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丑伊 2019-08-02
? 附件

9 中国陶瓷生产企业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试行) ? ? ? 编制说明

一、目的和意义 根据 十二五 规划《纲要》提出的 建立完善温室气体统 计核算制度,逐步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 和《 十二五 控制温 室气排放工作方案》 (国发[2011]

41 号)提出的 加快构建国 家、地方、企业三级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工作体系,实行重点企业 直接报送温室气体排放和能源消费数据制度 的要求,为保证实 现2020 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

2005 年下降 40% -45%的目标,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编制了《中国陶瓷生产企业温 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和报告指南(试行) 》 ,以帮助企业科学核算 和规范报告温室气体排放、制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计划、积 极参与碳排放交易和强化企业社会责任, 同时也为主管部门建立 并实施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报告制度奠定基础, 为掌握重点企业温 室气体排放情况,制定相关政策提供支撑.

二、编制过程 本指南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 和国际合作中心专家编制. 编制组借鉴了国内外有关企业温室气 体核算报告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 参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印发的《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试行) 》 ,经过实地调研、 深入研究和案例试算,编制完成了《中国陶瓷生产企业温室气体 排放核算方法和报告指南 (试行) 》 . 本指南在方法上力求科学性、 ? ? ? 完整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编制过程中得到了中国建筑材料科 学研究总院、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陶瓷工业协 会、 中国轻工业工艺品进出口商会陶瓷分会等相关研究院所和行 业协会专家的大力支持.

三、主要内容 《中国陶瓷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和报告指南 (试行) 》包括正文的

7 个部分以及附录,分别明确了本指南的适用 范围、 引用文件和参考文献、 术语和定义、 核算边界、 核算方法、 质量保证和文件存档要求,以及报告内容和格式.核算的温室气 体为二氧化碳,排放源包括化石燃料燃烧排放、工业生产过程排 放、净购入生产用电蕴含的排放.适用范围为从事陶瓷产品生产 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和具有视同法人资格的独立核算的 生产企业.

四、需要说明的问题 《中国陶瓷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和报告指南 (试行) 》提供了核算所需的参数和排放因子的推荐值,它们参考了 《省级温室气体清单指南(试行) 》 、 《中国温室气体清单研究》 、 《公共机构能源消耗统计制度》和《中国能源统计年鉴》等国内 外相关权威材料. 鉴于企业温室气体核算和报告是一项全新的复杂工作, 本指 南在实际运用中可能存在不足之处, 希望相关使用单位能及时予 ? ? ? 以反馈,以便今后做出进一步的修改. 本指南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并负责解释和修订. ? ? ? 目录

一、适用范围

1

二、引用文件和参考文献

1

三、术语和定义

2

四、核算范围

3

五、核算方法

5

(一)化石燃料燃烧排放

6

(二)工业生产过程排放

8

(三)净购入生产用电蕴含的排放.10

六、质量保证和文件存档

12

七、报告内容和格式

12

(一)报告主体基本信息

12

(二)温室气体排放量

13

(三)活动水平数据及其来源.13

(四)排放因子及其来源

13 附录一:报告格式模板

14 附录二:相关参数缺省值

19 ? ?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我国陶瓷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核算和报 告.在中国境内从事陶瓷生产的企业,可参考本指南提供的方法核 算企业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并编制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 本指南确定了陶瓷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相关参数 获取方法和缺省值,以及温室气体排放报送技术要求和规范. 陶瓷生产企业如果除了陶瓷生产外还存在其他产品生产活动 且存在排放,需参照相关企业的温室气体核算和报告指南,核算并 报告这部分产品生产活动造成的排放. 本指南所指温室气体排放为陶瓷生产企业的二氧化碳排放,不 涉及其他温室气体排放.

二、引用文件和参考文献 本指南的编制是以现行有关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为基础的, 因此,本指南中的部分概念和要求引用并参考了以下规范性文件, 《2006 年IPCC 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 《ISO 14064-1 温室气体 第一部分:组织层次上对温室气体 排放和清除的量化和报告的规范及指南》 《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试行)2011 年》 1? ? 《GB/T 27969-2011 建筑卫生陶瓷单位产品能耗评价体系和监 测方法》 《GB/T 25464-2010 陶瓷工业污染排放标准》 《GB/T 2359-2009 陶瓷工业窑炉热平衡、热效率测定与计算 方法》 《GB/T 2589-2008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GB/T 21252-2007 建筑卫生陶瓷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三、术语和定义 (1)温室气体 大气层中可吸收和重新释放出红外辐射的自然和人为的气态 成分. 《京都议定书》所列的温室气体包括二氧化碳(CO2) 、甲烷 (CH4) 、氧化亚氮(N2O) 、氢氟碳化物(HFCs) 、全氟碳化物(PFCs) 和六氟化硫(SF6) .本指南所指的温室气体指陶瓷生产企业排放的 CO2. (2)陶瓷生产企业 从事陶瓷制品,如日用陶瓷、艺术陈设陶瓷、建筑卫生陶瓷、 化学化工陶瓷、电瓷、结构陶瓷、功能陶瓷等生产和加工,并具有 法人(或视同法人)资格的一种盈利性、独立核算的社会经济和生 产组织. (3)核算(报告)主体 2? ? 具有CO2气体排放行为并核算(报告)CO2气体排放量的陶瓷生 产企业. (4)活动水平数据 用于核算陶瓷生产企业CO2气体排放的基础数据, 包括各种化石 燃料消耗量、化石燃料低位热值,原料使用量、产品产量、净购入 生产用电量等. (5)排放因子 陶瓷生产企业活动水平数据对应的CO2排放系数, 表示单位活动 水平的CO2排放量. (6)碳氧化率 化石燃料中碳在燃烧过程中被氧化的比率,用于表示化石燃料 燃烧的充分性.

四、核算范围 本指南中CO2排放量核算和报告的主体是陶瓷生产企业. 陶瓷生产企业的CO2排放核算和报告边界是陶瓷企业生产运营 状况下化石燃料燃烧排放(包括机动车辆车用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 排放) 、生产工艺过程排放和净购入生产用电蕴含的排放;

不包括 边界内部后勤、员工出差、组织购买原料、生产管理、销售系统、 居民区生活耗能和用电产生的CO2排放.陶瓷生产企业CO2排放核算 和报告边界如图

1 所示. 3? ? 图1陶瓷生产企业二氧化碳气体排放边界示意图 陶瓷生产企业核算和报告的CO2排放源包括: (1)化石燃料燃烧排放. 指陶瓷生产中燃烧的化石燃料,如煤、柴油、重油、水煤气、 天然气、 液化石油气等产生的CO2排放. 燃烧化石燃料的设备主要有 煤气发生炉、蒸汽锅炉、原料干燥、喷雾干燥、坯体干燥和烧成窑 等等.另外,还包括核算边界内用于生产的机动车辆消耗汽油、柴 油等车用化石燃料产生的CO2排放. (2)工业生产过程排放. 主要指陶瓷原料中含有的方解石、菱镁矿和白云石等中的碳酸 盐,如碳酸钙(CaCO3)和碳酸镁(MgCO3)等,在陶瓷烧成工序中 高温下发生分解,释放出CO2,即: CaCO3 → CaO + CO2 ↑ 4? ? MgCO3 → MgO + CO2 ↑ (3)净购入生产用电蕴含的排放. 主要指陶瓷生产企业生产用电设备消耗净购入电力蕴含的CO2 排放,如原料堆场与配送,原料破碎、球磨、搅拌、筛分,制模、 坯体成型、施釉、坯体干燥、产品冷却、产品输送等工序的用电设 备.该部分排放实际发生在电力企业控制的设施上. 另外,若陶瓷生产企业除陶瓷产品外还存在其他产品生产活动 并且产生相应的排放,这部分排放需参照相关企业的温室气体核算 方法和报告指南进行核算并报告.

五、核算方法 陶瓷生产企业CO2排放总量按下式计算: E总=E燃烧 + E工业 + E电力 (1) 式中, E总―核算期内陶瓷企业CO2排放总量,单位:tCO2;

E燃烧―核算期内陶瓷企业化石燃料燃烧活动产生的CO2排放, 单位:tCO2;

E工业―核算期内陶瓷企业工业生产过程产生的CO2排放量, 单位:tCO2;

E电力―核算期内陶瓷企业净购入生产用电蕴含的CO2排放量, 单位:tCO2. 5? ?

(一)化石燃料燃烧排放 1.排放计算公式 陶瓷生产中无论是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CO2排放, 还是用于生产 的机动车辆使用化石燃料产生的CO2排放量均可根据公式 (2) 计算: E燃烧 =Σ(ADi * EFi) (2) 式中, E燃烧―核算期内陶瓷企业化石燃料燃烧活动产生的CO2排放量, 单位:tCO2;

ADi―核算期内陶瓷企业化石燃料品种i的活动水平数据, 单位:GJ;

EFi―核算期内陶瓷企业化石燃料品种i的CO2排放因子, 单位:tCO2/GJ;

核算期内化石燃料燃烧排放的活动水平数据ADi可按如下公式 计算: ADi = FCi * NCVi (3) 式中, FCi―核算期内陶瓷企业净消耗化石燃料品种i的质量,固体或 液体化石燃料单位:t;

气体化石燃料单位:Nm3 ;

NCVi―核算期内陶瓷企业化石燃料品种i的低位发热值,固体 和液体化石燃料单位: GJ/t;

气体化石燃料单位:GJ /Nm3 ;

核算期内用于某装置m中的化石燃料品种i的CO2排放因子EFi 6? ? 的计算公式如下: EFi = CCi * αi * ρ1 (4) 式中: ―核算期内陶瓷企业化石燃料品种 i 的单位热值含碳量, 单位:tc/GJ;

αi―核算期内陶瓷企业化石燃料品种i的碳氧化率,%wt;

―CO2与C的分子量之比 . 2.活动水平数据获取 与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CO2排放相关的活动水平数据为:核算 期内陶瓷生产企业分品种化石燃料消耗量及其低位发热值. 陶瓷生产企业核算期内分品种化石燃料消耗量根据核算期内 该化石燃料购入量、外销量和库存量的变化来确定其实际消耗量. 化石燃料购入量和外销量采用采购单或销售单等结算凭证上的数 据,化石燃料库存变化数据采用企业定期库存记录或其他符合要求 的方法来确定.陶瓷生产企业核算期内分品种化石燃料消耗量采用 公式(5)计算获得: FCi = Q燃料,

1 + (Q燃料, 2-Q燃料, 3) ? Q燃料,

4 (5) 式中: FCi―核算期内陶瓷生产企业化石燃料净消耗量,固体和液体 化石燃料单位: t;

气体化石燃料单位:Nm3 ;

Q燃料,1―核算期内陶瓷生产企业化石燃料购入量, 固体和液体化 7? ? 石燃料单位: t;

气体化石燃料单位:Nm3 ;

Q燃料,2―核算期内陶瓷生产企业化石燃料初期库存量, 固体和液 体化石燃料单位: t;

气体化石燃料单位:Nm3 ;

Q燃料,3―核算期内陶瓷生产企业化石燃料末期库存量, 固体和液 体化石燃料单位: t;

气体化石燃料单位:Nm3 ;

Q燃料,,

4―核算期内陶瓷生产企业化石燃料外销量,固体和液体 化石燃料单位: t;

气体化石燃料单位:Nm3 ;

陶瓷生产企业可选择使用本指南提供的化石燃料低位发热值 缺省值(见附件二,附表 2.1) . 3.排放因子获取 对于购进的化石燃料品种i的单位热值含碳量 及其碳氧化 率αi可参考附件二中附表 2.1 提供的缺省值.

(二)工业生产过程排放 1.排放计算公式 陶瓷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CO2排放主要来自陶瓷烧成工序. 在陶瓷烧成工序中,原料中所含的碳酸钙(CaCO3)和碳酸镁 (MgCO3)在高温下分解产生CO2,其排放量可按下式计算, E工业 =Σ [F原料 * η原料 * (Ccaco * ρ2 + Cmgco * ρ3)] (6) 式中, E工业―核算期内陶瓷企业工业生产过程中CO2排放量,单位: tCO2;

8? ? F原料―核算期内陶瓷企业原料消耗量,单位:t;

η原料―核算期内陶瓷企业原料的利用率,%wt;

Ccaco―核算期内陶瓷企业使用原料中CaCO3的质量分数, %wt;

Cmgco― 核算期内陶瓷企业使用原料中MgCO3 的质量分数,%wt;

―CO2与CaCO3之间的分子量换算系数 ;

―CO2与MgCO3之间的分子量换算系数 . 2.活动水平数据获取 工业生产过程排放的活动水平数据包括:陶瓷生产企业年度原 料消耗量、原料利用率,以及原料中CaCO

3、MgCO3的质量含量. 原料消耗量根据核算期内原料购入量、外销量以及库存量的变 化来确定.原料购入量和外销量采用采购单或销售单等结算凭证上 的数据,原料库存变化数据采用企业的定期库存记录或其他符合要 求的方法来确定.原料消耗量采用公式(7)计算: F原料= Q原料,

1 + (Q原料, 2-Q原料, 3) ? Q原料,

4 (7) 式中: F原料―核算期内陶瓷企业原料消耗量,单位:t;

Q原料,1―核算期内陶瓷企业原料购入量,单位:t;

Q原料, 2―核算期内陶瓷企业原料初期库存量,单位:t;

Q原料, 3―核算期内陶瓷企业原料末期库存量,单位:t;

9? ? Q原料, 4―核算期内陶瓷企业原料外销量,单位:t;

原料利用率η原料由陶瓷生产企业根据实际生产情况确定. 原料中CaCO3和MgCO3含量每批次原料应检测一次,然后统计 核算期内原料中CaCO3和MgCO3的加权平均含量用于计算.检测原 料中CaCO3和MgCO3含量应遵循以下标准: 《GB/T4743 陶瓷材料及 制品化学分析方法》 、 《QB/T2578-2002 陶瓷原料化学成分光度分析 法》等.

(三)净购入生产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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