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于世美 2019-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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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池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文件 池大气办〔2019〕15 号 关于印发

2019 年池州市大气污染防治 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江南产业集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九华山风景区、开 发区、平天湖风景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池州市

2019 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印发给 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为切实做好

2019 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市大气办组织各地 摸排了年度大气污染防治计划项目,请各地对照《池州市

2019 年度大气污染防治计划重点项目》清单加强项目进展情况调度, 并于每月8日前将项目进度报至市大气办(

邮箱:450802215@qq.com),市大气办将对填报情况进行汇总,并按月 通报工作进展. -

2 - 联系人:汤忠兵

电话:2025725 附件:1.池州市

2019 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 2.池州市

2019 年度大气污染防治计划重点项目 池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9 年4月15 日-3-附件

1 池州市

2019 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 、 《安徽省

2019 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和《池州市打赢 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大力推进生态 文明建设,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 活需要,结合我市当前实际,确定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聚焦 五控 措施(控煤、控气、控尘、控车、控烧) ,继续实施蓝天保 卫战.

一、工作目标

2019 年,全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

40 微克/ 立方米以内;

全年

一、

二、

三、四季度细颗粒物(PM2.5)平均 浓度分别控制在

65、

31、

23、41 微克/立方米以下;

优良天数比 例达到 81%;

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持续下降,重污染天 数明显减少;

江南产业集中区、贵池区、东至县、青阳县、市经 济技术开发区、平天湖风景区 PM2.5 平均浓度控制在

40 微克/立 方米以下;

石台县 PM2.5 平均浓度控制在

35 微克/立方米以下;

九华山风景区 PM2.5 平均浓度控制在

30 微克/立方米以下.

二、主要任务

(一)优化调整产业结构 -

4 - 1.优化产业布局.2019 年底前完成 三线一单 编制工作,明 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和产业目录,严格执行国家 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型行业准入条件.新、改、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满足区 域、规划环评要求. (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经 济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参与,各地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 落实.以下均需各地人民政府、管委会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2.加快区域产业调整.推进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 造,按照各地上报重污染企业搬迁计划明确的时间表,推动重污 染企业搬迁工程,确保如期完成搬迁改造任务.禁止新增化工园 区,加大现有化工园区整治力度.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 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快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压减. 严禁新增钢铁、 焦化、 电解铝、 铸造、 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 依法依规化解过剩产能. (市发展改革委、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 市生态环境局等参与) 4.完成 散乱污 企业综合整治.2019 年10 月底前全面完成 散乱污 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实施分类处置,列入关停取缔类 的,基本做到 两断三清 (切断工业用水、用电,清除原料、产品、生产设备) ;

列入整合搬迁类的,要按照产业发展规模化、 现代化的原则,搬迁至合规工业园区并实施升级改造;

列入升级 改造类的,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全面提升污染治理水平.建立 散乱污 企业动态管理机制,坚决杜绝 散乱污 企业项目建设 -

5 - 和已取缔的 散乱污 企业异地转移、死灰复燃. (市生态环境局、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 资源局等参与) 5.深化工业污染治理.逐步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 业排放许可制度,2019 年底前,完成排污许可管理名录规定的

22 个行业许可证核发. (市生态环境局牵头, 市市场监管局参与) 推进重点行业【焦炭、水泥、砖瓦、陶瓷、玻璃及其制品、 铸造、火电(生物质电厂除外) 、钢铁、石化、化工等行业以及 燃煤锅炉项目】污染治理升级改造.全市新(改、扩)建项目全 面执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标准,现有工业企业

2019 年9月底前 完成特别排放限值改造.加快推进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强化 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6 月底前,完成钢铁、建材、有色、 火电、铸造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无组织排放排查,建立管理台 账,10 月底前,完成对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 移等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 (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 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参与) 推进各类园区循环化改造、规范发展和提质增效.对各类开 发区、工业园区、高新区等进行集中整治,大幅淘汰落后化工产 能,减少工业集聚区污染.有条件的工业集聚区建设集中喷涂工 程中心,配备高效治污设施,替代企业独立喷涂工序. (市发展 改革委、 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牵头负责,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6 - 市科技局、市商务局等参与)

(二)加快调整能源结构 1.继续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2019 年,全市煤炭占能源消 费总量比重进一步下降,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全市煤炭削减目标, 新建耗煤项目实行煤炭减量替代.对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 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 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等行业新增耗煤(电 力行业除外) ,实施煤炭消费量 1.5 倍减量替代.上一年度没有 完成空气质量考核的实行

2 倍减量替代. 继续推进电能替代燃煤 和燃油工作. (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参与) 2.加快发展集中供热.淘汰关停环保、能耗、安全等不达标 的30 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严格控制燃煤机组新增装机规模, 新增用电量主要依靠区域内非化石能源发电和外送电满足. 稳步 推进全市开发区集中供热项目, 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集中供热工 程全部开工建设,并于

2019 年12 月底前实现集中供热,确无供 热需求或有供热需求但完成清洁能源替代的开发区可暂不推行 集中热;

需要建设热源工程的国家级开发区及省级开发区,2019 年9月完工试运行.30 万千瓦及以上燃煤机组进行供热改造, 在热电联产规划指导下,完善配套供热管网. (市发展改革委、 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开展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市、县建成区

2019 年10 月底前 全面淘汰每小时

35 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及茶水炉、经营性炉灶、 -

7 - 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年底前,每小时

35 蒸吨及以上燃煤 锅炉(燃煤电厂锅炉除外)全部达到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每小时

65 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完成节能和超低排放改造.年底前, 50%以上的燃气锅炉基本完成低氮改造,原则上改造后氮氧化物 排放浓度不高于

50 毫克/立方米;

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生物质锅 炉超低排放改造. (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发展 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参与) 4.加强散煤治理.2019 年6月底前,未完成禁燃区调整的县 要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由城市建成区扩展到近郊.禁燃 区内禁止使用散煤等高污染燃料, 实现散煤销售网点、 餐饮烧烤、 流动摊位等使用散煤及生活散煤清零. 建立散煤禁烧长效监管机 制,纳入网格化管理,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建设煤炭储配基地, 开展集中配煤、物流供应试点示范,实现煤炭精细化加工配送. 大力推广优质型煤和新型炉具,提高燃烧效率. (市发展改革委 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参 与) 5.加快发展清洁能源和新能源.有序发展水电,优化风能、 太阳能开发布局,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在具备资 源条件的地方,鼓励发展县域生物质热电联产、生物质成型燃料 锅炉及生物天然气.加大可再生能源消纳力度,基本解决弃水、 弃风、弃光问题.鼓励发展固体成型燃料、纤维素燃料乙醇等生 物质燃料, 探索开展高效清洁煤电耦合生物质发电技术研究和试 -

8 - 点示范.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需要,科学规划生活垃圾焚烧发电 厂建设布局.推广热泵系统、冷热联供等技术应用,扩大地热能 和空气能利用.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电力公司负责)

(三)积极调整运输结构 1.优化调整货物运输结构.实施运输结构调整行动计划,大 力推进铁水联运.加大货运铁路建设投入,推动铁路货运重点项 目建设.煤炭、钢铁、电力、焦化等重点企业要加快铁路专用线 建设, 充分利用既有铁路运输能力, 大幅提高铁路运输比例. (市 发展改革委、 市交通运输局牵头, 市财政局、 市生态环境局参与) 大力发展多式联运.依托铁路物流基地、公路港和内河港口 等,推进多式联运型和干支衔接型货运枢纽(物流园区)建设, 加快推广集装箱多式联运.建设城市绿色物流体系,支持利用城 市现有铁路货场物流货场转型升级为城市配送中心. 鼓励发展江 海联运、江海直达、滚装运输、甩挂运输等运输组织方式.降低 货物运输空载率. (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财政 局、市生态环境局参与) 2.加快车船结构升级.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和清洁能源汽 车. 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 环卫、 邮政、 通勤、 轻型物流配送车辆采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2019 年底前新 增新能源公交车占新增更新公交车总数的 70%以上. 积极推广应 用新能源物流配送车.集疏港、天然气气源供应充足地区应加快 充电站及加气站建设, 优先采用新能源汽车和达到国六排放标准 -

9 - 的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汽车.港口、机场、铁路货场等新增或更换 作业车辆主要采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在物流园、产业园、 工业园、大型商业购物中心、农贸批发市场等物流集散地建设集 中式充电桩和快速充电桩. (市经济和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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