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onven 2019-12-18
第 1页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千灯镇控源截污 都会华庭、秦峰二村及玲珑家园雨污水分流 工程 建设单位 昆山市乐居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俞勤 联系人 刘晓凡 通讯地址 千灯镇圣祥东路

43 号 联系电话

57475713 传真 ―― 邮政 编码

215341 建设地点 千灯都会华庭、秦峰二村及玲珑家园 立项审批 部门 ―― 批准文号 ―― 建设性质 改建 行业类别 代码 E4852 管道工程建筑 占地面积(m

2 ) ―― 绿化面积(m2 ) ―― 总投资 (万元) 1930.

37 其中: 环保投 资(万元) 1930.37 环保投资 占总投资 100% 环评经费 (万元) ―― 预期投产日期 ―― 原辅材料(包括名称、用量)及主要设施规格、数量(包括锅炉、发电机等)见下表. 水及能源消耗 名称 消耗量 名称 消耗量 水(吨/年) ― 燃油(吨/年) ― 电(万度/年) ― 燃气(标立方米/年) ― 燃煤(吨/年) ― 其它 ― 废水(工业废水、生活废水)排水量及排水去向 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为施工期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产生量为 3m

3 /d,全部依 托附近公共厕所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千灯污水处理厂处理. 放射性同位素和伴有电磁辐射的设施的使用情况 无第2页 工程内容及规模:(不够时可附另页)

1、项目名称:千灯镇控源截污 都会华庭、秦峰二村及玲珑家园雨污水分流 工程

2、建设单位:昆山市乐居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千灯镇都会华庭、秦峰二村及玲珑家园

4、建设性质:改建

5、项目由来:为完善区域内市政设施建设,实现雨污分流,昆山市乐居综合开发有限公 司拟对千灯镇都会华庭、秦峰二村及玲珑家园管网进行改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 影响评价法》及国务院

1998 年第

253 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 受昆山市乐居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 由江苏新清源环保有限公司承担了该项目的环评 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

2 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的规定, 本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江苏新清源环保有限公司经过现场勘察及工程分 析,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技术要求编制了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6、项目概况:对建材市场内管网进行改造,具体调整内容及控制参数为: 雨污水分流,建设雨水管 5170m,雨水检查井

548 座,污水管 5224m,污水检查井

475 座,配套压力井

1 座,格栅井

2 座,闸门井

2 座,沉管井

4 座,泵站

1 座.

7、施工期原辅材料主要设备 本项目施工期原辅材料主要为各类管材及一些建筑材料, 具体用量根据实际施工过程 中确定. 本次综合治理工程施工量大,施工周期长需投入大量的机械和人力.根据施工现场的 实际情况,其采用的主要机械施工设备见表 1. 表1主要机械设备一览表 序号 机械名称 数量 单位

1 挖掘机

2 台2吊车

2 台3柴油发电机组

2 台4振捣棒

2 台5电动油泵

2 台6空压机

2 台

8、项目周边环境概况:本项目周边具体情况见附图 2.

9、工程建设计划:本次建设工程计划 2017.6 月开始施工,计划工期为

60 天,不分期建 第 3页 设,需施工人员

20 人.施工时段为 8:00―12:00,14:00―18:00.夜晚及午间休息 时段不进行施工作业.

10、产业政策符合性:建设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年 修正)中 第一类 鼓励类项目 :二十

二、城市基础建设

9、城镇供排水管网工程、供 水水源及净水厂工程;

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 年本)》 (苏政办发[2013]

9 号文)及其修改本(苏经信产业[2013]183 号)中淘汰类和限制类项 目;

不属于《苏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苏府[2007]129 号文)中限制类、禁止类和淘 汰类项目;

不属于 《限制用地项目目录 (2012 年本) 》 、 《江苏 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 (2013 年本)》以及《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 《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 年本)》中限制和禁止类项目;

亦不属于其它相关 法律法规要求淘汰和限制的产业,符合 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

11、规划相符性 (1)与太湖流域管理要求相符性 根据《太湖流域管理条例(2011)》中

第四章水污染防治第三十四条规定:太湖流域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合理规划建设公共污水管网和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实现雨水、 污水分流. 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5 年内, 太湖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在城镇和重点 建制镇的生活污水应当全部纳入公共污水管网并经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处理. 《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三级保护区禁止下列行为:

(一)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氮、磷等 污染水体的企业和项目;

(二)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

(三)向水体排放或者倾倒油 类、酸液、碱液、剧毒废渣废液、含放射性废渣废液、含病原体污水、工业废渣以及其他 废弃物;

(四)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有害污染物的车辆、船舶和容器等;

(五) 使用农药等有毒物毒杀水生生物;

(六)向水体直接排放人畜粪便、倾倒垃圾;

(七)围 湖造田;

(八)违法开山采石或者破坏林木、植被、水生生物的活动;

(九)法律、法规 禁止的其他行为. 本项目位于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范围内, 但不属于其三级保护区禁止及限制行为. 本 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排放,符合太湖水域相关规定. (2)与《江苏省生态红线保护规划》的相符性 生态红线是指对维护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及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第 4页 必须实行严格管理和维护的国土空间边界线. 生态红线区域实行分级管理, 划分为一级管 控区和二级管控区.一级管控区是生态红线的核心,实行最严格的管控措施,严禁一切形 式的开发建设活动;

二级管控区以生态保护为重点,实行差别化的管控措施,严禁有损主 导生态功能的开发建设活动. 根据《江苏省生态红线保护规划》划定的红线区域,本项目不在《江苏省生态红线保 护规划》划定的生态红线区域内,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生态红线区域为淀山湖重要湿地(商 鞅潭),其二级管控区位于本项目地西侧约 6km.因此,本项目与《江苏省生态红线保护 规划》要求相符.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本项目位于千灯都会华庭、秦峰二村及玲珑家园,区域内均为居民住宅. 目前该区域区内雨污管道杂乱无序,未实行雨污分流, 本次对区域区内雨污管道进行 改造,现有管网弃用,新建雨污管网. 第 5页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自然环境概况:

1、项目选址自然环境概况 1.1 地理位置 昆山市地处长江三角洲, 位于江苏省东南端的太湖下游, 东经

120 0 48'

21 --120

0 09'

04 ,北纬

310 06'

34 --310 32'

36 .地处上海和苏州之间,四周与常熟、太仓、吴县、吴江和上海市的嘉定、青浦区相接,东距上海市 55km,西邻苏州市 37km,昆山市域 面积 921.3 平方公里(折合 138.2 万亩,其中耕地 85.9 万亩,占62.2%,水域 31.91 万亩,占23.1%).人口

58 万. 1.2 地形地貌 昆山市地势平坦,自然坡度较小,由西南微向东倾斜.地面高程 2.8―6 米(基准面: 吴淞江零点).可分为三种类型:①北部低洼圩区,地面高程一般在 3.2 米以下,易受洪涝 威胁,地下水位较高,土壤渍害严重;

②中部半高田地区,地势平坦,河港交错,地面高 程多在 3.2―4 米之间;

③南部湖荡地区,区内湖泊众多,陆地起伏较大,呈半岛状.地 面高程在 4―6 米之间. 1.3 水文 昆山西承太湖来水,东泄长江入海,太湖渲泄主干河道――吴淞江、娄江横贯市境, 南部河流经淀山湖、大盈浦入黄浦江,形成了 横塘纵浦 的水网格局.经过几百年的 治水防洪,昆山市已形成以吴淞江为分水线的阳澄区和淀泖区两支水系.水系总的流向 为自西向东.现有主要干支河流

55 条,总长 435.8 公里;

湖泊

27 个,面积 13.28 万亩. 全市水面积约占全市总面积的 23.1%. 昆山市境内河湖水位与太湖地区降水量的季节分配基本一致. 4月水位开始上涨, 5~

9 月进入汛期,此后随降水的减少而下降,1~3 月水位最低.最高水位 3.88 米(1954 年7月23 日),最低度水位 1.94 米(1956 年2月10 日),平均水位 2.52m,警戒水位 3.2m. 1.4 气象 昆山市位于长江流域,地处北回归线以北,属北亚热带南部季风气候区.气候温和 湿润,四季分明,光照充足,雨量充沛,无霜期长,雨热同期.年平均气温 15.3℃, 年极端最高气温 37.9℃(1978 年7月8日),极端最低气温-11.7℃(1977 年1月31 日). 降水主要集中在夏季,次在春季,地区差异较小.年平均雨量 1063.7mm,年平均雨 第 6页 日127.3 天(最多

150 天,最少

96 天).年平均风速 3.6 米/秒.风向:春夏季多为东 南―偏南风;

秋季多为东北―偏北风;

冬季主风向为西北―偏北风;

年最多风向为东南 风.全年无霜期

239 天,年平均日照时数 2165.2h(最多 ........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