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Mckel0ve 2019-08-01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 公报2017 年第1期(总第

9 期) 简介《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公报》是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 办、编辑的刊物,是集中发布东城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等政策信息的重要载 体.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公报》主要刊载内容为:东城区人民代表大 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计划、财政报告及统计公报;

区 政府发布的决议、决定、命令、政策等行政规范性文件;

区政府人事任免 的决定;

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可供全区参考的重要 文件;

区政府领导同志批准刊载的其他文件.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公报》2014 年创刊,每季度或半年发布, 必要时不定期发布. 查阅方式:

一、在东城区图书馆、东城区档案馆、东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各街道 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和社区图书阅览室查阅公报文本.

二、在东城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集中受理场所 (地址:东城区育群胡同

6 号,咨询

电话:64031118 转7121)查阅公报文 本.

三、登录 数字东城 网站(http://www.bjdch.gov.cn/),在 东 城区政府公报 栏目查阅下载电子版《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公报》. 主管单位: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编辑部门:东城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地址:东城区育群胡同

6 号邮编:100010 编辑

电话:64031118 转7121 传真

电话:64077571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公报

2017 年2月14 日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目录

一、行政规范性文件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城区

2016 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审 核实施细则的通知(东政办发〔2016〕10 号)2)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城区 十三五 时期应急体系发展规划的通知 (东政办发〔2016〕20 号)6)

二、人事任免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李焱等两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东政发〔2016〕32 号20)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周平等三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东政发〔2016〕33 号) 21)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关于陈本宇等十五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东政发〔2016〕34 号)22)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张俊刚等两名同志任职的通知(东政发〔2016〕39 号)23)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许健等三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东政发〔2016 〕

40 号) 24)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张伟等十二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东政发〔2016〕41 号)25)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唐勇等六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东政发〔2016〕42 号) 26)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李辉良等两名同志任职的通知(东政发〔2016〕43 号) 27)

三、其他文件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东城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意见的通知 (东政发 〔2016〕

35 号) (29)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西忠实里环境整治项目 (第二期) 范围内房屋征收的决定 (东 政发 〔2016〕

36 号) (33)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城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定的通知东政 发〔2016〕37 号…35)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城区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方 案的通知 (东政发 〔2016〕

38 号) (41)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城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2016―2017 年) 》的 通知(东政发〔2016〕44 号)44)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城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16 年修订)的通知 (东政发〔2016〕46 号)47)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长副区长工作分工及区领导班子互为 AB 角工 作制度的通知(东政办发〔2016〕16 号)72)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首都中心区立体化火灾防控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的通知(东政办发〔2016〕17 号)75)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督促整改东城区突出 (重大) 火灾安全隐患的通 知 (东政办发〔2016〕18 号) 87)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东城区 2016-2018 年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规划 的通知(东政办发〔2016〕19 号)96) ――

1 ――

一、行政规范性文件 ――

2 ――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东城区

2016 年非本市户籍 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审核实施细则的通知 东政办发〔2016〕10 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 法办法》 ,根据中央、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

2016 年义务教育阶 段入学工作的意见》 (京教基二〔2016〕3 号)文件精神,按照北京市教委关于非本市户籍 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指导要求, 严格程序、 规范操作、 公开透明, 依法保障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东城区接受义务教育,对申请在东城区就 读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的证明证件材料进行联合审核,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机构 东城区政府建立东城区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就读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工作联 席会议制度,主管区长牵头,区教委为联席会议召集单位,成员单位由区委宣传部、区政 府办公室、区综治办、区维稳办、区教委、东城国土分局、区政府法制办、区信访办、区 监察局、区人力社保局、东城公安分局、东城工商分局等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组成. 成立东城区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证明证件材料联合审核小组(以下简称区联 合审核小组) ,成员由区教委、东城国土分局、区人力社保局、东城公安分局、东城工商 分局、各街道办事处等单位抽调专人组成,具体负责对申请在东城区就读的非本市户籍适 龄儿童少年的证明证件材料进行联合审核;

区联合审核小组办公室设在东城区教育招生考 试中心(东城区和平里中街

37 号) .

二、审核内容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 审核申请人 )在 本区工作并居住,需要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审核申请人须提供 本人在京务工就业证 明、 在东城区实际居住证明、 全家户口簿、 在东城区暂住证、 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 (街 道办事处)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 等相关材料(以下简称 五证 ) .

三、审核程序 建立联合审核工作机制,区联合审核小组依据部门职责和审核标准审核 五证 . ――

3 ――

(一)审核申请人网上提交申请 审核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2016 年5月9日至

5 月15 日)登录北京市学龄人口信 息采集系统(http://yjrx.bjedu.cn)进行网上登记注册,完成相关信息填报.未在规定时间 内登陆北京市学龄人口信息采集系统进行网上登记注册,则无法参加东城区

2016 年小学 入学(超龄儿童应携带相关证明证件到东城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进行网上登记注册) . 审核申请人须确保网上登记注册时所填写信息真实准确、合法有效.

(二)各相关部门联合审核 区联合审核小组成员单位依据各自职责和审核标准对审核申请人 五证 原件及复印 件等申请材料进行联合审核.各相关部门职责如下: 1.在京(东城区)务工就业证明:由区人力社保局、东城工商分局分别审核;

签有劳 动合同的由区人力社保局审核;

法定代表人和个体工商户由东城工商分局审核. 2.在京(东城区)实际居住证明:自有住房由东城国土分局审核;

租住房屋由东城国 土分局和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审核. 3.在京(东城区)暂住证、全家户口簿由东城公安分局审核. 4.超龄儿童是否已在原籍入学由区教委审核. 5.审核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与实际材料原件核查、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由街道办事处审核. 审核过程中的特殊问题由区联合审核小组共同协商解决,不能通过协商解决的呈报至 东城区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工作联席会议协调解决.

(三)受理审核申请 审核申请人应于

5 月16 日至

20 日(工作时间)携带 五证 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居 住地所属街道办事处进行审核申请,申请材料需与网上登记注册时所填写的信息内容一致 且真实有效.

(四)审核结果反馈 审核申请人于5月23 日至5月27 日到东城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dcks.org.cn) 查询审核结果, 通过审核的需进行确认并打印 在京就读证明 , 并到北京市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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