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ubingb 2022-12-10
1 菏泽市牡丹区

2018 年王浩屯镇育种育苗智能温室、 冬 暖式阴阳育苗大棚和木瓜酒生产线设备购置扶贫项目 需求公示 招标人:菏泽市牡丹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明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菏泽市牡丹区

2018 年王浩屯镇育种育苗智能温室、冬暖式 阴阳育苗大棚和木瓜酒生产线设备购置扶贫项目

2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菏泽市牡丹区

2018 年王浩屯镇育种育苗智能温室、冬暖式 阴阳育苗大棚和木瓜酒生产线设备购置扶贫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 建设.

项目业主为菏泽市牡丹区扶贫开发办公室,项目资金来自财政 扶贫资金.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 标段 项目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 (万元) 一 育种育苗智能温室 4147.2m2

376 冬暖式阴阳育苗大棚 2160m2

35 二 木瓜酒生产线设备购置 设备壹套

30 2.建设地点:菏泽市牡丹区王浩屯镇. 3.需实现的功能或目标:满足项目要求.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质量标准:一标段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 格标准和设计文件要求;

二标段达到国家规范规定验收合格标准. 6.工期要求:一标段

60 日历天;

二标段:签订合同后

30 日历天 供货安装完毕. 7.保修期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8.验收满足招标人要求及国家有关验收标准.

3

三、公示时间 本项目需求公示期限为

3 个工作日:自2018 年08 月29 日起,至2018 年09 月03 日止.

四、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投标人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 并请于

2018 年09 月04 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 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

5 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 满意的,异议投标人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 理机构提出质疑;

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 异议投标人可以向招标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五、项目联系方式 1.招标人:菏泽市牡丹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地址:菏泽市牡丹区昆明路 联系人:李主任 晁主任 联系方式:17865008692

15153007595 2.代理机构:北京明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菏泽市和平路国贸中心 B4 楼联系人:安女士 联系方式:15863490888;

0530-6225005

2018 年08 月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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