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木头飞艇 2019-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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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文件 章政发〔2017〕20 号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济南市章丘区土壤环境保护和污染 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济南市章丘区土壤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已经区 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

2017 年12 月29 日-2-济南市章丘区土壤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 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逐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根据《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鲁政发〔2016〕37 号)和 《济南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济政发〔2017〕

15 号) ,结 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 按照 五位一体 总体布局和 四个全面 战略布局,牢固树立 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土壤 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国发〔2016〕31 号),立足我区实际,以 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 出发点,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突出重点,实施 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管理,强化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 严惩,形成政府主导、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多元化 土壤污染防治体系,促进土壤资源永续利用,为建设产业发达、 环境优美、人民幸福的济南东部新区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到2020 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 90%左右,污染地块 安全利用率达到 90%以上,全区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 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 -

3 - 基本管控.到2030 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 95%以上,污 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 95%以上,全区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 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 到全面管控.到本世纪中叶,土壤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 实现良性循环.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开展土壤污染调查,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 1.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在现有的调查和监测基础上,以 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

2018 年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面积、 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 的影响;

选择典型区,开展土壤污染物对相关人群健康的潜在影 响及风险评估;

2020 年年底前掌握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开采、石 油加工、化工、医药、电镀、制革、生活垃圾处置、工业固体废 物及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等重点行业企业(含已停产、搬迁及关闭 企业,以下简称 重点行业企业 )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 环境风险情况,建立污染地块清单.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要求, 建立全区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定期调查制度,配合市级完成土壤样 品采集等工作. (区环保局、区农业局、区卫计局牵头,区国土 局、区财政局等配合,各镇街负责落实.以下任务均需各镇街负 责落实或配合,不再逐项列出) 2.建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统一规划、整合优化土壤环 境质量监测点位,并根据上级要求或土壤环境保护需要适时调 整、补充监测点位.2017 年年底前,根据全市统一安排,完成全 -

4 - 区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位设置,根据工作需要,在已有点位 的基础上增加区控风险点位,重点选取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果蔬 基地、畜禽养殖基地、重点行业企业等地作为区控风险点位,重 点监测土壤中铜、锌、镉、汞、砷、铅、铬、镍等重金属和多环 芳烃、石油烃等有机污染物.2020 年年底前,实现土壤环境质量 监测点位全覆盖. (区环保局牵头,区农业局、区国土局、区卫 计局等配合) 提升土壤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区环保部门按照相关标准和技 术规范要求,具备土壤采样与制样能力.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 的土壤环境监测技术人员培训.建立区土壤预警和应急监测体 系,区政府及企业编制的环境突发事件应急监测预案和方案中要 包含土壤应急监测内容.对重点监管企业(区域)布设预警监测 点位,开展加密监测和数据分析、预报,采取 趋势预警和超标 预警 的模式,开展预警监测和预报. (区环保局牵头,区发改 委等配合) 3.构建土壤环境信息管理平台.整合环保、国土、农业、 林业和园林局、科技等部门现有土壤相关监测数据,建立土壤环 境基础数据库,借助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拓宽数据获取 渠道,实现数据信息化、动态化.加快实现数据共享,区环保局 负责提出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和管理系统建设需求,编制资源共 享目录,明确共享权限和方式,整合各类土壤环境监测资源,共 享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 测、重点行业企业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建-5-设项目环评等数据;

区农业局负责共享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 染普查、主要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测土配方施肥、农产品产地 土壤环境例行监测、农药化肥使用量、主要粮食和果蔬产业基地 分布与产量等数据;

区国土分局负责共享多目标区域地球化学调 查、农业地质调查评价、矿产资源开发、耕地分布与面积等数据;

区发改委、区经信局、区林业局、区园林局、区科技局、区住建 委、区规划中心、区卫计局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共享土壤污染防治 数据.力争

2018 年年底前,实现区土壤环境信息与省、市土壤 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对接,切实发挥土壤环境大数据在土壤 污染防治、规划、土地利用与管理、农业生产、居民健康保护中 的作用. (区环保局、区农业局、区国土局牵头,区发改委、区 经信局、区林业局、区园林局、区科技局、区住建委、区规划局、 区卫计局等配合)

(二)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1.划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以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 查结果为依据,依照国家、省、市有关技术指南,将农用地划为 三个类别,未污染和轻微污染的划为优先保护类,轻度和中度污 染的划为安全利用类,重度污染的划为严格管控类(区环保局牵 头) .以耕地为重点,分别采取相应管理措施,保障农产品质量 安全(区农业局牵头) .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推进耕地土壤环境 质量类别的划定工作,逐步建立分类清单,2020 年年底前完成耕 地分类划定(区环保局牵头) .根据土地利用变更和土壤环境质 量变化情况, 定期对各类别农用地面积、 分布等信息进行更新 (区-6-国土局、区环保局牵头) .逐步开展林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土 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等工作(区环保局牵头) .以上划定结果报 济南市政府审定, 数据上传济南市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 (区 国土局、区林业局、区园林局等配合上述相关工作) 2.优先保护未污染和轻微污染的耕地.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 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面积不减少、 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除法律规定的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 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外,其他任何建设不得 占用(区国土局牵头) .对因监管不力、措施不到位导致优先保 护类耕地总面积减少的镇街,区政府将按规定进行预警提醒和约 谈,并采取土地限批、环评限批等限制性措施;

高标准农田建设 项目向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的地区倾斜;

到2020 年,全区耕地 保有量保持在 117.60 万亩, 基本农田数量确保 100.62 万亩不减 少,建成高标准农田

5 万亩(区国土局、区环保局牵头) .区政 府要制定永久基本农田土壤环境保护方案,实施保护性耕作,推 行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免(少)耕播种、粮豆轮作、农膜减 量与回收利用等措施;

农村土地流转的受让方要履行土壤保护责 任,避免因过度施肥、滥用农药等掠夺式农业生产方式造成土壤 环境质量下降;

2020 年年底前, 实施保护性耕作

50 万亩以上 (区 农机局牵头) ;

推广秸秆精细化还田技术

70 万亩 (区农机局牵头) . 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新建可能影响耕地土壤质量的重点 行业企业(区环保局、区发改委牵头) .督促现有相关行业企业 加快污染治理设施提标改造(区环保局牵头) . (区规划局、区农 -

7 - 业局、区水务局、区经信局、区供销社等配合上述相关工作) 3.安全利用轻、中度污染的耕地.以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果 为依据,针对监测超标区域开展耕地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根 据土壤污染状况和农产品超标情况,安全利用类耕地集中的区域 要结合当地主要作物品种和种植习惯,依据国家、省、市相关规 定,制定实施适合当地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采取农艺调 控、替代种植等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强化农产品质量检 测,每年定期组织对蔬菜、水果、食用菌等重要农产品风险监测 和重点监控产品监控抽查.针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内容,加强对 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的培训.到2020 年,完 成省、市下达的轻度和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指标. (区农业局 牵头,区国土局、区环保局等配合) 4.严格管控重度污染的耕地.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 区域,严格管控类耕地禁止种植食用农产品.对威胁地下水、饮 用水水源安全的重度污染耕地,有关街镇要制定环境风险管控方 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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