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R30273052 2019-12-11
1 莱芜市国土资源局莱城分局中南铁路补 充耕地质量提升项目光伏系统采购 招标文件采购项目编号:LWGK2017095 采购人:莱芜市国土资源局莱城分局、山东福源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山东衡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

2017 年7月2目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合同条款

第四章 技术标准和服务要求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3

第一章 招标公告 莱芜市国土资源局莱城分局中南铁路补充耕地质量提升项目光伏 系统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 莱芜市国土资源局莱城分局中南铁路补充耕地质量提升项目光 伏系统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LWGK2017095

三、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 包号 货物名称 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包预算金 额(万元)

1 莱芜市国土资 源局莱城分局 中南铁路补充 耕地质量提升 项目光伏系统 采购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 条 规定;

2、 在中国境内注册,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 力,并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经销商;

3、 经销商需提供光伏扬水逆变器生产厂家对于本 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5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7 年7月20 日至

2017 年7月26 日,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1:30 时, 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山东衡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方式:供应商须先在莱芜市政府采购网和莱芜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 再持公共资源交易网打印的报名回执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 身份证、光伏扬水逆变器生产厂家对于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及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一套 (加盖公章) 到山东衡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 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 员会的资格后审为准. 注:投标单位登录莱芜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aiwu.gov.cn/),点击网 站左侧 投标企业系统登录 ,注册投标单位身份(供应商),及时录入诚信库信息并 上传有关证件的扫描件, 并携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莱芜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办 公室进行现场审核(具体详见企业诚信库入库指南).现场审核地点:莱芜市行政服务 中心二楼(龙潭东大街

1 号);

联系

电话:0634-6213300.投标报名单位在现场审核通 过后,完成网上投标报名,打印报名回执码.

4、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300 元/份,售后不退.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4

1、时间:2017 年8月16 日08 时30 分至

09 时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 莱芜市行政服务中心

245 会议室.(龙潭东大街

001 号).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 年8月16 日09 时00 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莱芜市行政服务中心

245 会议室.(龙潭东大街

001 号).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莱芜市国土资源局莱城分局 地址:莱芜市莱城区花园北路

80 号 联系人:胥主任 联系方式:0634-6282169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衡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莱芜市龙潭西大街

008 号 联系人:吕云 联系方式:0634-6968366 发布人:山东衡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 年7月19 日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 采购人 名称:莱芜市国土资源局莱城分局、山东福源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1.1.3 代理机构 名称:山东衡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莱芜市龙潭西大街

008 号 联系人:吕云、亓淑翠

电话:0634-6968366 电子邮件:hengtaizhaobiao@163.com 1.1.4 项目名称 莱芜市国土资源局莱城分局中南铁路补充耕地质量提升项目光伏系统采 购1.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采购内容 详见设备清单 1.3.2 供货安装期及质 保期 供货期:30 日历天. 供货期内所有货物必须供应完成并经国家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完毕.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太阳能组件质量保证期≥10 年、逆变器质量 保证期≥5 年. (各投标单位可优于此质保要求, 但不得低于此质保要求. ) 1.3.3 质量要求 关于质量要求的详细说明见 技术标准和服务要求 . 1.4.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 条规定;

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有相应经营范 围的生产商或经销商;

3、经销商需提供光伏扬水逆变器生产厂家对于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 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6 条款号 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6 天前 1.10.3 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5 天前 1.11 分包√不允许 允许 1.12 偏离不允许有负偏差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采购人的澄清修改说明(如有)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6 天前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7 年8月16 日9时00 分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收到澄清后

24 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收到修改后

24 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3.3.1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90 天3.4.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肆万元整.

2、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 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 标人应在报价截止日期之前将保证金缴纳至山东 衡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保证金专用账户,到帐后到 山东衡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财务科开具财务收据. 联系人:刘会计,联系

电话:0634-6968099. 费用缴纳账户信息为: 户名:山东衡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青岛银行莱芜分行营业部 帐号:7220

1020 0008

563

3、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注明所报工程 项目的名称,以便查对核实,所交保证金手续不得 重复使用,一项目一退还.

4、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开标时间之前缴纳.投标人 凭保证金收据连同投标文件一起投标,若投标人未 提供代理机构出具的保证金收据原件,采购人和代 理机构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保证金收据不必密封 在投标文件中.

5、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5.1 退还时间: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 标通知书发出后

5 日内退还(无息).中标人的投 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予以

7 退还(无息). 5.2 退还方式:投标人凭缴费收据(山东衡泰工程 咨询有限公司开具)到山东衡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财务科办理,不退还现金. 3.5.2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2014 年1月1日至今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 3.7.3 签字和(或)盖章要求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 3.7.4 投标文件份数 一正五副 3.7.5 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胶装成册, A4 纸张大 小,否则,采购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 的丢失或其它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4.1.2 封套上写明 投标人名称: 莱芜市国土资源局莱城分局中南铁路补充耕地 质量提升项目光伏系统采购 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莱芜市龙潭东大街

1 号莱芜市行政服务中心

245 开 标室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是,退还安排: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5.2 开标程序 (4)密封情况检查:由公证人员或投标人代表进 行检查 (5)开标顺序:按照随机顺序开启投标文件 条款号 条款名称编列内容8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或

5 人以上单数. 评标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确定方式: 从山东省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抽取 .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7.3.1 履约担保 无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投标报价不得超出采购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285 万元. 10.2 按照本须知第 5.1 款的规定,采购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 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 认时,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10.3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原件(附资料清单,以便清点及退还)一并递交给文件接收 单位,进行资格后审时由接收单位交评标委员会核验.只有通过审查的单位,方能进入下 阶段评标程序.注:原件资料经评标专家评审完成后退还.以上原件资料请装入一个单独 的包装袋中(密封、标记不作要求,但不允许封入投标文件的密封包中),随投标文件一 并递交,开标后不再接收. 需要提供的证件主要有: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税务登记证原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4、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在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5、投标人上一年度(2016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供应商成立不足一年,提供自成立 之日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 具的投标担保函.必须提供加盖供应商红公章的复印件. 注:①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 四表一注 ,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 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附注如没有变动可不需提供). ②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投标人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 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投标文件附件)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①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主要是指提供税务登记证及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 间内的完税凭证;

②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指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交纳社会 保险的凭据;

注:若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仅提供缴纳税收的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 ③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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