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2022-12-14
1 证券代码:

600875 证券简称: 东方电气 公告编号: 临2015-037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将部分闲置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用于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总金额为5亿元人民币, 期限为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4 年6月24 日以《关于核准东方电气股份 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4]628 号)核准,公司公 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40 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期限

6 年. 截至

2014 年7月16 日,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债券已实际募集资金

40 亿元,扣除承销及保 荐费等发行费用,公司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 396,427.12 万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 下项目: 序号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 资金 (亿元人 民币) 实施主体

2

(一)海外 EPC 及BTG 项目

1 越南沿海火电 EPC 项目 13.0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 司2波黑斯坦纳瑞火电 EPC 项目 8.0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 司3印度辛伽塔里火电 BTG 项目 7.2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 司

(二)研发能力提升项目

1 600MW 超临界循环流化床锅炉自主 研制项目 1.8 东方电气集团东方锅 炉股份有限公司

2 试验研发能力提升改造项目 (一期) 3.3 东方电气集团东方电 机有限公司、东方电 气集团东方汽轮机有 限公司

3 东方电机试验研发能力完善化项目 1.6 东方电气集团东方电 机有限公司

4 燃气轮机研发能力提升项目 (一期) 5.1 东方电气集团东方汽 轮机有限公司 合计 40.0 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将募集资金陆续下拨给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其中: 公司于

2014 年8月13 日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的 75,350.00 万元拨给 东方电气集团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汽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德阳分行开立的账号为

121230397746 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根据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拨付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通知》 东股财函字(2014)第25 号文件的要求,东方电气集团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将

2014 年08 月13 日收到募集资金拨款 75,350.00 万元按照《东方电气股份有限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使用和管理. 截至

2015 年8月31 日,已使用募集资金 1.1746 亿元,包括: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计人民币 0.5830 亿元(首次置换金额) ,募集资 金余额为 6.3826 亿元.

3 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亿元人民币 序号项目名称 拟投入 募集资 金 利息和手 续费 募集资金 累计使用 金额 募集资 金专户 余额

1 试验研发能力提升改造项 目(一期) 2.4350 0.0072 0.2320 2.2102

2 燃气轮机研发能力提升项 目(一期) 5.1000 0.0150 0.9426 4.1724 合计 7.5350 0.0222 1.1746 6.3826 注:募集资金专户利息和手续费总计为 0.0222 亿元,此处按照拟投入募集资金 比例分摊计算两个项目分别的利息和手续费.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可转债募集资金项目(试验研发能力提升改造项目(一期) 、燃气轮机 研发能力提升项目 (一期) ) 的执行进度安排, 预计将有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在保证不 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 公司决定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 金5亿元人民币(其中:试验研发能力提升改造项目(一期)1.8 亿元、燃气轮 机研发能力提升项目(一期)3.2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期限届满前,公司会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 资金及时返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如因上 述两个募集资金项目进度加快而需要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将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及时返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以保障上述两个募集资金项 目的顺利实施.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 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4 2015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八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将 部分闲置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符合《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法规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的相关规定.

五、 专项意见说明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出具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方电气股份有 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将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 常进行,能够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提升公司经营效益;

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计划不超过12个月;

公司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 于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中国 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中信证券同意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履 行完相关程序后,将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 公司监事会均对关于公司将部分闲置的可转债募集资金 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发表了同意意见. 特此公告.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29日 报备文件

(一)公司八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公司八届三次监事会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四)公司保荐机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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