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王子梦丶 2019-12-15

65 ― 江西金鑫环保砖业有限公司年产 1.

2 亿块新型环保砖项目竣工环境 保护验收组意见

2019 年1月,江西金鑫环保砖业有限公司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 例》,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项目环境 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组织本项目竣工验收, 其中江西金鑫环保 砖业有限公司(建设单位)、赣州博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监测单位)和专业技 术专家共

5 人组成验收组. 与会专家和代表踏勘了现场,听取了建设单位对项目 进展情况、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对验收报告和监测单位对监测报告的详细介绍,经 认真讨论,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江西金鑫环保砖业有限公司项目位于吉安市新干县城北工业园区, 主要建设 内容有生产车间、原料棚、成品堆场、办公房、食堂等,建筑面积共计

15000 平方米.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为项目中心点坐标为东经 115°25′13.18″;

北纬 27°47′27.11″,总占地面积约 64307.8 平方米.项目东面为水泥厂员工生活 区,南面为山地,西面和北面为水泥厂房. 江西金鑫环保砖业有限公司

2016 年3月委托吉安市科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完成了《江西金鑫环保砖业有限公司年产 1.2 亿块新型环保砖项目环境影响报 告表》的编制工作,并于

2016 年3月31 日通过新干县环境保护局审批,审批文 号为干环评字[2016]21 号.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

2000 万元,其中环境保护投资

51 万元,占实际总投资 2.55%.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次验收项目工程无中重大变更,环评工艺和实际工艺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本项目设备冲洗废水主要污染物为含原料悬浮物,可直接回用于 配料用水不外排;

设备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地面冲洗废水设沉淀池沉淀处 理后回用于配料用水不外排;

蒸汽冷凝水经水槽收集后可直接回用于配料用水不 外排;

钢炉软化系统废水收集用作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故外排废水主要为员工 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二级生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进入厂区污水管网,最终排 入赣江.排放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要求, 因此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 ―

66 ―

2、废气.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有生产粉尘、锅炉燃料废气和食堂油 烟.锅炉燃料废气主要是 SO

2、NOX 产生的粉尘经水膜除尘预处理后,可适当降低 烟气温度便于后续布袋除尘,烟气按照《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烟囱最低允许高度要求经

15 米烟囱高空排放.生产粉尘用 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并结合产尘源设置

2 根20 米排气筒使处理后的粉尘高空排 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中二级排放标准. 食堂油烟产生量为 0.108kg/a,厨房油烟的浓度值为 15mg/m?.油烟经过油烟处 理系统净化处理后,可以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 (GB18483-2001) 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2.0mg/m3 标准的要求.因此本项目废气对周边环境影响 小.

3、噪声.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空压机、真空泵、冷却塔、配料机、 搅拌机和风机等机械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 本项目各类设备噪声通过采取隔声、 消声、距离衰减等措施降低噪声的排放,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 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 固体废物.本项目营运过程产生的生活垃圾暂存在垃圾分类回收装置中, 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收集送至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不对外随意排放;

压砖废料 通过输送带传送至强制混合机中回用于生产;

废砌块和不合格产品一经产生送入 强制搅拌机中回用于生产;

生产粉尘除尘器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

锅炉除尘器收 集烟尘、炉渣收集外销综合利用,不外排;

废磨具衬板收集定期交由原生厂家回 收处理.因此,固体废弃物经上述治理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固废 执行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 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01) 及其

2013 年修改单相关要求.

四、环保设施监测结果

1、监测期间的生产工况.监测期间,该企业生产正常,生产负荷达到 75% 以上,满足验收监测技术规范要求.

2、有组织废气监测结论 生产废气中颗粒物浓度为20mg/m

3 ,二氧化硫浓度为19mg/m

3 ,氮氧化物浓度 为86mg/m

3 ,林格曼黑度小于一级标准.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14)中相关标准.废气污染物中二氧化硫年排放量为1.79t/a,氮―67 ― 氧化物年排放量为1.53t/a,满足总量控制指标:SO2:1.79 t/a、NOx:1.53t/a .

3、无组织废气监测结论 项目厂界外颗粒物最大浓度值为 0.340mg/m3 .监测结果低于《大气污染物排 放标准》 (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二级限值要求,本项目无组织 废气达标排放.

4、废水监测结论 项目厂界外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外监测期间,PH 值范围为 7.5~8.3mg/L,COD 值为 49mg/L、BOD5 值为 11.9mg/L、NH3-N 值为 7.548mg/L、悬浮物值为 21mg/L, 动植物油值小于 0.06mg/L,监测结果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 一级排放标准限值,本项目生活污水达标排放.水污染物中的 COD 年产量为 0.34t/a,NH3-N 年产量为 0.05t/a.满足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COD : 0.34t/a、NH3-N:0.05t/a.

5、厂界噪声监测结论 在本次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厂界东、南、西、北噪声昼间和夜间监测值均 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6、总量控制结论 依据监测结果,项目废水化学需氧量年排放量为 0.34t/a,氨氮年排放量为 0.05t/a,二氧化硫年排放量为 1.79t/a,氮氧化物年排放量为 1..53t/a,排放 总量均符合环评中的总量的要求(COD≤ 0.34t/a、NH3-N ≤0.05t/a,SO2≤ 1.79t/a、NOX≤1.53t/a) .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能满足新干县环境保护局下达的 总量控制要求.

五、验收结论 项目执行了环保 三同时 制度,落实了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现场检查、验 收监测及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结果,项目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在企业 做好整改要求的前提下,该项目可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整改要求和建议

1、完善验收组和专家提出的验收监测表修改意见,补充与验收相关的资料 后可上报环保部备案.

2、加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治理措施运行管理,确保设备冲洗废水直接回 ―

68 ― 用于配料用水,不外排;

设备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地面冲洗废水设沉淀 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配料用水, 不外排;

蒸汽冷凝水经水槽收集后可直接回用于 配料用水,不外排;

钢炉软化系统废水收集用作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

3、加高锅炉燃料燃烧废气烟囱高度建设须加高至

20 米,加强锅炉废气 及生产车间粉尘治理措施的运行管理,确保锅炉废气及生产车间粉尘长期稳 定达标排放.

4、强化喷淋洒水抑尘、加强原料棚防尘布覆盖及场内道路清扫等措施, 减轻无组织废气对环境的影响.

5、严格执行各项环境管理制度,规范环保设施运行操作,完善运行期的 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日常巡查和必要的监测工作,建立健全生产装置和 环保设施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和台账记录,确保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 放,杜绝跑、冒、滴、漏和事故性排放.

2019 年3月1日―69 ― 整改前后对比照片:

1、 钢炉软化系统废水 收集用作厂区洒水降尘.

2、 加高锅炉燃料燃烧 废气烟囱高度建设须加 高至

20 米.

3、 建立健全生产装置 和环保设施日常运行维 护、管理和台账记录. /

4、 加强原料棚防尘布 覆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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