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r9梯 2019-12-16
仙游县垃圾处理(焚烧发电)项目 配套飞灰固化物填埋场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说明 建设单位:仙游县环境卫生管理所 二一九年二月 目录

1 概述.

1

2 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情况.2

3 征求意见稿公示情况

4 4 其他公众参与情况

8 5 公众意见处理情况

9 6 报批前公开情况

9 7 其他.10

8 诚信承诺

11 1

1 概述 仙游垃圾处理(焚烧发电)厂项目规划建设规模为

2 条日处理能力为

600 吨的垃圾焚烧线,配2*12MW 汽轮发电机组,其中

1 条焚烧线和 1*12MW 汽 轮发电机组已于

2017 年上半年开工建设,厂内生产公共设施(如垃圾库、卸料 平台、锅炉房、汽机房、冷却塔和中央循环水泵房等)均一次建成.第一条焚烧 线预计

2018 年投产. 另一条焚烧线和 1*12MW 汽轮发电机组拟于

2019 年上半 年开工建设,预计

2020 年投产. 基于仙游垃圾焚烧飞灰安全处理处置的需求, 尽快新建一座垃圾焚烧飞灰安 全填埋专区已迫在眉睫.在今后仙游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以焚烧为主的情况下, 飞灰也是城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固化物 填埋场工程项目为环境保护工程项目, 可解决仙游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飞灰处置 问题,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仙游县垃圾处理 (焚烧发电)项目配套飞灰固化物填埋场工程是仙游县生活 垃圾焚烧发电厂的重要配套工程,能实现仙游县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100% 的目标, 符合仙游县城市总体规划中制定的发展方向,其建设可保证仙游县生活 垃圾焚烧发电厂产生的飞灰固化物全部无害化处理,减少对环境造成污染、土壤 及地下水造成威胁,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是城市重要的基础设施. 仙游县垃圾处理 (焚烧发电)项目配套飞灰固化物填埋场工程选址于仙游县 大济镇坑北村,在仙游垃圾处理(焚烧发电)厂东南侧山谷.整个山谷占地面积 约200 亩,其中一期可用土地面积约为

63 亩(42011.3m2 ),总填埋库容约

50 万m3 ,其中填埋一库区库容约 8.5 万m3 .本项目为一期工程,项目区域范围不 含二期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分区坝、地下水导排系统、淋溶水导排系统及防渗系 统,地表水导排系统,地磅及地磅房,进场道路等,总投资约 2980.85 万元. 在项目的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对周围的大气、水和声环境等会带来一定的不 利影响.为了贯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环 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协调项目建设和环境保护两者的关系,充分了解各 方面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切实保护可能受影响地区的群众利益和生活环境, 将可能发生的负面影响尽可能降至最小,建设单位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鼓励广 大公众参与, 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从而在环境影响评价中吸收公众合理化的

2 建议, 使项目的规划设计更趋完善和合理,制定的环保措施更符合环境保护和经 济协调发展的要求,进而减轻环境污染,降低环境资源的损失,提高项目的环境 效益和社会效益,实现区域的可持续发展. 《仙游县垃圾处理(焚烧发电)项目配套飞灰固化物填埋场工程》环评报告 书委托编制过程中, 我单位通过网络平台及报纸刊登的方式向公众公开了环境影 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全本及公众意见表;

在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送环境影响 报告书前,我所已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拟报批的仙游县垃圾处理(焚烧发电)项目 配套飞灰固化物填埋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及公众参与说明.

2 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情况 2.1 公开内容及日期 我所于委托开展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后

5 个工作日内,即2018 年8月5日在项目周围书峰村及鲤岭村宣传栏对本次环评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期限为

10 个工作日(至2018 年8月17 日).第一次网络公示日期为

2018 年8月5日至2018 年8月17 日,公示期限为

10 个工作日.本次公示主要将项目概况,建 设单位及环评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公众意见反馈方式等进行公示,供关心本项 目建设的社会各界人士查看阅读,同时开通热线电话听取公众意见和建议.符合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要求. 2.2 公开方式 2.2.1 网络公示 建设单位于

2018 年8月将本项目建设信息相关内容在福建环保网(公示网 址为 http://www.fjhb.org/portal.php?mod=view&

aid=14831)上公示.第一次网上 公示截图详见图 2-1.

3 图2-1 第一次网上公示截图 2.2.2 其他公示 本项目首次环评公示采取现场张贴形式发布, 主要在项目周围书峰村及鲤岭 村宣传栏对本次环评进行第一次公示.现场公示照片见图 2-3

4 书峰村公示栏 鲤岭村公示栏 图2.2-1 环评信息现场首次次公示照片 2.3 公众意见情况 首次公示期间,我所及环评单位未收到周边群众反馈意见.

3 征求意见稿公示情况 根据

2019 年1月1日执行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我所在《仙 游县垃圾处理(焚烧发电)项目配套飞灰固化物填埋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 求意见稿)》完成后,于2019 年1月30 日~2019 年2月17 日分别在 福建环 保网站 ,项目周边书峰村及鲤岭村宣传栏,以及《东南快报》公开了环境影响 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 接、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的主要内容及时限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相关要求. 3.2 公示方式 3.2.1 网络公示 本单位编写了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内容及简本, 并在福建环保网上 进行了第二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及简本公示(公示网址为http://www.fjhb.org/portal.php?mod=view&

aid=17356).第二次公示日期为公示 日起至

2 月17 日,第二次网络公示截图见图 3-1.

5 图3.2-1 网络公示截图 3.2.2 报纸公示 在发布网络公示后,我所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在征求意见 的10 个工作日内,分别于

2019 年1月30 日、2019 年2月1日在《东南快报》 上发布了报纸公示. 《东南快报》属于福建省全省性报刊,属于项目所在地公众 易于接触的纸质媒体,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 报纸公示照片见图 3-2 图3-3.

6 图3-2 第一次报纸公示

7 图3-3 第二次报纸公示

8 3.2.3 张贴公示 我所于

2019 年1月30 日~2019 年2月17 日期间在项目周边书峰村及鲤岭 村宣传栏宣传栏张贴了本项目第二次环评公示,公示期限为

10 个工作日.现场 公示所选取的村庄均处于项目评价范围内,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要求.现场公示照片见图 3-4. 书峰村公示栏 鲤岭村公示栏 图2.2-1 环评信息现场首次次公示照片 3.3 查阅情况 公示期间没有公众到我所查询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3.4 公众提出意见情况 本项目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公众来信、邮件、传真或电话.

4 其他公众参与情况 4.1 专家论证会情况 我所于

2018 年12 月19 日,在仙游县建设局会议室组织召开了《仙游县垃 圾处理(焚烧发电)项目配套飞灰固化物填埋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专家论证 会,参加会议的有仙游县林业局、水务局、国土局、执法局、环保局、大济镇、 书峰乡人民政府;

仙游县环境卫生管理所(承办单位)、仙游垃圾焚烧发电厂、 重庆大润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司(环评单位)、闽北地质工程勘察院(地下水专 题评价单位)等部门代表,会议邀请了

5 名专家,共16 人.

9 4.2 其他公众参与情况 本次公众意见调查采用发放调查表形式进行, 建设单位的工作人员走访了项 目周边相关单位、村庄,调查表基本采用当场实名填写后收回,并汇总.本项目 除采取公示、公众意见调查、专家论证等方式外,未采取其他形式的公众参与调 查. 4.3 宣传科普情况 本次公众参与调查过程未进行科普宣传.

5 公众意见处理情况 5.1 公众意见概述和分析 (1)公众意见收集情况 本次公众参与调查共发放公众意见调查表

195 份,回收

195 份,回收率为 100%. (2)专家意见收集情况 专家论证过程,与会专家及代表对《仙游县垃圾处理(焚烧发电)项目配套 飞灰固化物填埋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了修改意见. 5.2 公众意见采纳情况 本公司对本次公众调查所提出的意见十分重视, 对公众的意见进行慎重分析 后,我所表示接受公众提出的合理的意见及建议,满足公众要求,把对评价区域 居民的不良环境影响控制在最低范围,根据环评报告书中提出的环保要求,做好 工程污染防治措施,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控制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我所对公众提出的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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