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夸张的诗人 2019-12-13
此乃要件请即处理SIIC ENVIRONMENT HOLDINGS LTD.

上海实业环境控股有限公司 (在新加坡共和国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编号:200210042R) (香港股份代号:807) (新加坡股份代号:BHK) (1) 更新发行股份的一般授权;

(2) 购回股份;

(3) 重选董事;

(4) 建议宣派末期股息;

及(5) 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本公司谨订於

2019 年4月30 日 (星期二) 上午

10 时正假座香港湾仔告士打道

39 号夏悫 大厦

26 楼会议室 (就香港股东而言) 及The Ritz-Carlton, Millenia Singapore, Millenia 3, Level 2,

7 Raffles Avenue, Singapore

039799 (就新加坡股东而言) 举行股东周年 大会,召开大会的通告载於本通函第

52 至60 页.无论阁下是否拟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 於会上投票,务请阁下按照印备之指示将随附之代表委任表格填妥,并尽快交回本公 司的新加坡注册办事处 (就新加坡股东而言) ,地址为 One Temasek Avenue, #37-02 Millenia Tower, Singapore 039192,或本公司的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香港中央证券 登记有限公司 (就香港股东而言) ,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

183 号合和中心 17M 楼, 惟无论如何须不迟於股东周年大会或其任何续会指定举行时间不少於七十二 (72) 小时前 交回.填妥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后,阁下仍可依愿亲身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於会上投 票.倘阁下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於会上投票,阁下之受委代表之授权将被视为已撤回 论. 阁下如对本通函任何方面有任何疑问,应谘询阁下之股票经纪或其他注册证券商、银行 经理、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阁下如已将名下上海实业控股有限公司之股份全部售出或转让,应立即将本通函连同随 附之代表委任表格交予买主或承让人或经手买卖之银行、股票经纪或其他代理商,以便 转交买主或承让人.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通函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 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通函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 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2019 年3月27 日目录CiC页次 释义

1 致股东函件

4 1. 背景

4 2. 更新一般授权

5 3. 更新购股授权

6 4. 重选董事

7 5. 董事建议

7 6. 董事责任声明

7 7. 建议宣派末期股息

7 8. 股东周年大会

8 附录 A 更新购股授权

9 附录 B 重选连任董事的详情

45 附录 C 於2019 年3月15 日的持股统计数

48 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52 释义C1C除另有所指外,以下释义适用於本通函全文: 「2019 年股东周年大会」 指 本公司将於2019年4月30日 (星期二) 上午10时正 假座香港湾仔告士打道

39 号夏悫大厦

26 楼会议室 (就香港股东而言) 及The Ritz-Carlton, Millenia Singapore, Millenia 3, Level 2,

7 Raffles Avenue, Singapore

039799 (就新加坡股东而言) 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或其任何续会 「 《公司法》 」 指 新加坡法例第

50 章 《公司法》 (经不时修订或修改) 「股东周年大会」 指 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 「董事会」 指 当时之董事会 「CDP」 指The Central Depository (Pte) Limited 「本公司」 指 上海实业环境控股有限公司 「组织章程」 指 本公司组织章程 (经不时修订、修改或补充) 「控股股东」 指(a) 直接或间接持有已发行股份总数百分之十五(15%) 或以上 (不包括本公司库存股份及附属公司 持股) ,惟新交所决定有关人士并非本公司控股股 东除外;

或(b) 对本公司可行使实际控制权的人士 「董事」 指 本公司当时之董事 「一般授权」 指 配发、发行或处理股份的一般及无条件授权,但 须符合并根泄厥谌ǖ奶蹩 「本集团」 指 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资公司 「香港」 指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释义C2C「香港 《上市规则》 」 指 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最后可行日期」 指2019 年3月15 日,即本通函付印前取得本通函所 载相关资料的最后可行日期 「 《上市手册》 」 指 新交所 《上市手册》 (经不时修订、修改或补充) 「 《上市规则》 」 指 《上市手册》 所载新交所 《上市规则》 「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 「新元」 指 新加坡的法定货币,新加坡元 「香港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新交所」 指 新加坡证券交易所有限公司 「购股」 指 本公司根汗墒谌ü郝蚬煞 「购股授权」 指 股东授予董事的一般授权,可根就ê

2019 年股东周年大会通告第

9 项决议案所载条款就同一 事项进行授权行使本公司的所有权力购股,惟须 遵守 《公司法》 以及新交所及香港联交所的规则及 法规 「股东」 指 股份的登记持有人或倘 CDP 为登记持有人,就该 等股份而言「股东」一词 (倘文义允许) 指名列存托 人名册上股份的存托人 「股份」 指 本公司股本中的普通股 释义C3C「附属公司」 指 本公司当时的附属公司 (定义见 《公司法》 第5节) , 无论於新加坡境内或境外注册成立及不论在何处 经营,而「附属公司」须私馐 「附属公司持股」 指 《公司法》 第21(4) 条、第21(4B) 条、第21(6A) 条及 21(6C) 条所提述的股份 「主要股东」 指 就本公司而言,持有本公司股本中已发行具投票 权股份中不少於百分之五 (5%) 权益的人士 「库存股份」 指本公司已收购及持有或当作已收购及持有的股份,并由收购以来一直由本公司持有,且并未予 以注销 货币、计量单位及其他 「港元」 指 港元,香港的法定货币 「人民币」 指 中国人民币 「新元」及「分」 指 分别为新加坡的法定货币,新加坡元及分 「%」或「百分比」 指 百分比 「存托人」 、 「存托人名册」 及 「寄存代理」 指在证券及期货法 (新加坡法例第

289 章) 第81SF 条中分别所赋予之涵义. 单数字词 (如适用) 亦包括该字词的复数,反之亦然,而男性的字词 (如适用) 亦包括 女性及中性,反之亦然.人士一词亦包括法团的意思. 本通函所提述的任何法令指当时已修订或重新颁行的法令. 《公司法》 、其任何法定 修改下界定、 《上市手册》 或香港 《上市规则》 并於本通函内使用的任何词汇,须 (如 适用) 具有上述 《公司法》 、其任何修改、 《上市手册》 或香港 《上市规则》 (视情况而 定) 赋予的涵义. 除另有订明者外,本通函所述的日期时间指新加坡时间. 致股东函件C4CSIIC ENVIRONMENT HOLDINGS LTD. 上海实业环境控股有限公司 (在新加坡共和国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编号:200210042R) (香港股份代号:807) (新加坡股份代号:BHK) 非执行董事长: 周军 执行董事: 冯骏 李增福 徐晓冰 许瞻 独立非执行董事: 杨木光 安红军 锺铭 总部、注册办事处及 新加坡主要营业地点 One Temasek Avenue #37-02 Millenia Tower Singapore

039192 香港主要营业地点 香港 九龙红| 德丰街

22 号 海滨广场二座

9 楼912 室 敬启者: (1) 更新发行股份的一般授权;

(2) 购回股份;

(3) 重选董事;

(4) 建议宣派末期股息;

及(5) 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1. 背景 本通函旨在为股东提供有关於

2019 年股东周年大会上就建议 (i) 更新一般授权;

(ii) 更新购股授权;

及(iii) 重选董事寻求股东批准的相关资料. 致股东函件C5C2. 更新一般授权

2019 年股东周年大会将提呈

2019 年股东周年大会通告所载的普通决议案,根豆痉ā 第161 条、 《上市手册》 及香港 《上市规则》 ,寻求股东批准授权及赋 予董事权力: (a) 随时按董事会全权酌情认为适当的条款及条件以及目的,向彼等全权酌情 认为合适的人士 (i) 通过供股、红股或其他方式发行本公司股份;

及或 (ii) 作出或授出可能或将须在该授权继续生效期间或其后发行股份的要 约、协议或购股权 (统称「文 ) ,包括但不限於增设及发行 (以及调 整) 认股权证、债权证或可转换为股份的其他文;

及(b) 於该授权生效时根禄嶙鞒龌蚴诔龅娜魏挝⑿泄煞 (尽管根 发行股份可於本决议案所载授权届满后发生) ;

惟须遵守新交所及香港联交所可能规定的任何适用规例, (1) 根揪鲆榘付璺⑿械墓煞葑苁 (包括因根揪鲆榘缸鞒龌蚴诔龅奈 璺⑿械墓煞) 不得超过本公司股本中已发行股份 (不包括库存股份 及附属公司持股) 的50% (根挛姆侄 (2) 计算) ,当中并非按比例将发行 予本公司股东的股份总数 (包括因根揪鲆榘缸鞒龌蚴诔龅奈璺 行的股份) 不得超过本公司股本中已发行股份 (不包括库存股份及附属公司 持股) 的20% (根挛姆侄 (2) 计算) ;

致股东函件C6C(2) (受新交所可能规定的计算方法所限) 为厘定根衔姆侄 (1) 可能发行的 股份总数,已发行股份的百分比须按通过该决议案时本公司股本中已发行 股份数目 (不包括库存股份及附属公司持股) ,经就以下各项作出调整后计 算: (a) 转换或行使任何可换股证券或购股权或归属於本决议案通过时尚未行 使或存续的股份奖励产生的新股份;

及(b) 任何其后的股份合并或分拆;

(3) 行使本决议案所授予的权力时,本公司须遵守不时经修订的新交所 《上市手 册》 的条文 (除非已获新交所豁免遵守) 、不时经修订的香港 《上市规则》 (除 非已获香港联交所豁免遵守) 及本公司的组织章程;

及(4) 除非本公司於股东大会上撤销或修订,否则本决议案授予的该授权将一直 有效,直至本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或法律规定本公司须举行下届 股东周年大会当日 (以较早者为准) 为止. 尽管已有上文所述者,须注意,香港 《上市规则》 规定於股东大会上自股东取得 的一般授权须遵守根话闶谌ㄅ浞⒒蛲馀浞⒌墓煞葑苁坏贸竟鞠 有已发行股本的 20%.本公司将遵守香港 《上市规则》 或 《上市手册》 有关一般授 权事项的规定 (以较严苛者为准) . 於最后可行日期,本公司有 2,606,588,726 股已发行股份及可发行的最多股份 数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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