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麒麟兔爷 2022-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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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C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本公告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收购、购买或认购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之证券的邀请或要约. 完成主要及关连交易建议根乇鹗谌ǚ⑿行A股进行收购兹提述(i)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本 公司」 ) 日期为二零一七年三月九日的公告;

(ii)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的补充公告(统 称为「该 等公告」 ) ;

(iii)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七日的通函 ( 「清洗豁免通函」 ) 及(iv)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八年四月九日有关达成建议收购所有条件的公告.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具有该等公告及清洗豁免通函所界定的涵义. 本公司欣然宣布,本公司於二零一八年六月十三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上海分公司证券变更登记证明,确认建议收购新增股份登记手续已於二零一八年六月十二日办理完毕.至此本公司已完成向中国东方电气发行753,903,063 股对价股份,建议收购已完成.本公司已收购(i)目标股份,即:东方电气物资公司100% 股权,东方电气大件物流100%股权,东方电气财务公司95%股权,东方电气国际合作公司100%股权,东方电气自动控制100% 股权,东方电气日立公司41.24% 股权,东方电气成都清能科技100%股权,及东方电气成都智能科技100%股权;

及(ii) 其他目标资产,即中国东方电气持有的若干设备及无形资产,包括833 C

2 C 项设备(包 括407 项机器设备、426 项电子设备) 与472 项无形资产(包 括63项软件、14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及395项专利权) . 建议收购完成后,A 股公众股东及H股公众股东的持股比例已分别从约43.77%和约14.51% 降低至约33.09% 和约10.97%.本公司於紧接建议收购完成前及紧随建议收购完成后的股权架构详情载列如下. 股东紧接建议收购完成前紧随建议收购完成后股份数目占本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的百分比股份数目占本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的百分比中国东方电气及其一致行动人士974,016,763 41.68 1,727,919,826 55.91 其他A股股东1,022,883,605 43.77 1,022,883,605 33.09 小计-A股1,996,900,368 85.45 2,750,803,431 89.00 中国东方电气及其一致行动人士858,800 0.04 858,800 0.03 其他H股股东339,141,200 14.51 339,141,200 10.97 小计-H股340,000,000 14.55 340,000,000 11.00 已发行股份总数2,336,900,368 100.00 3,090,803,431 100.00 注: 建议收购完成后,中国东方电气将直接持有1,727,919,826 股A股并通过东方电气集团国际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858,800 股H股. 承董事会命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龚丹公司秘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四川? 成都二零一八年六月十三日C3C於本公告刊发日期,本公司董事如下: 董事: 邹磊、张晓仑、黄伟、徐鹏及张继烈独立非执行董事: 陈章武、谷大可及徐海和董事愿就本公告载述的资料的准确性共同及个别承担全部责任,并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确认,说人,本公告所表达意见乃经审慎周详考虑后作出且本公告并无遗漏其他事实而导致本公告的任何陈述有所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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