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wtshxd 2019-12-17
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年产

150 万平方米轻质墙面复合板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滕州市东郭水泥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魏子武 联系人 魏子武 通讯地址 山东省滕州市东郭镇山前村 联系电话

13589626352 传真---- 邮政编码

2775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滕州市东郭镇山前村,滕州市东郭水泥有限公司院内 立项审批单位 滕州市发改局 批准文号 2019-370481-30-03-002018 建设性质 新建√改扩建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C3022 砼结构构件制造 占地面积 (平方米) 50666.

92 绿化面积 (平方米)

6080 总投资 (万元)

12400 其中:环保投 资(万元)

250 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 2.0% 评价经费 (万元) 预期投产 日期2020 年6月工程内容及规模:

1、项目提出背景

2014 年首届全国建材行业科技创新大会上,中国建材联合会发布了《中国建筑材 料工业新兴产业发展纲要》 . 《纲要》首次为建材新兴产业作出科学定义,并确定了包 括新型节能环保墙体材料产业在内的建材新兴产业七大领域.其中,新型节能环保墙 体材料及与墙体材料配套的绿色装饰装修材料产业主要包括:各种工程建筑和城乡居 民居住用的轻质高强和多功能合一的新型墙体及与墙体材料配套的装饰材料,在原有 承担建筑承重、隔断、围护等功能基础上形成的轻质高强、节能保温、低碳绿色、多 功能多元合一的新型建筑材料,其生产、制造和施工符合节能环保和提高施工劳动生 产率要求,尤其以改善居住环境、提高使用寿命、舒适健康为宗旨,具有耐用、节能、 环保、防水、防火、隔音、隔热与保温抗震等多功能合一等特点. 针对当下消费者的消费需求,通过对装饰材料市场的系统调研,滕州市东郭水泥 有限公司拟建设轻质墙面复合板加工生产线.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主席令第

22 号, 自2015 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主席令第

24 号,自2018 年12 月29 日起施行)

2 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保部令第

44 号,自2017 年9月1日起 施行)及《关于修改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 境部 部令第

1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滕州市东郭水泥有限公司年产

150 万平方 米轻质墙面复合板建设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 管理名录》及其修改单,本项目归入项目类别中 十

九、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50 砼结 构构件制造,商品混凝土加工 ;

环评类别: 全部 为报告表类别;

应编制环境影 响报告表.该企业委托枣庄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我公司 )进 行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委托书见附件 1).我公司专业技术人员在对本项目实 施地周围实地踏勘、收集资料的基础上,通过对相关资料的分析,依据环境影响评价 技术导则的要求,编制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2、厂址地理位置 滕州市东郭水泥有限公司年产

150 万平方米轻质墙面复合板建设项目位于山东省 滕州市东郭镇山前村,本项目位于滕州市东郭水泥有限公司院内,占地面积 50666.92 m2 .项目北侧紧邻 S241 省道,所在区域交通条件便利,基础设施配套齐全.项目地 理位置见附图 1;

厂区平面布置图见附图 2, 项目与滕州市土地利用规划关系见附图 3.

3、选址的合理性分析 根据《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 凡列入《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的建设项目,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投 资管理部门一律不得办理相关手续;

凡列入《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的建 设项目,必须符合目录规定条件,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投资管理部门方可办理相 关手续. 经核查,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 录(2012 年本)》中的限制用地、禁止用地项目,本建设项目用地符合滕州市发展规 划要求. 综上,项目选址基本合理.

4、相关政策的符合性分析 4.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为年产

150 万平方米轻质墙面复合板建设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 目录(2011 年本)》(2013 年修正),本项目属于 鼓励类 :十

二、 建材 ,

3、新型 墙体和屋面材料、绝热隔音材料、建筑防水和密封等材料的开发与生产.属于国家鼓

3 励建设的项目,其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滕州市东郭水泥有限公司年产

150 万平方米轻质墙面复合板建设项目已取得山东 省建设项目备案(附件 2) ,备案项目代码:2019-370481-30-03-002018. 4.2 项目与《山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三期行动计划》 (2018-2020 年)的符合性分析 根据 《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发[2018]17 号)文件精 神,本项目与其符合性情况分析见表 1-1. 表1-1 项目与鲁政发[2018]17 号文的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政策要求 项目情况 符合性 优化产业结构与布局.着力调整产业结构.推动钢铁、地炼、电解 铝、焦化、轮胎、化肥、氯碱等高耗能行业转型升级,2+26 城市 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对重点区域的要求,压减过剩产 能. 加大 2+26 城市独立焦化企业淘汰力度, 全省实施 以钢定焦 . 本项目不属于 左栏

7 个高耗 能行业. 符合 持续实施 散乱污 企业整治.根据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 散 乱污 企业及集群整治标准,将 散乱污 企业及集群整治到位. 列入清理取缔类的,确保严格落实 两断三清 (切断工业用水、 用电,清除原料、产品、生产设备)的要求;

列入整合搬迁类的, 按照产业发展规模化、现代化的原则,搬迁至工业园区并实施升级 改造;

列入升级改造类的,树立行业标杆,实施清洁生产技改.对 清单外新发现的 散乱污 企业,对用地、工商、环保手续不全、 难以通过改造达标的企业予以关停. 本项目为轻质 墙面复合板生 产,为新建项 目,不属于左 栏情况. 符合 严格控制 两高 行业新增产能.严禁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 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

严格执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 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坚持 污染物排放量不增 ,新增 两高 行业项目应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 减量替代是原则,等量替代是例 外 的要求,实施 上新压旧 上大压小 上高压低 ,新项目 一旦投产,被整合替代的老项目必须同时停产.环境空气质量未达 标的市必须以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不增为刚性约束. 项目为轻质墙 面复合板生 产,为新建项 目,不属于左 栏情况. 符合 着力调整产业布局.按照 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 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 三线一单 )要求,严格执行高耗 能、高污染和资源型行业准入条件,环境空气质量未达标的地区应 制订更严格的产业准入门槛. 本项目不属于 高耗能、高污 染和资源型行 业,地方空气 质量达标 符合 积极推行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新、改、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满足区域、规划 环评的要求. 本项目属于国 民经济行业分 类中 非金属 矿制品业 不 属于左栏项目 类别 符合

4 加快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 推动实施一批水 泥、平板玻璃、焦化、化工等重污染企业搬迁工程;

推进 2+26 城 市钢铁企业采取转移重组、域外搬迁等方式,实现转型升级.2+26 城市禁止新建化工园区,加大现有化工园区整治力度. 本项目不属于 左栏项目类别 符合 优化国土空间开发布局.各市按照大气污染物排放核心控制区、重 点控制区和一般控制区的要求, 督促控制区内的企业对照各阶段的 排放标准限值和区域功能实施治污设施的提标改造, 确保稳定达标 排放. 废气经环保措 施处理后能达 标排放 符合 严格执行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产品 VOCs 含量限值强制 性国家标准.2+26 城市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 VOCs 含量的溶剂 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 项目使用原料 符合 VOCs 含 量限值强制性 国家标准 符合 加强 VOCs 专项整治.落实《山东省 十三五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 防治工作方案》 ,采取源头削减、过程控制、末端治理全过程防控 措施, 全面加强 VOCs 污染防治. 严格落实国家制定的石化、 化工、 工业涂装、 包装印刷等 VOCs 排放重点行业和油品储运销综合整治 方案,执行泄漏检测与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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