调研和确定工作方案, 在接受企业委托后进行现场勘查,摸清项目的建设情况;

第二阶段是分析论证与 监测阶段,排查项目是否存在环保问题,经排查本项目不存在环保问题,制定现 状监测方案(包括环境现状和污染源监测);

第三阶段是环境现状评估报告的编 制,根据"环保违规建设项目环境现状评估报告编制指导提纲",并结合项目具 体情况以及监测数据来编写评估报告.

三、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现状评估报告的主要结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 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N 轻工

116、塑料制品制造"行业,企业位于位于柳 江县新兴工业园兴中路

12 号,项目不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 护区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项目行业类别为"C2827 日用塑料制品制 造",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 年本(2013 年修正)》中不属于鼓励类、 限制类、淘汰类项目,为产业政策属于允许发展的行业,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要求. 本项目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是环境空气、地表水环境、噪声及固体废物四个 方面. 本工程对各污染源均采取了比较完善的污染控制措施,经过现状监测与评 估, 工程过程产生的各种污染源均得到了有效控制,所排放的各种污染物均可稳 定达标排放. "柳州市昊达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汽车塑料配件加工项目"环保备案材料

2 第1章总论 1.1 编制依据 1.1.1 环保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全国人大,2015 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全国人大,2002 年10 月;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全国人大,2015 年8月;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 年6月1日;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

284 号,2000 年3月;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全国人大,1996 年10 月;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全国人大,2005 年4月;

(8)《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全国人大,2012 年6月;

(9)《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53 号,1998 年11 月;

(10)《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国家环境保护部,2015 年;

(11)《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11 年本)》,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

21 号令,2013 年2月16 日修正;

(12)《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2010 年;

1.1.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1),国家环境保护部;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国家环境保护部;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国家环境保护总 局;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国家环境保护部;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环境保护部;

(6)《广西区环保局关于环评报告书编写的格式要求》;

(7)《环保违规建设项目环境现状评估报告编制指导提纲》. 1.2 环境功能区划 (1)水环境 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小河河段执行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 "柳州市昊达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汽车塑料配件加工项目"环保备案材料

3 Ⅲ类水质标准. (2)环境空气 根据《柳州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项目区域执行《环境空 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 (3)声环境 根据 《柳州市城市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 , 项目所在区域执行 《声 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 1.3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 项目所在地柳江县与柳州市紧邻,本评价将引用柳州市区监测数据进行评 价.根据柳州市环境保护局网站发布的

2015 年5月柳州市有效监测天数

31 天, 其中优

6 天,良25 天,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 100%. 项目所在区域与柳州市城区毗邻,区域内环境空气质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 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的要求. (2)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根据柳州市环境保护局公开的最近一期年度公报数据,《2015 年柳州市环 境状况公报》里的全年监测数据,柳州市地表水共设国控和区控断面

7 个,每月 监测一次

26 项. 各监测断面偶有粪大肠菌群超标现象,除洛清江渔村断面

1 月、

12 月总磷超 III 类水质标准外,其他监测项目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III 类水质标准要求. (3)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项目所在地无地质裂隙,地下水水质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水质标准. (4)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根据《2015 年柳州市环境状况公报》里的全年监测数据,全市各功能区昼 间・夜间等效声级均达标.市区区域环境噪声总体水平为较好,昼间平均等效声 级为 55.0 分贝;

市区道路交通噪声强度评价为好,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 62.8 分贝.项目所在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三级标准. "柳州市昊达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汽车塑料配件加工项目"环保备案材料

4 1.4 评价标准 1.4.1 环境质量标准 (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 类标准、《地下水环境质 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

(3)《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 类标准. 以上环境质量标准值具体见表 1~4. 表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摘录) 序号 污染物项目 平均时间 浓度限值(二级) 单位

1 TSP 24h 平均

300 μg/m3 年平均

200 2 SO2

1 小时平均

500 24h 平均

150 年平均

60 3 NO2

1 小时平均

200 24h 平均

80 年平均

40 4 PM10 24h 平均

150 年平均

70 5 PM2.5 24h 平均

75 年平均

35 表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摘录) 执行标准 污染物指标(mg/L,pH 无量纲) pH BOD5 CODcr NH3-N GB3838-2002 III 类6~9

4 20 1.0 表3《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摘录) 项目 pH 总硬度 硝酸盐 NH3-N 浓度(mg/L) 6.5~8.5 ≤450 ≤20 ≤0.2 表4《声环境质量标准》(摘录) 执行标准 噪声限值 dB(A) 昼间 夜间 GB3096-2008

3 类65

55 1.4.2 污染物排放标准 (1) 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2) 生活污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柳州市昊达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汽车塑料配件加工项目"环保备案材料

5 (3) 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01)及2013 年修改单的要求、废矿物油危险废物处置执行《危险 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的要求. (4) 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 标准. 相关排放标准的节选内容见表 5~7. 表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摘录) 污染物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限值 监控点 浓度(mg/m3 ) 颗粒物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1.0 表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摘录) 标准级别 pH CODCr (mg/L) BOD5 (mg/L) SS(mg/L) 氨氮 (mg/L) 三级 6~9

500 300

400 - 表7《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摘录) 执行标准 噪声排放限值 dB(A) 昼间 夜间 GB12348-2008

3 类区

65 55 1.5 评估等级及范围、主要保护目标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 则大气环境》(HJ/2.2-2008)、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 水环境》(HJ610-2016)及工程特点、周围环境状况以及对环境影响程度,确定环 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及范围如下: 1.5.1 大气评估等级及范围 项目所在地属于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中规定,Pm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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