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丑伊 2019-12-12
兰州海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 等有关规定,兰州海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或 本公司 )董 事会编制了截至

2014 年12 月31 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1、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2010]536 号文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 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 33.00 元,共募集资金 总额人民币 528,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44,563,514.03 元,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83,436,485.97 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

2010 年5月11 日全部到位, 已经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 并出具浩华验字 【2010】 第45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 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2、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配套融资募集资金 根据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许可【2014】1070 号文《关于核准兰州海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李建国 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 核准,公司采取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方式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公司向李建国发行 13,146,466 股上市公司 股份并支付 15,000.00 万元现金,收购其持有的上海清河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 清河机械 )98.16%股权;

向李铁发行 387,368 股上市公司股份,收购其 持有的清河机械 1.84%股权;

向不超过

5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 套资金,配套资金总额为 14,000.00 万元(以下简称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配套 募集资金 ) ,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 公司于

2014 年10 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6,086,956 股,每股面值人 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3.00 元,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天安 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缴入的出资款 139,999,988.00 元,扣除证券承销费和财 务顾问费人民币 10,000,000.00 元后, 余额人民币 129,999,988.00 元, 已于

2014 年11 月6日汇入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兰州新区支行开立的48100154500000154 账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 位情况实施了验证,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4]62040003 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单位:万元 以前年度 已投入 本年使用金额 累计利息 收入净额 年末余 额 置换先期投入 项目金额 直接投入募 集资金项目 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 49,948.82 32.56 1,990.60 352.87 截至

2014 年12 月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49,981.38 万元,其中 投入《招股说明书》承诺的募集资金项目 7,705.23 万元;

投入使用超募资金项 目25,318.79 万元;

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 3,9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13,057.36 万元. 截至

2014 年12 月31 日,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净额 1,990.60 万元. 截至

2014 年12 月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352.87 万元.

2、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配套融资募集资金 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用于支付购买李建国持有的清河机械股 权的现金对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交易规则》 、 《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及《兰州海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的 要求,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 行兰州市静宁路支行、上海浦发银行兰州东岗支行和交通银行兰州雁滩支行(以 下简称 开户银行 )及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光大证 券 )共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同时为了提高募集资金存储收益, 又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 ,该协议规定了专户仅用于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 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及时通知保荐代表人,接受保荐代表人的 监督,保证了三方监管协议的严格履行. 截止

2014 年12 月31 日,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专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 额 利息收 入净额 已使用金 额 存储余额 兰州海默 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兰 州市静宁路支行

01220104003485 25,443.65 1,224.01 26,353.96 313.70 上海浦东发展银 行兰州东岗支行

48040154700000445 8,000.00 349.72 8,349.72 0.00 交通银行兰州雁 滩支行

621060118018010026680 10,000.00 355.91 10,316.74 39.17 小计 43,443.65 1,929.64 45,020.42 352.87 陕西海默 油田服务 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西 安经济技术开发 区支行

78680188000138864 4,900.00 60.96 4,960.96 0.00 合计 48,343.65 1,990.60 49,981.38 352.87

2、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配套融资募集资金 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用于支付购买李建国持有的清河机械股 权的现金对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14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见下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4 年度)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或比例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62,343.65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4,032.56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3,981.3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5,064.2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8.12% 承诺投资项 目和超募资 金投向 是否 已变 更项 目(含 部分 变更) 募集资金 bd 承诺的投 资总额 调整后投 资总额 (1) 本年度投 入金额 截至年末 累计投入 金额(2) 截至年 末投入 进度 (%) (3)= (2)/(1)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的 日期 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 是否 达到 预计 效益 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化承诺投资项目

1、扩大现有 移动测井服 务规模 是7,500.00 3,111.08 3,111.08 100.00 2013-02-28 928.79 是是

2、基于多相 流量计的试 油测试成套 装置 是2,400.00 1,724.65 1,724.65 100.00 2013-02-28 194.46 是是

3、扩建多相 流计量产品 产能技术改 造是3,500.00 2,928.82 32.56 2,869.50 97.97 2012-06-30 1,134.60 是否

4、发行股份 并支付现金 购买清河机 械100%股权 否14,000.00 14,000.00 14,000.00 1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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